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责任条款规范化设置研究》主要致力于提高法律文本中,责任条款设置的规范化、体系化与科学化水平。研究的内容,除导论、余论外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法律责任条款的概念与类型分析、现状与问题的考察,以此为依据构建的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规范化结构体系,包括责任条款设置的理念与模式、设置原则、设置规则以及设置的衔接等。
目录
导论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立法迈向“后体系时代”
(二)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综述
(一)立法技术研究的梳理
(二)法律责任条款研究的梳理
三 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与创新之处
(一)研究方法
(二)结构安排
(三)创新之处
第一章 法律责任条款的概念与类型
一 法律责任条款的概念重构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条款的概念
二 法律责任条款与义务条款及法律制裁的界分
(一)法律责任条款与义务条款的界分
(二)法律责任条款与法律制裁的界分
三 法律责任条款的类型
(一)实体性责任条款与程序性责任条款
(二)确定性责任条款、委任性责任条款、准用性责任条款
(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条款
第二章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现状与问题
一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现状考察
(一)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总体状况
(二)行政法律中责任条款设置的具体状况
(三)地方性法规中责任条款设置的具体状况
二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逻辑规范问题
(二)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协调性问题
(三)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衔接性问题
(四)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概括性问题
(五)法律责任条款设置语言表述失范问题
第三章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理念与模式选择
一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理念
(一)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传统理念批判
(二)设置法律责任条款应遵循的理念
二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模式选择
(一)法律责任条款的排列模式选择
(二)法律责任条款的表述模式选择
第四章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原则
一 责任条款设置的合法性原则
二 责任条款设置的对应性原则
三 责任条款设置的协调性原则
四 责任条款设置的可操作原则
五 责任条款设置的规范性原则
第五章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规则
一 责任条款设置的逻辑规则
(一)法律思维的基本逻辑规律
(二)责任条款表述的逻辑完备性
(三)责任条款表述的逻辑明确性
(四)责任条款表述的逻辑一致性
二 责任条款设置的语言规则
(一)立法语言的模糊性
(二)责任条款语言表述的准确性
(三)责任条款语言表述的简洁性
(四)责任条款语言表述的规范性
三 责任条款设置的修辞规则
(一)什么是责任条款设置的修辞规则
(二)为什么遵循责任条款设置的修辞规则
(三)如何坚持责任条款设置的修辞规则
第六章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衔接
一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外部衔接
(一)不同法律文本中责任条款设置的衔接
(二)责任条款与义务性条款的衔接
(三)责任条款与奖励条款的衔接
(四)法律责任条款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二 法律责任条款设置的内部衔接
(一)责任条款内容要素的优化组合
(二)不同责任类型之间的衔接
(三)不同责任形式之间的衔接
余论 从法律责任条款设置展望立法学研究转向
一 立法学研究之转向——以立法技术为核心的方法论研究
二 立法方法论的展开——立法学的技术面向
三 结语
参考文献
试读
《法律责任条款规范化设置研究》:
法律责任条款的设定的科学性,对立法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立法技术上看,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准确把握不同责任类型、不同责任形式、不同责任幅度、不同责任情形之间转化的“程度”,也即量变上升到质变的程度。能够准确把握这个转化程度,就能对责任条款的设定作出符合科学性的表述,反之则会和科学性背道而驰,造成不科学、不合理的表述情况。例如,《出版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社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非法出版物的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他行政处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本《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的内容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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