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朱晓喆教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系列丛书的系列成果之一,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五章“名誉权和荣誉权”至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具体人格权的评注。本书共两章,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采德国式法律评注写作办法,对《民法典》第1024条至第1039条的16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具体人格权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目录
序言
中国民法典评注:理论基础与愿景使命(代序)
第五章 名誉权与荣誉权
导论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新闻舆论与名誉侵权】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合理核实义务】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文学、艺术作品与名誉侵权】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停止侵害名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信用评价及其救济】
第一千零三十条【个人信息保护的衔接】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导论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自然人的查阅、更正、删除权】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附录一《民法典人格权编·具体规定评注(二)》规范性文件名称缩略语表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评注系列”编写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