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加3条、修改21条。一是增加了有关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责任。二是规定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三是规定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和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四是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并且增加兜底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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