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行政复议法》共7章90条,包含总则、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责任和附则。
2026年4月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共8章77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二是细化申请行政复议规定;三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76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参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发布的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本书收录的典型案例为司法部发布的2025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复议人员可以参照适用。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 (32)
典型案例 ……………………………………………… (55)
案例一 王某不服浙江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受理撤销冒名登记行政复议案 …… (55)
案例二 张某不服湖北省教育厅未履行职责行政复议案 ………………………………… (57)
案例三 某外籍人士不服云南省某市辖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 (59)
案例四 张某认为江苏省某县级市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 ……………… (61)
案例五 孟某甲、扈某某、孟某乙不服吉林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行政复议案……………………………… (63)
案例六 刘某等26 名村民不服贵州省某县人民政府未履行职责行政复议案 …………… (65)
案例七 高某不服甘肃省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和交通设施大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68)
案例八 黄某不服福建省某市辖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案 ……………………… (70)
案例九 瞿某不服重庆市某市辖区林业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 (72)
案例十 某公司不服山东省某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 (75)
试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 年4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 年8 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 年9 月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3 年9 月1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3 年9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 号公布 自202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适用本法。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 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 坚持有错必纠, 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应诉事项。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支持和保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对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发布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
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 202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6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第三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四条 行政复议机构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调解;
(三)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四)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附带审查事项;
(五)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六)按照职责权限,指导、监督下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七)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被申请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
(八)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行政复议决定抄告事项;
(九)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
案例一
王某不服浙江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受理撤销冒名登记行政复议案
【关键词】
商事登记 身份核验 AI换脸 证据不足 撤销决定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被申请人浙江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某公司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由阴某变更为申请人王某。2024年7月1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撤销冒名登记申请,主张其从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变更登记资料中申请人签字均非本人所签。被申请人核查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后发现,案涉变更登记显示已完成申请人身份核验。7月16日,被申请人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七条第二项“被冒用人申请的商事登记事项已在登记机关完成身份核验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之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王某申请的决定。申请人不服,于2024年9月13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
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变更登记中申请人是否实际完成身份核验。行政复议机构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查明被申请人主张申请人在登记时使用“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了实名核验,但仅提交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核验状态-实名核验”的文字截图作为证据,无法提供申请人身份核验的音视频资料(如人脸识别动态视频)。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当前AI换脸技术破解政务平台实名核验的案例频发,被申请人仅凭后台文字记载即认定申请人完成真实身份核验,未排除技术伪造可能性,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责令其对申请人的申请重新审查并作出处理。被申请人收到复议决定后,当日受理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并启动案涉变更登记的调查核实工作。申请人对复议结果及被申请人的纠错行为表示认可。
【典型意义】
近年来商事登记人脸识别软件的推广使用,强化并便利了商事登记身份核验,但AI换脸技术的出现带来新挑战,相关政务APP身份核验系统被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动态影像所破解,导致其他公民陷入“被冒名”困境。针对这一问题,本案行政复议机关对商事登记身份核验行为确立了更严谨的证据标准,指出行政机关不能仅以平台内部文字记录作为认定身份核验完成的唯一依据,必须留存人脸识别音视频、活体检测数据等可追溯、可验证的关键证据,才能排除技术伪造风险。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个案监督,既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向行政机关传递了AI时代政务核验需强化证据留存与技术防护的规范要求,推动职能部门提升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