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深入地探讨了数字发展权的兴起、理论基础、价值体系以及逻辑构造,为这一新兴权利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价值依据。通过对数字时代社会变迁与人的发展之间辩证关系的剖析,作者论证了数字发展权作为数字时代权利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的必然性与重要性,并尝试构建了数字发展权的权利体系,其中涵盖数字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多个维度。同时,作者探讨了数字发展权在应对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利维坦等挑战中的关键作用。本书不仅丰富了发展权理论,也为数字时代的权利保障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路径,对学术研究、政策制定及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录
目 录
绪 论
一、研究缘起与目的
二、已有研究述评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简要述评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数字发展权的兴起
第一节 数字新兴权利的崛起
第二节 对权利泛化的审思
第三节 数字发展权不是权利泛化
第二章 数字发展权的经验证立
第一节 数字发展权产生的社会实践
一、数字发展权形成的时代背景
二、从人的发展到人的数字发展
第二节 人的数字发展异化及其挑战
一、人的数字发展异化
(一)劳动异化:生产关系的数字扭曲
(二)关系异化:社会纽带的数字解构
(三)需能异化:需要和能力的数字量化
(四)自我异化:人的自由个性的数字消解
二、人的数字发展挑战
(一)经济发展中的数字资本主义
(二)政治发展中的数字利维坦
(三)社会发展中的数字达尔文主义
(四)文化发展中的数字泛娱乐主义
第三节 数字发展权新兴性证立
一、数字发展权之“新”证立
二、数字发展权之“兴”证立
第三章 数字发展权的价值证立
第一节 数字发展权的价值基础
一、数字发展权的本质
(一)人的数字经济发展利益
(二)人的数字政治发展利益
(三)人的数字社会发展利益
(四)人的数字文化发展利益
二、数字发展权的特征
(一)权利主体的双重性
(二)义务主体的特殊性
(三)权利内容的综合性
(四)权利空间的虚拟性
三、数字发展权的定位
(一)数字发展权是数字时代的新型发展权
(二)数字发展权是数字时代的新型人权
(三)数字发展权是数据权利的人权基础
第二节 数字发展权的主要价值
一、数字发展权的自由价值
(一)数据自由流动
(二)数字自由参与
(三)数字自由表达
二、数字发展权的平等价值
(一)平等参与数字活动
(二)平等享受数字成果
三、数字发展权的安全价值
(一)数据安全流动
(二)数据安全秩序
第三节 数字发展权的价值运用
一、数字自由价值运用
(一)数字自由反对数字壁垒
(二)数字自由反对数字垄断
(三)数字自由反对数字奴役
二、数字平等价值运用
(一)数字平等反对数字霸权
(二)数字平等反对数字歧视
(三)数字平等反对数字鸿沟
三、数字安全价值运用
(一)数字安全反对数据至上
(二)数字安全反对数据混乱
第四章 数字发展权的逻辑证立
第一节 数字发展权的理论渊源
一、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二、发展权理论
三、数据权理论
第二节 数字发展权的推定规范
一、数字发展权的国际规范
二、数字发展权的国内规范
第三节 数字发展权的基本主体
一、数字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一)个体
(二)集体
二、数字发展权的义务主体
(一)个人
(二)国家政府
(三)数字平台企业
第四节 数字发展权的主要内容
一、数字经济发展权
(一)数字财产权利
(二)数字劳动权利
二、数字政治发展权
(一)数字政治参与权利
(二)数字政治知情权利
三、数字社会发展权
(一)数字社会生存权利
(二)数字社会福利权利
四、数字文化发展权
(一)数字教育发展权利
(二)数字文化创造发展权利
(三)数字文化活动发展权利
(四)数字文化成果平等分享权利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前言/序言
序
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已然成为这个时代最为显著的特征。当数据被确立为新的生产要素,当数字技术深度渗透进经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的存在方式与发展形态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类社会如何从法学的角度回应数字化进程中人权的保障需求,如何在新旧权利话语的交织中探寻理论的突破与创新,成为摆在学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数字发展权的证立:经验、价值与逻辑》,是胡锦华博士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学术专著。作为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我很高兴看到这部凝结了他三年潜心思考与辛勤耕耘的学术成果得以付梓。
锦华博士自入学之初,便将学术兴趣聚焦于数字法学这一新兴领域。彼时,“数字人权”之争方兴未艾,学界对于如何理解数字时代的人权形态莫衷一是。锦华博士没有被热闹的学术争论所裹挟,而是选择了另一条研究进路——从发展权的理论脉络出发,探寻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可能路径。这一选择体现了他独立思考的学术品格,也彰显了他对理论脉络的准确把握。
本书的核心学术贡献在于系统地论证了“数字发展权”这一新兴权利的正当性与可行性。作者秉持“经验—价值—逻辑”的三维证成框架,层层递进地展开论述:从社会实践的角度揭示数字发展权的经验来源,从价值基础的角度阐发数字发展权的正当性依据,从规范构造的角度论证数字发展权的逻辑可能性。这一分析框架既体现了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继承,也展现了面对新兴问题时的理论创新能力。在内容上,本书对数字发展权的内涵、特征、价值、主体、内容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作者将数字发展权定位为发展权在数字时代的理论更新,而非凭空创设的“第四代人权”,这一判断是审慎而富有洞见的。同时,作者将数字发展权置于与数据权的相互关系中加以考察,提出数字发展权是数据权利的人权基础,这一观点对于理解数字时代权利体系的层次结构具有启发意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对“人的数字发展异化”及其挑战的剖析,展现了作者敏锐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怀。从劳动异化、关系异化、需能异化、自我异化到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利维坦、数字达尔文主义、数字泛娱乐主义,作者以批判性的视角揭示了数字技术在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可能潜藏的风险。这种辩证的思考态度使本书不满足于简单的权利宣告,而是深嵌到权利保障的现实困境之中。
当然,作为一项开拓性的研究,本书对数字发展权的探讨还只是初步的尝试。数字发展权的内涵如何进一步细化,其在实定法层面如何具体展开,国际层面如何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数字发展权诉求,这些问题都有待后续研究的持续推进。但学术研究本就如此——提出问题、确立框架、奠定基础,而后方能行稳致远。我相信,本书的出版能够为数字时代人权理论的研究提供有益参照,也能够引发更多学者对这一议题的关注与思考。
古人云:“道不远人”。数字技术纵然日新月异,但法治的根本关怀始终在于人的尊严与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数字发展权的研究不只是对一种新兴权利的证成,更是对“人是目的”这一永恒命题在数字时代的重申。期待锦华博士以此为起点,在学术道路上继续求索,贡献更多有思想深度、有现实关怀的研究成果。
是为序。
夏锦文
2025年春
于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