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遵循请求基础思维、以请求权基础为主线书写民法规范体系的经典之作。在德国,本书兼具教科书、手册与复习资料三重属性,可通过多种方式来使用:读者既可以系统地通读全书,也可以针对特定的复杂问题点查阅相关内容,还可以在考试前将其用作知识检测与复习的工具。对于中国读者而言,本书既完整呈现了德国请求权基础思维的精髓,更为请求权基础思维的本土化提供了宝贵的比较法样本。
目录
简目
缩略语表 / 1
引用的文献缩写一览表 / 10
导论 构造问题 / 15
第一章 请求权的构造 / 16
第一节 以请求权规范为出发点 / 16
第二节 请求权规范的审查顺序 / 19
第三节 抗辩的审查 / 24
第二章 请求权构造的界限 / 25
第一节 其他案例问题 / 25
第二节 程序先决问题 / 27
第一编 因合同而产生的请求权 / 31
第三章 负担合同与处分合同 / 32
第一节 负担与处分的区别 / 32
第二节 负担、处分与原因 / 38
第一分编 债务合同的成立 / 43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 / 44
第一节 到达问题 / 45
第二节 民法规定的沉默 / 48
第三节 商法中的沉默 / 50
第四节 一般交易条款 / 54
第五章 代理 / 61
第一节 代理的界限 / 61
第二节 公开性原则 / 65
第三节 代理权 / 69
第四节 无权代理时的损害赔偿 / 82
第六章 意思瑕疵 / 84
第一节 《民法典》第119—122条的界限问题 / 84
第二节 因意思瑕疵而无效 / 86
第三节 《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中的错误情形 / 89
第四节 《民法典》第119条第2款中的错误情形 / 92
第五节 错误的效果 / 95
第六节 错误的特别规则 / 96
第七节 《民法典》第123条存在的问题 / 98
第七章 行为基础 / 103
第一节 先决问题 / 103
第二节 行为基础的界限 / 103
第三节 行为基础的审查 / 108
第八章 未成年人法的问题 / 111
第一节 “纯获法律上利益” / 111
第二节 法定代理人的允许 / 114
第三节 非合同责任 / 115
第九章 形式问题 / 118
第一节 要式性 / 118
第二节 法定形式的欠缺(《民法典》第125条第1句) / 119
第三节 意定形式的欠缺(《民法典》第125条第2句) / 123
第十章 无合同的合同请求权 / 125
第一节 履行请求权 / 125
第二节 损害赔偿请求权 / 129
第二分编 债务合同的效力 / 135
第十一章 债务合同义务概述 / 136
第一节 原义务与次义务 / 136
第二节 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 137
第三节 保护义务(与给付无关的附随义务) / 138
第十二章 牵连性(双务合同) / 142
第一节 牵连性的适用领域 / 142
第二节 牵连性的效力 / 144
第十三章 给付障碍法总论 / 159
第一节 导论 / 159
第二节 义务违反的类型 / 161
第三节 特定之债、种类之债、金钱之债 / 170
第四节 可归责性 / 176
第五节 风险负担 / 181
第六节 给付障碍的审查顺序 / 185
第十四章 合同的具体类型 / 187
第一节 买卖 / 187
第二节 其他债务关系 / 220
第十五章 消费者保护法 / 237
第一节 出发点 / 237
第二节 概况 / 237
第三节 具体问题 / 240
第十六章 无偿行为 / 249
第一节 法律行为—情谊关系的区分 / 249
第二节 赠与的界定 / 255
第三节 无偿取得的缺陷 / 259
第四节 无法律上原因=无偿? / 264
第五节 死因赠与 / 265
第二编 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请求权 / 275
第十七章 事务管理关系概述 / 276
第一节 事务管理的类型 / 276
第二节 为他人管理事务 / 278
第三节 不真正无因管理 / 284
第十八章 无因管理的具体事项 / 288
第一节 正当事务管理与不当事务管理 / 288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 291
第三节 第十七章和第十八章图示 / 295
第三编 物上请求权 / 297
第十九章 物上请求权概述 / 298
第一节 概念 / 298
第二节 概览 / 299
第三节 物上请求权的特点 / 302
第四节 物上请求权自身的障碍规则 / 307
第五节 对第三节和第四节的总结 / 309
第二十章 期待 / 311
第一节 典型的期待 / 312
第二节 对期待的保护 / 313
第三节 期待的转让和取得 / 321
第四节 期待对其债法成分的依附性 / 324
第五节 附条件取得权利时期待的具体问题 / 325
第六节 期待和期待权 / 329
第二十一章 信托式担保权 / 330
第一节 信托的类型和担保信托设立的原因 / 330
第二节 信托式担保中的复杂问题 / 333
第三节 被担保债权的实现 / 336
第四节 担保目的对担保财产第三取得人的效力 / 337
第五节 强制执行或破产中的信托式担保 / 341
第六节 所有权保留和担保性所有权让与中的加工条款 / 343
第七节 担保性所有权让与和担保性债权让与中的确定性要求 / 346
第八节 延长型所有权保留和担保性债权让与的竞存 / 348
第二十二章 依权利外观从无权利人处取得 / 353
第一节 依法律行为取得的方式 / 353
第二节 善意取得总论 / 360
第三节 土地登记簿的具体问题 / 365
第四节 占有的具体问题 / 371
第五节 继承证书 / 377
第二十三章 所有权人—占有人关系和遗产请求权 / 380
第一节 特别规定的目的 / 380
第二节 所有权人—占有人关系概览 / 382
第三节 经由辅助人取得占有时的善意 / 383
第四节 《民法典》第985条及其后多条与合同的关系 / 384
第五节 《民法典》第987条及其后多条与侵权行为的关系 / 390
