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着眼于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借鉴循证矫正研究与实践经验,系统介绍了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与运用。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从理论角度出发,介绍了循证社区矫正的起源、核心概念以及在国际上的发展脉络,重点阐述了“风险-需求-回应”(RNR)模式的有效性及其实践方法;下编聚焦于实务应用,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的观念、心理、行为、家庭及社会支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展示了如何运用循证矫正的方法、策略、技术等进行有效干预。
本书强调以科学证据为基础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有效性,倡导基于“康复性治疗”理念,采用行为干预的方法来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变认知和行为,在避免再犯的同时恢复其社会功能、促进社会融入。
目录
目录
前言
上编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理论
第一章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概述 —— 003
第一节 社区矫正及其发展 —— 003
第二节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及其发展 —— 013
第三节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 —— 029
第二章 社区矫正的理念之争与有效社区矫正模式 —— 034
第一节 刑罚的不同目的和形式 —— 034
第二节 不同刑罚的理念之争与效果差异 —— 040
第三节 有效社区矫正模式及其对中国社区矫正的启示 —— 045
第三章 循证社区矫正与循证矫正 —— 054
第一节 循证社区矫正概述 —— 054
第二节 循证矫正的RNR模式 —— 063
第三节 有效矫正的治疗策略与核心实践 —— 069
第四章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流程与方法 —— 082
第一节 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及社会工作者的作用 —— 082
第二节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实务流程与方法 —— 086
第三节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实务案例 —— 104
下编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实务
第五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观念问题 —— 115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观念问题的界定及其影响 —— 116
第二节 矫正观念问题的相关理论与技术 —— 123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观念问题的干预案例 —— 137
第六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 —— 149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的界定和测量 —— 151
第二节 矫正心理问题的相关理论与技术 —— 158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的干预案例 —— 174
第七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问题 —— 183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行为问题的界定和理论 —— 184
第二节 多系统疗法的原则、程序和技术 —— 191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行为问题的干预案例 —— 206
第八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问题 —— 217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问题和家庭干预 —— 217
第二节 矫正家庭问题的相关方法和技术 —— 226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家庭问题的干预案例 —— 240
第九章 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问题 —— 257
第一节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问题的界定及作用 —— 257
第二节 增加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的方法和技术 —— 264
第三节 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问题的干预案例 —— 275
参考文献 —— 282
后记 —— 295
前言/序言
前言
矫正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应用型社会工作,既与其他常见的应用型社会工作有相同之处,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相同之处是基于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即面向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专业的助人服务,以帮助其恢复社会功能,助人自助;而特殊性则在于,其帮助的对象是有过错的人群。矫正社会工作者主要面向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等提供服务,在纠正其犯罪心理与行为恶习的同时,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矫正社会工作虽然与社会工作一样历史悠久,但在我国却是新生事物,是随着21世纪我国试行并正式建立社区矫正制度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自2003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起,我国就倡导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和改造。2020年,我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对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提出了明确要求,社会工作者将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不同于帮扶常规的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受助对象,社会工作者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困难的同时,还要帮助其改变错误的认知和行为。教育矫正和困难帮扶的双重目标,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不仅遭遇“惩罚”与“服务”的价值伦理困境,也面临如何才能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践挑战。
