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公民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当公民权利遭受侵害时,法律赋予了控告、报案、起诉等救济途径;而当公民或法人组织等成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更需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辩护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侦查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关键环节,对案件走向具有决定性影响。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传唤、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并接受讯问,其财产可能被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害人有权配合侦查机关调查,提供案件线索与证据;证人则需依法履行作证义务,如实陈述所知案情。本书将从刑事侦查程序切入,系统解析在侦查阶段及各具体环节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实务操作建议,帮助读者在复杂的司法程序中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本书由刑事控告、刑事立案、传唤、询问笔录、拘留、讯问笔录、律师会见、审查逮捕、逮捕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违法侦查行为、认罪认罚从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终结后的处理等16章组成。每章包括基本概念、条件与范围、权利与义务等要点分析、律师热点问答等内容。
目录
刑事控告的程序与要点
一、刑事控告的基本概念
(一)刑事控告的定义
(二)报案、举报与控告的区分
(三)刑事控告的方式
(四)刑事控告与刑事自诉的界分
(五)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选择
二、刑事控告全流程梳理
(一)刑事控告材料的准备
(二)控告管辖机关的识别和选择
三、律师代理刑事控告的专业优势
(一)制定系统性案件策略
(二)准备专业化的刑事控告材料
(三)监督立案与推进程序
刑事立案的条件与审查标准
一、刑事立案的基本概念
(一)刑事立案的定义
(二)刑事立案的标准
(三)广东省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名的立案标准
二、刑事立案的程序规范
(一)受理案件
(二)审查案件
(三)出具审查结果
(四)不予立案的救济
三、律师在刑事立案阶段的专业优势
(一)把控刑事立案的全流程
(二)整合与补强证据材料
(三)监督立案与权利救济
传唤的法律规定与适用程序
一、传唤的基本概念
(一)传唤的定义
(二)传唤的形式及注意事项
(三)被传唤的地点、持续时间
(四)异地公安传唤的程序要求
(五)对证人的传唤
(六)传唤到案的自首认定标准
(七)传唤与拘传的法律区别
二、传唤的违法情形认定
(一)无证传唤
(二)非法地点传唤
(三)超时传唤
(四)违反法定程序传唤
三、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一)知情权
(二)拒绝非法传唤
(三)健康与休息权
四、当事人的义务及风险防范
(一)积极配合
(二)如实签字
(三)如实陈述与回答
(四)仔细核对笔录并签字
五、律师的介入时机与作用
(一)事前阶段
(二)事中阶段
(三)事后阶段
六、传唤常见问题解析
(一)接到电话传唤要去吗?
(二)被传唤是否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三)传唤后会被直接拘留吗?
(四)如何证明传唤超时?
询问笔录制作流程及效力审查
一、询问和询问笔录的定义
二、询问笔录的制作流程
(一)询问前的需知内容
(二)询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三)特殊情形处理
三、律师的专业优势
(一)讲解询问程序
(二)提供法律咨询及风险提示
(三)及时启动法律救济
四、询问笔录实务常见问题解析
(一)证人询问笔录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二) 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
到场制度
刑事拘留的条件与执行程序
一、刑事拘留的基本概念
(一)刑事拘留的定义
(二)刑事拘留的法定适用情形
二、刑事拘留的执行程序
(一)拘留的执行规范
(二)拘留的期限计算
(三)拘留的执行方式
(四)当事人的权利与救济途径
三、律师的介入时机与作用
(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
(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审查证据与评估风险
(四)监督程序合法性
四、刑事拘留实务常见问题解析
(一)临时寄押的期限是否计入刑事拘留期限?
(二)临时寄押期间律师能否进行会见?
讯问笔录制作流程及效力审查
一、讯问和讯问笔录的定义
二、讯问笔录的制作流程
(一)讯问前的需知内容
(二)讯问笔录的核心内容
三、律师的专业优势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审查程序合法性
(三)审查讯问笔录
(四)权利救济保障
四、讯问笔录实务常见问题解析
(一)刑讯逼供获取的讯问笔录应当如何处理?
(二)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羁押前讯问笔录的合法性?
