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以系统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为指导原则,全面梳理和整合了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外法律法规。按照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分为五编:第一编收录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中的专门涉外法律,突出核心法律框架;第二编整理含有涉外条款的一般性法律,展现涉外规则的渗透性;第三编和第四编涵盖国务院制定及批准的行政法规,细化涉外管理的行政依据;第五编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的涉外司法解释,助力法律适用与实践衔接。本书整体注重条文时效性与分类逻辑,通过清晰的编章结构和详尽的标注,为读者提供一站式查询与参考,不仅适合专业法律工作者,也能满足企业、学者及国际相关人士对中国涉外法治环境的深度了解需求。
目录
目录
第一编 专门涉外法律
第一章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第二章 民法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三章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四章 经济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五章 社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六章 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七章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二编 含有涉外条款的法律
第一章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章 民法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五章 社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六章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章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编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第一章 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第二章 公安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第四章 环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第五章 交通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民用航空运输不定期飞行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第六章 经济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第七章 旅游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八章 社会
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九章 外汇、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十章 外交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
第十一章 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
电影管理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第十二章 资源开发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稀土管理条例
第四编 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
前言/序言
编 写 说 明
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创性概念,涉外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早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创新性提出涉外法治概念,明确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中的第九个坚持就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涉外法治首次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1月27日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在2025年10月23日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中央再次对涉外法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可以说,涉外法治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法治工作的前沿领域和重要内容,全面梳理和组织编撰一本涉外法律法规全编实为当务之急和现实所需!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便利社会各界特别是法律实务工作者、研究人员及国际人士查询与使用,特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律法规全编》(2025年版),系统梳理和集中呈现我国现行有效的涉外法律法规。本书旨在提供一部权威、全面、实用的中国涉外法律工具书。现将编辑体例、收录原则、编排结构及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编纂原则
权威性原则:所有法律文本均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相关部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式文本为来源,确保法律文本的准确性与权威性。
现行有效原则:本书收录截至2025年12月27日所有现行有效的涉外法律、行政法规。对于已明令废止或已被新法全面取代的旧法,不予收录。法律文件中已被修改的条款,均以最新修订文本为准。
二、结构安排
本书收录内容涵盖国家层面涉外法律规范的核心组成部分,共分为五编,结构如下:
第一编 专门涉外法律
收录整体内容或核心部分旨在调整涉外关系的法律。此部分旨在集中展示我国为处理对外关系、管理涉外事务而制定的基础性与专门性法律。
第二编 含有涉外条款的法律
收录非专门涉外立法,但包含重要涉外条款、对涉外活动具有直接影响的法律。
第三编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收录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涉外事项的行政法规。
第四编 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
收录由国务院批准、由所属部门发布,内容涉及涉外事项的行政法规。
第五编 涉外司法解释名录
收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内容涉及涉外民事、商事、刑事及行政诉讼等领域的司法解释。鉴于其体量庞大,本编仅以名录形式呈现,列明司法解释的名称、发布机关、文号及施行日期等关键信息,不收录全文。
三、体例细则
编排顺序:第一编至第四编基本按照法律部门或所涉领域进行分类排列。同类别法规内部,严格按照其最新颁布或最后一次修订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第五编名录按司法解释发布的时间顺序排列。
标题与题注:每部法规均列明其完整、准确的正式名称。在标题下方的题注部分简要说明法律法规的通过机关、通过日期、修订日期等关键立法信息。第五编条目则列明解释名称、发布机关、文号及施行日期。
四、其他事项
本书收录内容截止于2025年12月27日,之后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我们将在更新版本中予以修订补充。编纂工作浩繁,虽经反复校核,亦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尽完善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五、衷心致谢
本书编写由华东政法大学团队合作完成,衷心感谢以下所有参加编写的人员(按姓氏拼音顺序):陈思瑞、陈稀、顾思存、孔伊葭、厉永佳、漆雨荷、谭静、魏芊汝、谢雨欣、辛雨飞、张乐晗、张双双、张瑀岚。同时,也衷心感谢法律出版社梁尚华社长的亲自关心和高度重视,感谢法律出版社社务委员、法治与经济分社沈小英社长及其团队李晶晶、任娜、鲁安、王惠诗涵、赵一平编辑的高效工作!
肖 凯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