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面对困难,我永不妥协,因为我有一颗敢于冒险的心!
年轻的鲁滨逊,不安于舒适的生活,向往冒险与挑战,一心出海闯荡。航船遭遇风暴,只有他活了下来,漂流到一座无人荒岛,陷入进退无路的绝境。这个孤独的冒险者,独处时内心却愈加强大,遭遇食人部落,敢于搏斗,还出手解救遇难野人……
在这座荒岛,他如何度过漫长的28年?又如何凭借一己之力,将荒岛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
精彩书评
每个正在成长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读《鲁滨逊漂流记》。——卢梭(法国思想家)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包含每个人生活的寓言。孩童时期,这本书只是读来有趣,成年之后再读,就会知道这是不朽的杰作。——艾伦(英国文学史家)
没有一个小说家能写得比笛福更逼真了。——毛姆(《月亮与六便士》作者,英国小说家)
作为《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只要英语还在,他的名声也将流传下去。——沃尔特·司各特(苏格兰小说家、诗人)
《鲁滨逊漂流记》体现了人类的普遍性。——柯勒律治(英国诗人、评论家)
笛福本人就是时代中一个分离、孤独的形象。——伊恩·瓦特(美国著名文艺理论家)
如果我犯罪而被监禁,并且只能带一本书的话,我就选《鲁滨逊漂流记》。这是少数几部不朽的小说之一。——阿尔丰斯·都德(法国现实主义小说家、名篇《最后一课》的作者)
不可征服者的《圣经》。——高尔基
如果所有学科都被查禁了,仅仅是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我们就可以重建人类所有的文明。——罗兰·巴特
今天如果你有幸停下脚步,回头去看小时候读的《鲁滨逊漂流记》,就会意识到这不是个普通的故事,不只是个荒岛求生的故事。——詹宏志(台湾著名作家、电影人)
目录
导读
第一章 生活的开始
第二章 被俘逃跑
第三章 荒岛失事
第四章 在岛上的头几个星期
第五章 日记——盖房子
第六章 生病及良心受到打击
第七章 农业经验
第八章 勘查位置
第九章 一只船
第十章 驯养山羊
第十一章 在沙滩上看到人的脚印
第十二章 退回山洞
第十三章 一条西班牙沉船
第十四章 梦想实现了
第十五章 星期五的教育
第十六章 从食人番那里救出俘虏
第十七章 探访叛乱分子
第十八章 船夺回了
第十九章 回到英国
第二十章 人熊大战
试读
第一章生活的开始
1632 年,我生于约克市的一户体面人家。我们不是本地人。我父亲是来自不来梅的外邦人,他先是住在赫尔,做生意发了家,后来金盆洗手,搬到了约克市,在那里娶了我母亲。我母亲娘家姓鲁滨逊,是当地大户。这么一来,我的名字就起成了“鲁滨逊·克罗伊茨拿”。但是,由于英国人常发讹音,我们就被叫成了“克鲁索”,不只如此,现在连我们自己也这么称呼,这么拼写了。我的朋友们也总是这么叫我。
我有两个哥哥。大哥是驻佛兰德斯英国步兵团的中校,他在敦刻尔克附近跟西班牙人打仗时阵亡了。要知道,这个步兵团的指挥官曾经是著名的洛克哈特上校。至于我二哥混得怎样,我一无所知,就像我父母对我后来的下落毫不知情一样。
作为家里的老三,我打小就没正经学艺,老是心猿意马,一心想着云游四方。我的父亲业已老迈,但还是让我享受了不错的教育,既在家里受教,又到免费的乡村学校读书,并且计划让我去攻法律。但我除了航海,对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对航海的兴致使得我极力反对父亲的意愿或父命,反对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告。在我的天性中,似乎潜伏着某种致命的东西,直接让我陷身于苦难之中。
……
前言/序言
《鲁滨逊漂流记》为什么伟大
《鲁滨逊漂流记》,极有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明证。
它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它的伟大很大程度上在于笛福自始至终都坚持了自己的视角,因此,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我们的时时嘲弄和处处挫败。现在,我们就大概地看一下这本书的主题,同时也和我们自己的先入之见做个对比吧。