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会见权与实务要点
一、律师会见的基本概念
二、律师会见程序规范
(一)准备会见材料
(二)会见的预约及流程
三、律师会见工作要点
(一)确认委托关系
(二)了解基本案情
(三)审查程序合法性
(四)提供法律咨询与指导
四、律师会见执业规范
(一)禁止传递物品与信息
(二)通信的限制与管理
(三)规范法律指导方式
(四)规范执业行为
五、律师会见的作用与意义
(一)制定辩护策略
(二)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
(三)提升取保候审成功率
(四)监督执法程序
逮捕的条件及审查逮捕的流程
一、逮捕的基本概念
(一)逮捕的定义
(二)我国司法现状中的逮捕率
二、逮捕的条件
(一)一般逮捕的条件
(二)径行逮捕的条件
(三)转为逮捕的条件
三、审查逮捕的流程
(一)逮捕的批准、决定与执行机关
(二)逮捕的批准、决定程序
(三)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复议复核
四、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期限计算
五、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期限计算
六、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调取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三)找出或创造对犯罪嫌疑人从宽的情节
(四)向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并提交法律意见
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流程
一、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基本概念
(一)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定义
(二)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三)逮捕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对比
(四)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
(五)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
二、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
(一)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二)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时机及方式
(三)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准备
(四)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
(五)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六)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七)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的处理方式
(八)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应对措施
三、律师在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中的专业优势
(一)分析案情与收集证据
(二)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监督侦查行为合法性
(四)沟通协调与信息传递
四、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常见问题解析
(一)取保候审后是否意味着“没事了”?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之前交纳的保证金是否会退还?
(三)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与执行规范
一、监视居住的基本概念
(一)监视居住的定义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三)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规范
(一)监视居住的启动与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
(三)监视居住的期限
(四)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问题
(五)被监视居住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监视居住的解除
三、律师在监视居住阶段的工作内容
(一)及时申请、变更监视居住措施
(二)全程监督监视居住执行情况
(三)依法会见保障当事人权利
四、监视居住阶段常见问题解析
(一)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视方法有哪些?
(二)被监视居住期间能否远程工作并参与企业决策?
逮捕的执行规范
一、逮捕的执行
(一)逮捕的执行程序
(二)逮捕的撤销或变更
二、逮捕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
(一)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
(二)逮捕后与当事人会见了解案情
(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指导
(四)为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逮捕阶段常见问题解析
(一)遇到“远洋捕捞”式传唤或逮捕怎么办?
(二)民企犯罪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如何适用?
违法侦查行为的识别与救济途径
一、违法侦查行为的概念
(一)违法侦查行为的定义
(二)违法侦查行为的分类
(三)违法侦查行为的认定
二、刑讯逼供
(一)刑讯逼供的定义
(二)刑讯逼供的常见情形
(三)刑讯逼供的防范与应对
三、诱供与骗供
(一)诱供与骗供的定义
(二)诱供、骗供与讯问策略的区分
(三)诱供、骗供的常见情形
(四)诱供、骗供的防范与应对
四、非法搜查、查封与扣押
(一)非法搜查的定义
(二)非法搜查的常见情形
(三)非法查封、扣押的定义
(四)非法查封、扣押的常见情形
(五)非法搜查、查封、扣押的防范与应对
五、非法监听
(一)非法监听的定义
(二)非法监听的常见情形
(三)非法监听的防范与应对
六、非法跟踪
(一)非法跟踪的定义
(二)非法跟踪的常见情形
(三)非法跟踪的防范与应对
七、超期羁押
(一)超期羁押的定义
(二)超期羁押的常见情形
(三)超期羁押的防范与应对
八、诱惑侦查
(一)诱惑侦查的定义
(二)诱惑侦查的常见情形
(三)诱惑侦查的防范与应对
九、律师在防范和应对违法侦查行为中的关键作用
(一)监督侦查程序合法性
(二)提出法律意见与控告
(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义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脉络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
三、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流程
(一)告知认罪认罚的规定
(二)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四、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一)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与合法性
(二)提供专业法律指导
(三)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常见问题解析
(一)认罪认罚是否可以反悔?
(二)认罪认罚是否意味着当事人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
一、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二、律师在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内的工作内容
(一)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
(二)固定无罪或罪轻证据
(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常见问题解析
(一)侦查羁押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
(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提请、移送期限?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程序
一、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基本概念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定义
(二)取保候审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异同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启动
(一)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审查
(二)当事人自行申请启动审查
(三)看守所提请办案机关启动审查
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流程
(一)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机
(二)准备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材料
(三)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途径
(四)检察机关审查和评估的流程
(五)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结果
四、律师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核心作用
(一)收集无羁押必要的证据
(二)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监督审查程序合法性
五、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常见问题解析
(一)收到检察建议后侦查机关是否还能继续羁押?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侦查终结的处理流程
一、侦查终结的基本概念
(一)侦查终结的定义
(二)侦查终结的条件
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处理结果
(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撤销案件
三、侦查终结后律师的工作内容
(一)提出要求与意见
(二)全面查阅案卷材料
(三)制定专业辩护方案
(四)与检察机关沟通意见
四、刑事案件“挂案”问题解析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挂案”?
(二)如何应对刑事案件“挂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