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在世时正式出版的唯一一本哲学著作。本书的内容是主要探讨语言、心灵和世界的关系。主要观点有:语言可以言说世界之内的事实,而不能言说世界之外的神秘事项,但是对于人生来说,恰恰后者是最为重要的。
本书分为七个部分:1、世界就是所发生的一切东西;2、那发生的东西,即事实,就是原子事实的存在;3、事实的逻辑形象就是思想;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则是其本身的真值函项);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7、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维特根斯坦首先对世界进行分析,分析的结果是原子事实。接着他又把原子事实同思想联系起来,认为思想是事实的逻辑形象。思想是通过命题来表述的,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有意义的命题与现实是相对应的。这样,维特根斯坦就把语言和世界联系起来了,并进而从对世界的逻辑分析过渡到对命题的逻辑分析。通过对命题形式的分析,维特根斯坦为思维划定了一条界线,并对传统哲学的问题进行了考察,最终得出存在着不可说的东西,对此应当保持沉默。
精彩书评
维特根斯坦先生的《逻辑哲学论》,不管它是否证明就其考察的问题提供了最后的真理,由于它的广度、视界和深度,确实应该认为是哲学界的一个重要事件。——罗素
目录
英译者前言 /皮尔斯和麦克吉尼斯
导言 /罗素
逻辑哲学论
索引
译后记
试读
这本书的全部意义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
1.1世界是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
4.0031 全部哲学都是一种“哲学批判”。罗素的功绩在于指明了一个命题表面的逻辑形式不一定是它真正的逻辑形式。
5.1361 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5.6 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
5.63 我是我的世界。(小宇宙。)
6.522 确实有不可说的东西 。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
2.012 逻辑中没有偶然的东西:如果一个事物能够出现在一个事态中,那么该事态的可能性必定已经预含于该事物之中。
3.5被使用的、被思考的命题记号即是思想。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4.001命题的总体即是语言。
4.002人有能力构造语言,可以用它表达任何意义,而无须想到每一个词怎样具有指谓和指谓的是什么。
——就像人们说话时无须知道每个声音是怎样发生的一样。日常语言是人的机体的一部分,而且也像机体那样复杂。
人不可能直接从日常语言中懂得语言逻辑。
语言掩饰着思想。而且达到这种程度,就像不能根据衣服的外形来推出它所遮盖的思想的形式一样;因为衣服外形的设计不是为了揭示身体的形状,而是为了全然不同的目的。理解日常语言所要依赖的种种默契是极其复杂的。
4.003关于哲学问题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类问题,而只能确定它们的无意义性。哲学家们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都是因为我们不懂得我们语言的逻辑而产生的。
(它们都是像善是否比美更为同一或者更不同一之类的问题。)
因而用不着奇怪,一些最深刻的问题实际上却根本不是问题
4.0031全部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当然不是在毛特纳的意义上的批判。)罗素的功绩在于指明了一个命题表面的逻辑形式不一定就是它真正的逻辑形式。
前言/序言
序言
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理解这本书:他自己已经想到过表达于其中的思想-或者至少是类似的思想。——因此,它绝不是一本教程。——如果它给理解了它的一个读者带来了愉悦,那么
它的目的便达到了。
这本书处理哲学问题,并且表明——如我所认为的那样——这些问题的提出是以对我们的语言的逻辑的误解为基础的。人们或许可以通过下面的话来总结这本书的全部意义:可以言说的东西都可清楚地加以言说;而对于不可谈论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因此,这本书旨在划出思维的界限,或者更准确地说,——不是划出思维的界限,而是划出思想的表达的界限:因为为了划出思维的界限,我们必须能够思维这个界限的两边(因此,我们必须能够思维不能够思维的东西)。
