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大地法理学价值与实践展开研究,从大地法理学的价值基础、价值适用、理论实践三个层面,深入分析了大地法理学作为一门新兴法理学的应用前景。本书共分为六章:<br>第一章为大地法理学的基本理论,通过考察大地法理学兴起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背景,理清了大地法理学建立在大地伦理学、深层生态学、地球科学等先进科学的研究成果之上,是一门跨学科法学理论。总结提炼出大地法理学的三项主要原则,包括生态正义原则、种际秩序原则以及自然权利原则,它们是大地法理学的价值原点。第二章为大地法理学的范式转变,通过对比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主要差异,说明大地法理学是不同于传统法学的新范式,它的法学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法治。第三章为大地法理学与自然法的关系,大地法理学与自然法在法学概念的使用和理论的内涵上有许多相似之处,通过分析二者的继承与发展关系,发现大地法理学可以成为自然法发展的新阶段。第四章是大地法理学对环境法的重塑,大地法理学的生态治理构想从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当前环境法律关系的构造提出了挑战,有望解决环境保护在理论与实践上相脱节的现象。第五章为大地法理学的实践,大地法理学虽然是较为激进的理论革命,但并非不具有可操作性,该理论的生态治理构想已经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实现,这些经验可以成为推广大地法理学的有益尝试。第六章为本书结语,肯定了大地法理学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也承认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该理论具有较为前沿的研究价值,值得学界进一步研究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