如我们所知,这本书说的是一个人在历经了许多的冒险和奇遇之后,最终流落荒岛的故事。仅凭借这些暗示——冒险、孤独和荒岛——就足以让我们联想到一个处在世界尽头遥远而陌生的岛屿,日出日落,一个人离群索居,孤独地沉思着社会的本质及各种奇怪的人类行为。
在我们翻开这本书之前,我们可能事先早已模模糊糊地构想了它所能带给我们的某种乐趣。可读进去之后却发现,每一页文字都在狠狠地冲击着我们预先的期待。那里并没有日出日落,没有孤独,没有对灵魂的沉思。相反,除了孤零零一个大陶罐,我们面前空无一物。
也就是说,书中说的只是:故事发生在1651年的9月1日,主人公叫鲁滨逊,他的父亲患有痛风。显然,我们是时候要调整自己的态度了。因为现实、真相、实质将主宰后续的故事。
我们得赶紧全盘调整自己的比例。大自然必须收起她秀丽的华服,她仅仅是干旱和水源的施与者。人不得不退居为在挣扎中求生的动物。上帝不过是个法官,他坚实的宝座就仅在地平线上方一点点。
我们在寻求有关上帝、人、自然这些视角的信息时,每一次的尝试都被常识冰冷地击退。
鲁滨逊想到上帝:“有时我会疑惑,为什么上帝会这样毁灭他的造物……但立马又会生出另一种想法,反过来审查这些念头。”上帝并不存在。
他想起了自然,原野上“散发着清香,花草点缀,佳木茂密”,但是树林的作用仅在于那里栖息着许多的鹦鹉,可以驯养,可以教它们说话。大自然也并不存在。
他又想到那些他亲手杀死的人,得把他们赶快埋了,因为“那些尸体被太阳曝晒,马上就要发臭了”。死亡在这里也不存在了。
什么都不存在,除了那一个大陶罐。
换句话说,最终我们将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先入之见,去接纳笛福想要给予我们的一切。
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让我们再次回到故事的开头:
“1632年,我出生在约克郡一户体面的人家。”
这一开头真是再直白清楚不过了。我们一下子就被带进去,冷静清醒地考虑井然有序、勤勉刻苦的中产阶级生活的种种好处。
笛福让我们相信,再没有比出生在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更幸运的事了。富人值得同情,穷人也一样,这两类人都容易过得焦虑不安。介于富贵与贫贱之间的人则是最幸福的,中产阶级的种种美德,诸如节制、中庸、温和和健康,都是令人羡慕的品质。所以,当一个中产阶级的青年在邪恶命运的蛊惑下,愚蠢地沉迷于冒险时,将会是一件多么让人遗憾的事。
在主人公的平铺直叙下,一幅他自己的画像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给我们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象,他自己也会时刻记着他的精明、审慎,以及对秩序、舒适和体面的钟爱。
之后,我们发现自己不知为何漂流在了海上,在风暴中,四下望去,我们目之所见恰和鲁滨逊看到的一样。海浪,天空,水手,船只——都在那双中产阶级精明又毫无想象力的眼睛中显现出来,无物可逃。
一切都如那个天生审慎多虑,墨守陈规且古板现实的脑筋所呈现的样子。他可不热情奔放,对于大自然的庄严崇高,竟带有些许的厌恶,他甚至怀疑上帝有夸大之嫌。他劳碌繁忙,时时瞅准时机,对于周遭的事务顶多只能留心到十分之一。他相信,只要他有空去理会,一切都能得到理性的解释。
当一群“巨大的生物”夜间在他的船周围打转时,我们比他还要惊惧百倍。他却只是拿起枪朝它们射击,直到它们游开——至于这些家伙到底是不是狮子,他还真的说不上来。
于是,我们也只能目瞪口呆了。如果这些是由一个想象力丰富又爱侃侃而谈的旅行家讲述的,我们可能还不敢相信,但却会对这个壮实的中产阶级男人的话深信不疑。
他总是盘点他的木桶,明智地筹划着水源补给,在细节上,我们甚至没见他出过什么岔子。我们怀疑,他是不是忘了他的船上还有一大块蜂蜡?不可能忘的!不过,既然他拿去做了些蜡烛,那这块蜡在第三十八页也就没有第二十三页那么大了。
即使有时候他留下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破绽——为什么不光野猫温温顺顺,甚至连山羊都羞羞怯怯的?——我们也不会觉得多么忐忑不安,因为我们相信只要他有工夫,自会给出一个理由,一番充分合理的解释。
不过,孤身生存在荒岛上的压力也着实不是件可笑的事,哭也于事无补,一个人必须独自经营这一切。
当你的火药可能被闪电飞光引爆时,哪还有空为大自然的雄浑壮观兴高采烈,这时得赶紧把火药转移到安全之所。
因此,作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他之所以要放弃此道而另觅他方,就是为了展现他最重要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