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买卖与租赁案件已经成为民事审判中的重要领域。此类案件不仅涉及合同效力等重要法律适用问题,更与民生权益、市场秩序乃至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本书着眼于房屋买卖与租赁案件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依托一线法官审判实践经验,系统梳理并归纳了141个具有典型性的法律问题,内容既覆盖合同效力等实体问题,也包括主体资格等程序和涉执行问题。全书采用问答式的体例,避免理论性阐述,直击核心要点,便于读者迅速、精准地定位相关法律问题,以期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裁判参考,为市场主体规范交易行为提供指引,为统一法律适用,推动行业良性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目录
上篇 实体篇
第一章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一、房屋租赁合同
1.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用于出租的房屋应符合什么条件?
3.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4.出租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5.超过二十年租期的租赁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6.转租期限超过租赁期限,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7.冒名出租行为是否有效?
8.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的出租人是否必须是所有权人?
9.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外转租,合同是否无效?
10.对违法建筑房屋租赁合同占有使用费的标准应如何认定?
11.因房屋系违法建筑认定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如何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12.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占有使用费的,应否予以支持?
13.“城中村”中房屋租赁是否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带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应如何认定?
15.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直管公房转租的,该转租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16.当事人就宅基地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在涉案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用于经营,承租人向出租人按年支付租金。该宅基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17.《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修订前,就集体建设用地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期超过二十年,现一方当事人主张涉案土地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适用《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最高租赁年限应参照适用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应否支持?
18.在乡、镇政府开设的二、三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内的厂房、办公用房屋等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因未取得该证一律认定厂房、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无效?
19.对于房屋委托经营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20.招投标程序中,中标通知书送达之后,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
……
中篇 程序篇
下篇 与执行相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