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为《新西兰教育与培训法》的全译本,旨在借鉴新西兰在教育与培训领域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各阶段教育(从早期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并为中国教育法的法典化提供启示与借鉴。法案在内容上包括六大部分:基本条款、幼儿教育、小学和中学教育、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与培训、绩效资助与支持、教育系统管理,涉及教育普及、公平性、多元文化包容、质量保障等核心领域。
目录
001序言
第一编 基本条款
第二编 幼儿教育
046第一章 许可与认证
050第二章 管理
053第三章 违法行为
第三编 初等和中等教育
059第一章 优先事项、权利和责任
077第二章 关于入学和上学权利的限制
099第三章 教学、学习和福祉
109第四章 搜查与交出财物
115第五章 公立学校的行政管理
150第六章 公立学校的设立和指定
165第六A章 特许学校/伙伴关系学校
186第七章 私立学校
187第八章 中等-高等教育课程
188第九章 解决重大争议
195第十章 杂项规定
198第十一章 违法行为
第四编 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
204第一章 初步事项
210第二章 教学、学习和福利
213第三章 教育机构的管理
244第四章 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
270第五章 私立培训机构
285第六章 职业教育与培训
299第七章 犯罪行为
第四A编 毛利大学
123第一章 先决事项
123第二章 A类毛利大学的管理
123第三章 B类毛利大学的管理
123第四章 转为B类毛利大学
123第五章 毛利大学的撤销
第五编 绩效、资金和支持
336第一章 高等教育委员会
353第二章 新西兰学历认证局
382第三章 教育审查办公室
387第四章 教师委员会
412第五章 新西兰教育国际推广局
416第六章 国际学生
436第七章 学生的福利和安全
454第八章 违法行为
第六编 教育系统的管理
460第一章 资金
467第二章 财产和资产
484第三章 工资支付
488第四章 雇佣事宜
506第五章 信息和报告
508第六章 进入和检查
518第七章 法规和指示
543第八章 违法行为
547第九章 后续修订、废除和撤销
第七编 附件
553附件1 过渡条款、保存条款及相关规定
627附件2 特殊机构
628附件2A 免费幼儿园协会
630附件3 教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其他事宜
643附件4 警方审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650附件5 公立学校的学习社区
652附件6 公立整合学校
674附件6A 适用于授权委员会的更多规定
677附件6B 《2004年政府机构法》中适用于授权委员会的条款
679附件7 私立学校
687附件8 中等—高等教育课程
692附件9 学生津贴和学生贷款的管理
702附件10 学生津贴上诉机构的组成和运作
707附件11 理事会
719附件12 适用于校长委员会的行政规定
723附件13 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的章程
726附件14 适用于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成员院校解散的规定附件
737附件15 适用和不适用于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成员院校相关法案的补充规定
739附件16 培训费相关规定
747附件17 征费令应明确的事项
749附件18 高等教育委员会
766附件19 教师委员会
773附件20 入学方案
784附件21 公立学校必须开放的时间
786附件22 公立学校董事会的构成
797附件23 选举和共同选定公立学校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和资格
811附件24 全国学生学号
814附件25 与 COVID-19 相关的指示
815附件26 重大修订和废除
前言/序言
本书系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亦是上海外国语大学区域国别法治动态追踪与研究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众所周知,新西兰的教育制度在全球是位于前列的,其教育法治化程度也较高,并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受到各国广泛关注。2020年,新西兰政府颁布了《新西兰教育和培训法》,在总结其教育法治实践的基础上,推进了若干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在新西兰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该法共分七编。第一编为基本条款,第二编内幼儿教育,第三编为初等和中等教育,第四编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第四编 A为毛利大学,第五编为绩效、资金与支持,第六编为教育系统的管理。
第一编主要阐明立法的目的,授予教育部部长发布国家教育和学习优先事项声明、预期效果声明、高等教育战略及国际教育策略的权利。强调执行《怀唐伊条约》①,解释了一些基本概念,对过渡条款和保存条款的生效作了具体说明,并明确了该法对政府的约束力。制定该法的目的是建立和规范教育体系,为新西兰人民和在新西兰学习的人提供进人社会和劳动力市场、充分参与社区活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为他们的健康、安全和福祉提供支持:确保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彰显《怀唐伊条约》精神,并增进毛利人②与王室的关系。
第二编主要涉及对幼儿教育的监管,共分三章。第一章规定了幼儿服务机构的许可和认证。第二章规定了对持证幼儿服务机构的管理。第三章明确列举了若干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本编的目的是规范幼儿教育体系,使所有儿童都能参与其中,并获得坚实的学习基础、积极的健康状态和良好的生活体验。具体措施为:制定标准以支持高质量的办学和学习;支持儿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通过许可和资助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为家长提供更多选择。
第三编主要是关于初等和中等教育,共分十一章,分别涉及优先级、权利与责任,入学和上学的权利,教学与福祉,搜查和交出财物,公立学校的管理,公立学校的建立和指定,特许学校/伙伴关系学校的建立和运作,私立学校,中等一高等教育课程,重大争议的解决,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本编旨在建立一个支持所有学习者获得终身学习所需技能和知识的教育体系,以保证他们能够充分进人劳动力市场,参与社会和社区各项活动。主要保障手段包括:建立公平一致的程序,确保所有儿童和青少年都能进入学校教育系统,行使其受教育权利;支持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规定学校教育教学的内容;设立学校管理机构,建立选举、职责、权力、行政管理和问责制度;建立公立学校和特许学校网络,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优质教育及选择教育类型的自由;设定教师注册的标准,规范教师职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维系毛利人与王室之间的关系,在学校教育系统中反映并整合毛利语言、毛利文化、毛利知识体系和毛利世界观。
第四编是关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共分七章,分别涉及初步事项,教学、学习和福祉,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新西兰技能与技术学院,私立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违法条款等。本部分的目的是:为政府制定高等教育战略目标提供框架;建立高等教育机构,并规定其运作、职责、权力、合法行和解散;规范国内学生和国际学生的录取,明确学生的权利、责任和保护措施;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规范教育行业并提供教育质量保证;规范高等教育的办学资金;规定其他监管机构和教育机构的作用和职能。
第四A编专门用于规范毛利大学,共分四章,涵盖初步事项、A类毛利大学的管理、B类毛利大学的管理、毛利大学的撤销等事项。本编的目的是:规定毛利大学的设立、变更和管理,以有效落实《怀唐伊条约》行为准则,增进毛利人与国家的关系;承认毛利族群或毛利人的利益,确保对毛利大学的有效管理;使毛利大学行为能够直接对毛利族群和毛利人负责。
第五编主要是关于教育部门的绩效、资金与支持机构,共分八章,具体涉及高等教育委员会、新西兰学历认证局、教育审查办公室、教师委员会、新西兰教育国际推广局、国际学生、学生福利与安全及违法行为。
第六编主要论述新西兰教育系统的管理,共分九章,主要涉及办学经费、资产、工资、人员聘用、信息报告、检查权、相关事务的法律授权,以及违法行为等。
另外,该法还有26个附则,就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译者分工如下:栾英,第一编及第三编;李颖,第二编:张海斌、俞丹,第四编;
杜康平,第四编 A;曹亦千、徐倩,第五编;高莲芳,第六编;谢晓河,附件1到附件6B;殷书林,附件7到附件18:张守进,附件19到附件26。
由于水平有限,瑕疵在所难免,恳望业内专家、读者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