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约阿希姆·吕克特为《<德国民法典>历史批判评注》所写的长文导论。关于《德国民法典》的历史定位,有一种流传已久的描述:《德国民法典》是潘德克顿法学发展到高峰的结晶,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但太过抽象,不够直观,形式主义,是法学的计算器;是科学实证主义的产物,抱有用无漏洞的制定法拘束法官的幻想;脱离生活、远离群众;是自由主义的晚生子,维护有产市民阶级的自由,忽视了对下层民众的保护,造成了不平等。吕克特意欲冲破上述描述的垄断,还原那些被扭曲了的《德国民法典》的历史真相。在本书中,吕克特根据史料,对围绕《德国民法典》的七个惯常描述一一作了反驳,进而指出:《德国民法典》的真正特点和核心,在于它的原则性。
精彩书评
李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法典的学习不仅要掌握条文勾连所搭建的外部体系和教义学的知识,更要以历史的视角去了解法典生成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背景,探究其思想基础。吕克特教授为《德国民法典》历史批判评注丛书撰写的这篇序言揭示了作为该法典特色的“原则性法条”产生的历史和思想基础,澄清了流传已久的误读。尤其是,“《德国民法典》作为有个人自由精神的私法,不是诞生得太晚,而是太早,太超前于它产生的时代的政治与经济环境”这一论断令人印象深刻。这本小册子对中国展开对自己民法典的解读和评释当具有重要方法论的价值。
纪海龙(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在本书中,德国著名私法史学家约阿希姆·吕克特(Joachim Rückert)教授以其深厚法史功力与批判性视角,对《德国民法典》及其原则式结构进行了精彩解剖,反驳了围绕《德国民法典》的惯常叙事和误解,揭示了《德国民法典》的体系逻辑、原则结构及其后来的发展变迁。值得强调的是,吕克特教授揭示之《德国民法典》的原则技术,并非是利用作为抽象价值或最优化命令的原则,而是采用具有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结构的原则式条文。正是通过这种使原则和具体法条共同作用的方法,《德国民法典》才能在精确性、完备性和法安定性之间做出很好的协调。杨思佳博士的中译文忠实传达了原著的严谨论证与语言节奏,在术语选取和语境把握等方面展现了令人敬佩的专业精确度。本书不仅是对当代德国私法史研究的重要引介,更促使我们反思法典之“原则”的根本含义和具体技术。故大力推荐之!
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当“法典”和“评注”成为民法学研究甚至法学研究的关键词时,就需要对这两个语词本身予以思考。本书从历史的视角揭示了它们的多义性以及对它们历史叙事的多元性,追问两个核心问题:何种法典?何种评注?对此的回答是:法典是原则导向的法典,避免“方法论上的盲目飞行”;评注是问题-功能导向的评注,避免教义学的“孤岛”和“单调”。法典叙事的多元,显示出法典中自由原则的“历史狡计”,展示了“现代性,一项尚未完成的事业”的命题。
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在方法的维度,本书揭示了《德国民法典》“技术中立”的表象背后所可能潜藏着的不同品性的私法史观,以及历史取向的诠释对民法教义学的进步而言的重要意义。在比较的维度,中国民法学近年开始重视对自身私法史资源的观察、提炼、省思和总结,本书可以提供一种“法学的比较”(有别于“法的比较”)意义上的参照叙事。此外,中国的民法评注也正在探索契合自身法源特点和实践需求的编撰思路,本书的译介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界定中国民法评注的功能与方向。
贺剑(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德国民法典》的原则或精神是什么?意思自治,信赖保护,自由平等,抑或其他?作为法典,它为何以及如何引入相应的原则?维亚克尔称《德国民法典》是“自由主义的晚生子”——罔顾私法的社会面向,一出生就近乎夭折,这是德国学界的流行说法,但是否真的成立?作为德国民法典《历史批判评注》的开篇之作,本书从历史的维度,以批判的眼光回答前述疑问。对于熟知《民法典》各项原则的中国读者,阅读本书将是一段既熟悉、又陌生、但绝对有趣的旅程。
朱庆育(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克特教授著述宏富,选择翻译本文出版,主要基于两点考虑。第一,吕克特担任联合主编的德国民法典《历史批判评注》刻意独辟蹊径,对常规评注所缺乏的“历史”因素和“批判”因素着以重墨。此于我国后民法典时代的学术研究尤具意义。第二,汉语法学关于德国民法典及其精神气质的想象,很大程度上是为拉伦茨与维亚克尔所塑造。吕克特代表的另外一种叙事相对较为陌生,稍作译介,也许有助于我们丰富认知,进而尝试反求诸己。
目录
第一章 规制问题、解决路径与术语概览 027
第一节 规制问题与解决路径 027
第二节 界限划定 037
第三节 术 语 039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 043
第二章 《德国民法典》的解决方案 045
第一节 法律规则的技术—原则式组织 047
第二节 法律规则的内容—原则式构造 067
一、法源规则、造法因素、客观法、任意法 069
二、《德国民法典》中的原则 079
三、法律上的平等、权利能力 089
四、平等的法律上的自由 101
五、一项原则? 107
第三章 《德国民法典》之前的解决方案 111
第一节 原则式的立法 111
一、革命性的思想:理性法 121
二、决定性的转变:理性的实证法 137
第二节 私法的原则 145
一、“大”原则:从拘束到自由的私法 147
二、“民法”“私法”“公法” 155
三、“小”原则:表面上的延续性 177
四、只是一项原则——以及它的界限? 189
第四章 1900 年后对《德国民法典》解决方案的处理 203
第一节 内容上的背离 203
一、两种历史论述 205
二、规范变迁、特别私法 231
三、法律科学 239
四、法官角色与法官法 259
五、法律现实 261
第二节 技术上的背离 271
第五章 总 结 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