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关于欧盟法的著作,涉及欧盟的历史和现状、机构设置、欧盟法的渊源、立法程序与权能等欧盟法的基础理论。本书对欧盟法进行了全面介绍,对欧洲一体化的历史、欧盟的成员身份、欧盟的机构框架、欧盟法的渊源、欧盟的立法程序、欧盟的权能、欧盟对基本权利的保护、欧盟法的效力、欧盟法的直接适用性、欧盟法的施行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该书集学术性、体系性、可读性为一体,具有如下特点:编排体例精妙,信息量大;深入浅出,可读性强;体系思维,重点突出。
目录
第一章 欧洲一体化的历史 / 1
1.1 导言 / 3
1.2 “二战”后的欧洲 / 3
1.3 舒曼计划 / 5
1.4 1957年至1979年的欧洲诸共同体 / 8
1.5 1970年至1985年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停滞年代 / 13
1.6 欧洲一体化的重启 / 14
1.7 《单一欧洲法令》 / 15
1.8 从《单一欧洲法令》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条约》) / 18
1.9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联盟(欧盟) / 20
1.10 《阿姆斯特丹条约》 / 23
1.11 《尼斯条约》 / 25
1.12 从未实现的宪法 / 26
1.13 《里斯本条约》:《欧盟条约》和《欧盟运行条约》 / 27
1.14 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和《财政契约》 / 33
1.15 一体化理论 / 35
第二章 欧盟的成员身份 / 44
2.1 导言 / 45
2.2 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原则:平等、忠实合作和团结原则 / 45
2.3 入盟程序 / 46
2.4 中止程序 / 52
2.5 退盟程序 / 56
2.6 欧盟现有和未来成员 / 57
2.7 英国的成员身份:英国脱欧? / 58
第三章 欧盟的机构框架 / 63
3.1 导言 / 63
3.2 机构权力平衡概念 / 67
3.3 欧洲议会 / 72
3.4 理事会 / 85
3.5 欧盟首脑峰会 / 93
3.6 委员会 / 95
3.7 欧盟法院(CJEU) / 102
3.8 审计法院 / 110
3.9 欧洲中央银行(欧洲央行) / 111
3.10 欧盟咨询性机关: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欧洲经社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 / 111
3.11 其他机构、团体、机关和办事机构 / 113
3.12 欧盟是否存在“民主赤字”? / 114
第四章 欧盟法的渊源 / 121
4.1 导言 / 122
4.2 欧盟法的基础渊源 / 123
4.3 欧盟法的一般原则 / 130
4.4 源自欧盟国际承诺的外部渊源 / 137
4.5 欧盟法的次级渊源 / 138
4.6 《欧盟运行条约》第288条未明确提到的欧盟法令 / 157
4.7 欧洲法院对欧盟法渊源创造的贡献 / 159
4.8 “软法”和开放式协调法 / 163
第五章 欧盟的立法程序 / 170
5.1 导言 / 171
5.2 《里斯本条约》下欧盟立法程序的简化、民主化和透明度 / 171
5.3 立法提案 / 174
5.4 普通立法程序:《欧盟运行条约》第294条 / 178
5.5 特别立法程序 / 180
第六章 欧盟的权能 / 185
6.1 导言 / 186
6.2 授权性原则 / 188
6.3 欧盟的专属权能 / 192
6.4 欧盟和成员国之间的共享权能 / 195
6.5 欧盟的支持、协调和补充权能 / 197
6.6 《欧盟运行条约》第114条——协调化条款 / 198
6.7 《欧盟运行条约》第352条——“灵活性条款” / 202
6.8 欧盟权能的行使:辅助性原则和比例原则,以及成员国议会在辅助性原则执行中的角色 / 203
6.9 一部分成员国对欧盟权能的行使:加强型合作程序 / 213
6.10 结语 / 220
第七章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盟对外行动的组成部分 / 226
7.1 导言 / 227
7.2 欧盟外交行动的二元特性 / 228
7.3
《里斯本条约》引入的旨在加强欧盟对外行动一致性的创新性
举措 / 229
7.4 欧盟对外行动的原则和目标 / 233
7.5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FSP) / 233
7.6 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CSDP) / 239
7.7 对包含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评价 / 244
第八章 欧盟对基本权利的保护 / 248
8.1 导言 / 249
8.2 欧洲法院对基本权利保护的发展 / 250
8.3 对基本权利的政治性接纳: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到《里斯本条约》 / 256
8.4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 256
8.5 欧盟加入《欧洲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 / 274
8.6 结语 / 285
第九章 欧盟法的优先效力 / 289
9.1 导言 / 290
9.2 欧洲法院建立欧盟法中优先效力原则的过程 / 291
9.3 欧盟法对包括宪法在内的成员国国内法的优先效力原则 / 294
9.4 欧盟法的优先效力原则与成员国缔结的国际条约 / 295
9.5 欧盟法的优先效力原则与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 298
9.6 国内法院在欧盟法优先效力原则中的实践 / 302
9.7 欧盟法优先效力原则的局限性 / 307
9.8 英国关于欧盟法优先效力原则的实践 / 311
9.9 其他成员国关于欧盟法优先效力原则的实践 / 314
第十章 欧盟法的直接效力 / 325
10.1 导言 / 327
10.2 欧盟法直接效力的含义和发展过程 / 329
10.3 《欧盟条约》及《欧盟运行条约》的直接效力 / 335
