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联合国框架下外层空间安全治理的核心机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与裁军谈判会议(CD)之间的职权冲突与协作困境,以翔实的史料追溯了两大机构自冷战以来的职权演变,揭示了“和平利用”与“外空军备竞赛”在法律解释上的模糊地带。书中通过分析《外层空间条约》谈判、非武装军事用途争议等关键事件历程,论证了两大机构在职权上的重叠与空白。面对空间碎片、空间交通管理等新兴挑战,本书批判性地评估了现有机制的局限性,并为未来联合国空间相关框架的改革与有效合作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学术洞见。
前言/序言
外层空间及与外层空间有关的问题具有固有的国际属性。各项空间法律文书所载的将外层空间界定为全人类的领域、注重国家之间合作及承认全人类在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方面的共同利益,这些都阐明了空间事务固有的国际属性。联合国大会(UNGA)第 1472 (ⅩⅣ) 号决议授权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外空委,COPUOS)讨论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以及探索外层空间所产生的法律问题。联合国大会第 S10/2 号决议授权裁军谈判会议(裁谈会,CD)讨论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问题。
即使对现有职权进行粗略审视,亦可发现这些职权未必能涵盖外层空间的所有利用方式。相反,根据对职权范围的不同解释,外层空间的军事化利用可能在这两个机构中均被讨论,也可能均被排除在两个机构的讨论范围之外,从而导致关于外层空间军事用途的讨论场所方面出现了明显空白。这个问题正是本书研究的重点。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本书首先界定了外空委和裁谈会各自成立时的原始职权。然而,最初的授权规定在国际空间事务讨论方面存在模糊之处。根据对“和平”一词的不同解释,对机构职权范围的解释也不尽相同。这导致了国际空间事务讨论的真空地带,特别是关于“非武装军事”利用外层空间的讨论。
此后,本书分析了两个机构成立至今的职权发展。分析表明,对职权的解释一直在变化。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成立外空委时就存在不同的解释。在联合国五项空间条约的审议过程中,这些解释似乎发生了变化,其中更占主导地位的解释是:外空委的职权在于讨论外层空间的军事化利用,并限制外层空间的使用,以确保其仅用于和平目的。
然而,在第S10/2 号决议通过后,再次出现了不同的解释。在实践中,外空委和裁谈会都超越了各自的职权范围。外空委有时会讨论外层空间的军事化利用和裁军相关事务。而裁谈会经常审议有关外层空间“非武装军事”利用的事务,有时甚至是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议题,或者是对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有影响的议题。两个机构的讨论内容存在重叠,表明空间事务的相互关联性。由于缺乏真正的合作,人们不禁质疑当前联合国与空间相关的框架是否能够有效讨论这些空间事务。
最后一章首先简要介绍了外空委和裁谈会目前正在讨论的四个空间议题:维持外层空间用于和平目的的方式与方法、空间交通管理、空间碎片和外层空间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这些议题只是部分正在审议的空间事务,不能简单对立地分为军事与非军事议题,或和平利用与侵略性利用外层空间。相反,这些问题恰恰说明了空间议题的相互关联性。通过讨论和审议得出结论后,需要由外空委与裁谈会合作解决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基于两者的相互关联性和上述结论来评估联合国空间领域的框架。尽管空间事务具有相互关联的性质,但空间事务分别在裁谈会与外空委讨论,有人认为,当前联合国空间领域框架效率不高。他们的论据在于:首先,裁谈会目前陷入了僵局,无法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其次,一个机构对某一议题的讨论结果或成果会影响另一机构的讨论,这可能会导致不可预见的复杂情况或后果,进而影响对该议题的进一步讨论。为了在国际上更有效地处理空间问题,国际社会提出了两个可能的解决办法:一是裁谈会与外空委进行更密切且持续的合作;二是赋予外空委特别职权,使其能在特定范围内讨论外层空间军事化利用及裁军相关事务。
不过,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只有当裁谈会打破僵局,两个机构才能展开有效合作;第二,无论采用哪种解决办法,都有可能重蹈裁谈会的覆辙,即各国无法就某些空间裁军问题的讨论方式达成一致,从而陷入僵局。这种预判有其合理性,因为历史证据表明,由于外层空间军事化利用这一议题本身具有争议性和政治性,往往导致相关讨论陷入停滞。因此,上述解决办法并非毫无问题。尽管如此,有一点是肯定的:空间技术必将继续发展,这种发展也将引出新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比当前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