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现行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俗来讲,是在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实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基本类型有三种,即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程序和破产和解程序。从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大致可分为申请与受理、债权申报与审核、债权人会议、破产程序推进、程序终结几个流程。在破产案件中,如何规范地按照程序推进、如何公平地清理债权债务、如何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是法院和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最关注的问题。<br>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破产案件办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争议问题,相继出台了司法解释,为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很多破产案件有自己的特殊性,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规定尚需完善,我们在破产案件办理程序过程中面临的争议问题,即不能违反相关规定,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因此需要在立法目的与合理解释中寻求解决方法,以便达到“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br> 本书以破产程序各阶段为章节,包括申请和受理、指定管理人、债权申报与审核、资产审计与评估、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及分配方案的制定、破产程序中涉及的刑事问题处理等阶段进行介绍,对其中涉及的争议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实务中的常规做法,并对法院的观点以及案例进行引用和介绍,笔者也在书中就某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