20世纪90年代,西方矫正领域兴起的循证矫正实践,是致力于解决矫正有效性问题的有益探索。其从北美兴起之后,便成为引领全球的犯罪矫正潮流。2012年,时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循证矫正方法及实践与我国罪犯矫正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循证矫正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若干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和系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在提高矫正效果、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当学习借鉴国外循证矫正的有益做法,结合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加以创造性地运用,经‘本土化’处理,最终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循证矫正体系。”此后,司法部确定全国九所条件较好、理论研究基础相对扎实、罪犯改造经验较为丰富的监狱进行循证矫正试点。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领域,一些高校也将循证研究与矫正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模式与方法。不过,这些既有的循证矫正理论与实践探索,要么在矫正对象上专注于监狱服刑人员,要么在矫正内容上侧重于社会适应等少数领域,较少有针对矫正对象在服刑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如心理、行为、观念、家庭、社会支持等多方面问题进行的研究。基于此,本书将在介绍循证矫正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区矫正对象所处的具体社会和政策情境,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以应对其所面临的有效干预的实践挑战。
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应基于循证实践。对于循证实践,我国社会工作领域有着“以证据为本的实践”和“反思性对话实践”两种不同的声音:前者将以证据为本的实践作为推动社会工作在中国发展并获得社会认同的一个可能策略,认为以证据为本的实践是社会工作展示其“科学性”的重要方式,因此中国的社会工作应当通过以证据为本的实践彰显专业介入的科学性、正当性和有效性。而后者则认为,以证据为本的实践模式作为西方社会工作的主导性模式,会遮蔽反思性能动主体,把当事人看作无能的个体,把专业人员当作科学知识的机械执行者,从而借用科学主义名义掩盖并强化一种不公正的结构关系。因此,应将理论研究嵌入反思行动的实践过程,借此打破在以证据为本的实践模式下,实践被置于实证主义研究框架下所形成的不平等关系。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恢复重建30多年来,我国社会工作教育界对社会工作在当下中国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升,但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职业的认知和其在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了解并未随之提高。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对希求借助科学性以提升社会认同和谋求长效发展的中国社会工作而言,以证据为本的循证实践无疑是高度切适并值得借鉴和推广的。但循证实践起源于西方,中西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致使在西方有效的证据未必在中国情境下依然有效,因此有效的循证矫正需要“本土化”。此外,循证理念在国内兴起较晚,研究积累较少,导致循证社会工作方法并不明晰。尤其是在循证矫正领域,目前还缺少足够的干预方案证据储备,因此需要寻求基于本土经验和地方性知识的“更佳证据”。
基于提升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科学性、开发适合我国情境的本土化“最佳证据”的目的,笔者与西南政法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专业的同事们一起,致力于整合学术研究、科学实践与人才培养,在社会工作干预实践中引入国际循证矫正实践的有效干预方法,并结合本土情境进行相应调整,以发展并积累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矫正证据。在运用国外循证研究与实践证据的同时,我们充分意识到国内与国外社区矫正面临的显著差异:我国的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再犯风险较低的服刑人员,而国外的社区矫正对象中包括大量中高再犯风险人员。国外的社区矫正对象往往需要接受高强度、专门化的矫正,为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严格的科学研究和丰富的专业实践作为支撑。而我国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多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的主导下,由专门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家人、志愿者等力量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鉴于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较低、专业矫正工作人员有限、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的参与并不普遍等现状,我国的社区矫正实践更多的是在摸索中调整方法、积累经验,对有效矫正证据的积累尚不多见。因此,为提升社区矫正的有效性,在干预实践中,现实性的策略是基于一定的矫正原理,借鉴国际循证矫正经验,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及其所在社区的具体情况,探索并发展适合的本土化矫正干预方法。例如,针对家庭结构不完整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充分整合循证矫正研究中有效的个人辅导(Mentoring)与我国社区治理中的“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老党员)力量,来发展本土化的个人辅导方法。本书是将科学研究和社区矫正干预实践相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以期通过循证实践来提升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干预有效性。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主要介绍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理论;下编将基于我国社区矫正的具体政策和实践情境,结合相关案例,从社区矫正对象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方法和技术。
书中的一些本土化循证矫正干预实践,是基于社会工作行动理论的有益尝试。由于国内对社区矫正干预有效性的科学评估尚不多见,本书只能先试先行,在未进行充分有效性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循证干预方案。干预方案的设计主要基于国际循证矫正干预中的“风险—需求—回应”(Risk-Need-Responsivity,RNR)模式,借助相关评估工具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风险和犯因性需求(Criminogenic Needs)进行科学评估,并借鉴循证矫正的一些核心矫正实践,以尽可能从理论上保证干预方案的恰当性和科学性。此外,对干预有效性的评估,仅从过程规范性和结果有效性(症状缓解、问题改善)等方面,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尚未达到循证研究中通过元分析(MetaAnalysis)等方法评估干预效果的科学水平。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职责,既包括寻找有效证据、运用有效证据,也包括通过科学研究发展有效证据。本书主要侧重于前两种职责的实践,而通过严谨的科学研究发展有效证据,则是在实践积累基础上的下一步工作。期待本书能够给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带来一些启发,推动本土化的循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实践,为科学的评估性研究提供足够的本土化实践样本,进而达到研究与实践相互促进、以科学研究提升实践效果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