10.4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直接效力 / 336
10.5 欧盟法基本原则的直接效力 / 338
10.6 欧盟条例的直接效力 / 346
10.7 欧盟指令的直接效力 / 347
10.8 降低欧盟指令缺乏横向直接效力的影响 / 353
10.9 欧盟决定的直接效力 / 362
10.10 欧盟与欧盟外的第三国和国际组织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直接效力 / 363
10.11 结语 / 364
第十一章 欧盟法的间接或解释性效力 / 367
11.1 导言 / 368
11.2 间接效力原则的来源和含义 / 369
11.3 间接效力原则的限制 / 372
11.4 间接效力原则引发的结果 / 374
第十二章 欧盟法的直接适用性 / 378
12.1 导言 / 378
12.2 《欧盟条约》与《欧盟运行条约》的直接适用性 / 380
12.3 欧盟条例的直接适用性 / 381
12.4 欧盟指令的直接适用性 / 382
12.5 欧盟决议的直接适用性 / 385
12.6 欧盟与第三方国家和组织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直接适用性 / 385
第十三章 违反欧盟法导致的国家责任原则 / 388
13.1 导言 / 388
13.2 国家责任原则的建立 / 390
13.3 国家责任原则的发展 / 391
13.4 成员国最高法院违反欧盟法的情况 / 399
13.5 国家责任原则在英国的适用——Factortame案 / 404
13.6 国家程序自治与国家责任原则 / 407
13.7 结语 / 411
第十四章 初步裁决:《欧盟运行条约》第267条 / 417
14.1 导言 / 418
14.2 欧洲法院与成员国国内法院在初步裁决程序中相互合作的动态演进性 / 420
14.3 《欧盟运行条约》第267条下欧洲法院的对事管辖权(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 422
14.4 成员国法院与裁判庭可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67条送询欧洲法院 / 429
14.5 涉及解释欧盟法的初步裁决:法院与裁判庭酌情送询与强制送询欧洲法院的区别 / 435
14.6 针对欧盟法解释初步裁决的效力 / 448
14.7 欧盟法令有效性的初步裁决 / 450
14.8 初步裁决对欧盟法令效力的影响 / 454
14.9 临时救济 / 456
14.10 初步裁决程序的改革 / 458
第十五章 欧盟法的施行——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 / 465
15.1 导言 / 466
15.2 委员会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58条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 / 467
15.3 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59条——某成员国对另一成员国提起的诉讼 / 491
15.4 确认成员国未履行其欧盟义务的裁决的效力 / 494
15.5 《欧盟运行条约》第260条第2款和第3款的经济制裁 / 496
15.6 结语 / 499
第十六章
对欧盟机构、团体、机关或办事机构的直接诉讼——第一部分 《欧盟运行条约》第263条、第277条与第265条 / 504
16.1 导言 / 506
16.2 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63条提起的撤销之诉 / 507
16.3 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77条提出的违法性答辩 / 540
16.4 依《欧盟运行条约》第265条对不作为提起的诉讼 / 544
16.5 结语 / 548
第十七章
对欧盟机构、团体、机关或办事机构的直接诉讼——第二部分 损害赔偿之诉:《欧盟运行条约》第340条第2款下的欧盟非合同责任 / 556
17.1 导言 / 557
17.2 《欧盟运行条约》第340条第2款之下诉讼的自发属性 / 558
17.3 《欧盟运行条约》第340条第2款程序中的当事人 / 559
17.4 期限 / 563
17.5 欧盟责任与欧盟工作人员的责任之区分 / 564
17.6 欧盟责任与成员国责任之区分 / 565
17.7 依《欧盟运行条约》第340条第2款承担责任的条件 / 568
17.8 不当得利与《欧盟运行条约》第340条第2款的诉权 / 577
17.9 欧洲法院(ECJ)拒绝因欧盟合法行为所导致的欧盟非合同责任 / 578
后 记 / 582
前言/序言
拙著《欧盟法》得以以中文形式出版,令我喜出望外。如果没有杜如益博士敲定翻译本书的事宜,以及他与数位合译者数年来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所秉持的坚定信念、饱满热情和不懈努力,这本译著是不可能面世的。因此,当我得知丛书编委会将其颇具学术野心的欧盟法译介计划逐步变为现实,我由衷地为编委会感到骄傲。并且,我非常感激杜如益博士、杨国栋博士、张俊敏博士和冯聪博士在完成此译著过程中的无私奉献、坚韧不懈和努力拼搏。
本书囊括了欧盟法的主要领域。我在写作本书的过程中,尤其是在综合阐释那些被认为很复杂的欧盟法领域,尽量保持了一种我所擅长的、对学生友好的、简约而不简单的“旗舰式”写作手法。这种写法的一个表现就是,我把整理好的欧盟法主导案例的案件事实概述、判决要旨、案件评述乃至该判决对现行欧盟法及欧盟法未来发展的影响,都分门别类放到不同的框框里。并且,为了增强读者的学习效果,我在每章末尾,以表格的形式制作了知识点备忘录。
在阅读本书时,中国读者应牢记的是,无论是欧洲共同体还是其后续欧盟的建立,都是为了一个目标,而欧洲大陆在经济和政治上的一体化只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从初始至今,这个目标一直都是:保障欧洲和平。如今,保障欧洲和平的目标已经成功地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得以实现;并且,据我们现在所知,只要欧盟存续,都会延续这一目标。
我希望本书可以激发中国读者对欧盟法的学习热情,并且能从本书的只言片语中获得快慰。
艾琳娜·卡高罗卡-爱尔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