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老龄化的逐渐深入以及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出台,如何从根本上即在制度设计上解决养老服务供给问题,是需要持续深入探讨的问题。
福利多元主义表明,一个社会的福利是由国家、家庭、市场和志愿部门等共同提供的,由此形成一个相互关联、协同互补的福利供给体系。
基于此,本书以福利制度变迁为视角,取径组织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将组织视为制度,从宏观层面纵向分析了国家、家庭、市场和社会供给养老服务的方式和途径。
其中:国家主要通过政策设置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家庭主要通过成员互帮互助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情感支持;市场主要以交易形式向老年人提供有偿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志愿服务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本书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福利制度供给养老服务的历史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在城市推行“高福利”政策,通过单位向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提供低费或免费的福利服务,较之于传统社会,这一时期的养老服务供给具有明显的“去家庭化”特征。
另外,由于单位是养老服务生产和传输的平台,不同单位提供的养老服务因单位性质和规模而存在差异。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社会转型导致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单位办社会”转向社会福利社会化。
然而,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的社会,尚无能力承担企业分离出来的福利服务,其结果是养老服务供给体现出明显的“再家庭化”趋势。
本世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国家和家庭提供的养老服务日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于是国家将市场纳入社会福利供给体系,由此形成了养老服务供给的福利三角制度结构。
新时代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化的养老服务需要日益突出,国家、家庭、市场已然不能供给足量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顺应时代需要,积极在活跃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领域,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基于福利制度是回应人的需要的逻辑,通过实地调查,共时性的实证分析了福利多元制度供给养老服务的现状。
分析发现,当前福利多元制度虽然能够在多个领域供给养老服务,但是仍然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究其原因,不同福利制度之间还存在制度的“结构洞”。
本书认为,福利多元制度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相互孤立的,福利多元制度体系构建一方面要理清不同福利制度的分工和角色,另一方面要着力形成协同互补的福利制度网。
在这其中,国家通盘规划,将不同福利制度有效衔接在一起,构建养老服务供给跨制度合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