内容简介
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确立了许多新制度,这些新制度基本上都是针对上市公司法治化的制度,而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他相关问题作了重要修订。
作者经过多年的深入思考,认为有必要将2013年出版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论》升级为《上市公司法治论》。
对此升级版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上市公司监管法本质上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法治化,监管在根本上是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公众的利益,监管本身不是目的,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公众的私权利才是最终目的。
私权为本,公权为用,尽量谦抑公权力的运用,“法治”理念显得十分重要。
二是升级版将“上市公司监管法”作为《上市公司法治论》的一个部分,使本书围绕着上市公司,将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法作为一个法治体系进行研究,这样更为合理,也更具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