第六节 《民法典》第987条及其后多条与不当得利法的关系 / 391
第七节 遗产请求权的特别之处 / 396
第四编 侵权请求权 / 403
第二十四章 侵权法的问题 / 404
第一节 不法责任和危险责任 / 404
第二节 过错不法责任 / 404
第三节 以不作为请求权和除去请求权来补充损害赔偿请求权 / 417
第四节 危险责任 / 420
第五节 合同法的影响 / 425
第二十五章 交往义务 / 427
第一节 交往义务的功能 / 427
第二节 交往义务的成立和范围 / 430
第三节 小结 / 441
第四节 交往义务的具体内容 / 442
第五编 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请求权 / 445
第二十六章 不当得利法概述 / 446
第一节 《民法典》第812条及其后多条的功能 / 446
第二节 不当得利学说的变迁 / 447
第二十七章 给付不当得利 / 449
第一节 给付的概念和评价问题 / 449
第二节 具体三人关系 / 450
第三节 给付不当得利产生的原因 / 465
第二十八章 权益干扰型不当得利 / 476
第一节 概念 / 476
第二节 权益干扰的对象和权益干扰 / 476
第三节 权益干扰型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 479
第四节 权益干扰型不当得利的内容 / 481
第五节 给付与权益干扰 / 486
第六编 抗 辩 / 491
第二十九章 概 述 / 492
第一节 抗辩(Einwendung)和抗辩权(Einrede) / 492
第二节 抗辩分类的功能 / 493
第三节 从请求权角度来分类 / 493
第三十章 清偿和清偿的替代 / 496
第一节 清偿 / 496
第二节 清偿的替代 / 498
第三十一章 抗辩的丧失 / 503
第一节 债法和物权法 / 503
第二节 设保债权的转让 / 504
第三节 确认合同 / 506
第四节 贷款融资的分期付款行为 / 509
第七编 特殊问题 / 511
第三十二章 第三人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 / 512
第一节 行为责任与危险责任 / 512
第二节 事实构成的类别 / 512
第三节 第278条的具体问题 / 519
第四节 《民法典》第831条的具体问题 / 526
第三十三章 损害法的问题 / 528
第一节 构造问题 / 528
第二节 损害的概念和赔偿的类型 / 529
第三节 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 / 532
第四节 第三人损害赔偿的趋势 / 541
第五节 保留原因的效力(“假设因果关系”) / 550
第六节 损益相抵 / 553
第七节 预备性费用 / 557
第八节 受害人与有过失 / 558
第三十四章 对他人之物的费用支出 / 563
第一节 术语 / 563
第二节 费用支出的类型 / 565
第三节 费用的法律效果概述 / 566
第四节 费用支出偿还的请求权基础 / 568
第五节 尤其是费用支出的不当得利返还 / 570
第六节 取回权的具体问题 / 577
第三十五章 求偿(追偿) / 579
第一节 概述 / 579
第二节 《民法典》第426条的具体问题 / 583
第三节 保证人求偿的具体问题 / 590
第四节 根据无因管理法和不当得利法求偿 / 593
法律条文索引 / 599
术语索引 / 635
特别重要的裁判 / 691
译后记 / 699
前言/序言
第28版序
在我有幸续写本书的这大约十五年间,这已经是其以我的名义出版的第七版了。这已达总版数的四分之一,而全书现在由我撰写的文本部分也应该大致达到了四分之一。我感谢迪特尔?梅迪库斯在诸多方面给予的支持,尤其是在我仍与他共同负责的两个版本中,就让我对当时已由我负责的前半部分自由删减。之所以先说此事,是因为从那时起,我就已尽可能少地使用这一权限了。即便是对冷僻且几乎考察不到的主题,他都作了清晰的阐述,而在我看来,今天在教学和体系上这仍富有教益。然而,为了不让新版的篇幅不断地增加,不得不一再腾地儿。如这一次删除了旧判例——但没有删除“经典”的,因此仍与考试相关的裁判。为此,我删除了许多内容,如他对有偿放弃继承的论述,并代之以当前的裁决,以便至少部分突出本书创始人展示出的无可比拟的简洁性,或尽量保留这种简洁性。此外,为迎接尚未生效的《人合公司法现代化法》,还作了一些精简。因转化《货物买卖指令》对法律所作的修订,已纳入本版了。
我特别感谢Kristina Schimpf,此外还要感谢Cenk Nickel、Roy F. Bär博士和Eva Gampe的帮助。
延斯·彼得森
2021年9月于波茨坦
初版序(1968)节选
阅读本书的读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民法基础知识。因此,其受众是进阶学习者:让他们能够在有限的篇幅内快速查阅在考试中高频出现的具体问题。这自然就需要作出取舍,而如何取舍受我个人的观点和经验影响。我主要侧重于那些不能直接从法律的字面表述找到答案的问题。但是,正因如此,法律构成了理解本书不可或缺的基础:我由衷地建议读者仔细查阅所引用的规则。
我的目标是复习和深化。尤其是为了深化的进行,本书内容的呈现不拘泥于《民法典》的体系划分,并延及商法。这就使在法律上并因此也经常在系统化的课程和教科书中相去甚远的制度之间呈现出关联性和可比性。
为加深理解,书中穿插了大量案例——它们是我尽可能从新近的案例中选取出来的。但是,这些案例始终只能作为示例来理解:我觉得,通常只是模糊地记起以前不知在什么地方听过或读过的案例会遮蔽对法律的关注,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随着学习的深入,考试成绩每况愈下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或许就与此有关。因此,我也努力凸显体系上的关联。
在引用案例时,对相关裁判依据的事实,我常作简化,有时甚至作了改动。为更清晰地突出焦点问题,这样做是必要的。
迪特尔·梅迪库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