因此,这个界限只能在语言之中划出来,而位于该界限的另一边的东西直接就是胡话。
我无意确定,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我的努力与其他哲学家的努力是重合的。的确,从细节上说,我并不声称我在这里写下的东西是全新的;因为对我来说,是否另一个人已经在我之前提出过我所提出的思想,这点并不重要,所以我也没有给出任何思想来源情况。
我只想指出,对我的思想的大部分刺激来源于弗雷格的伟大的著作和我的朋友伯特兰·罗素先生的著作。
如果这部著作有什么价值的话,那么这种价值在于如下两个方面。首先,在其中思想得到了表达。就此而言,思想表达得越好-话说的越对路,这个价值就越大。——在此,我意识到,我做得还远远不够。其原因很简单:我驾驭这个任务的力量太小了。——但愿其他人接下这个任务,并把它做得更好。
与此相反,在此所传达的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来是无可置疑的、确定的。因此,我认为,本质上说来,我已经最终解决了诸问题。如果我在此没有弄错的话,那么这部著作的第二个价值就在于:它表明了,当这些问题获得了解决时,我们由此所完成的事情是何其的少。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维也纳,1918年
《维特根斯坦文集》总序
维特根斯坦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思想对二十世纪的世界哲学面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过,在其在世时,他只正式出版过一本哲学著作,即《逻辑哲学论》。在他逝世以后,他的学生和朋友遵照其遗嘱从他所遗留下来的约2万页手稿和打字稿中陆续整理出版了大量著作,其中最重要者当属《哲学研究》。2000年,牛津大学出版社与挪威卑尔根(Bergen)大学维特根斯坦档案馆合作,编辑出版了电子版《维特根斯坦遗著集》(Wittgenstein's Nachlass:The Bergen Electronic Edition).其中包括了维特根斯坦的所有遗留下来的手稿和打字稿。这套中文版《维特根斯坦文集》主要就是以这个遗著集为基础编译而成的,同时我们也参考了国外已经出版的相关的纸质著作,特别是德国祖尔卡姆普(Suhrkamp)出版社出版的八卷本维特根斯坦《著作集》(Werkausgabe)(1984年版)。
我们的编选目标是“精”,而非“全”。将《维特根斯坦遗著集》全部翻译出版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国外迄今出版的纸质维特根斯坦著作长期以来由不同的编者编选而成,前后没有统一的编选原则可谓“杂乱无章”。我们制定的总的编选原则是:选择维特根斯坦不同思考阶段有代表性的或者比较成熟的遗稿;尽量的保持原稿的连续性、完整性;不收录维特根斯坦的讲课笔记、口授笔记。按照这些原则,《维特根斯坦文集》拟收录如下作品:
《战时笔记(1914-1917)》(第1卷)
《逻辑哲学论》(第2卷)
《哲学语法》(第3卷)
《哲学研究》(第4卷)
《数学基础研究》(第5卷)
《心理学哲学研究》(第6卷)
《心理学哲学笔记(1948-1950)》(第7卷)
《最后的哲学笔记(1950-1951)》(第8卷)
在翻译过程中,许多重要词汇的中译让我们颇费心思。在此,有必要对几个一再出现的词汇的翻译做些解释。我们知道,在德语中,“Satz”既具有“句子(语句)”的意思,也具有“命题”的意思。也即,既指单纯的合乎句法规则的书写符号串或声音符号串,也指这样的符号串所表达的意义,进而还指负载着这样的意义的如是符号串。(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用“Satzzeichen”来表示第一层意思。)大多数情况下,区分开这些不同的用法是容易的。但是,在少数段落中,区分开它们并不容易。出于统一性和简单性的考虑,我们在译文中大多数场合下用“命题”来翻译“Satz”。读者在阅读时可以自己根据上下文来确定维特根斯坦到底是在哪一种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
如何翻译“Bedeutung”这个词也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我们知道,在其前期著作中,维特根斯坦主要是在弗雷格所赋予其的那种专门意义上使用“Bedeutung”一词的:一个名称的Bedeutung即其所表示(所代表、指称)的那个对象-其承受者。(不过,与弗雷格不同,维特根斯坦不认为他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