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共有十六章,分为古代部分与近代部分。古代部分为第一章至第八章,内容涉及汤刑、唐律、中国古代刑讯制度和中华法系等;近代部分为第九章至第十六章,内容涉及中国近代法制的形成、租界法制、中华法系的复兴等。本书内容既有具体而微的问题阐述,如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唐律“化外人相犯”条不属于国际私法、领事公堂性质辨正等,又有宏观制度层面的分析,如中国的租界与法制近代化、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等。作者从事中国法制史教学研究达四十年,尤其是在唐律研究与租界法制领域颇有建树。本书集结了作者多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成果,既是对前辈和学术同侪研究的学术争鸣,又希望借由对争议问题的探讨,引起学界讨论,促进学术进步。
目录
第一章 “汤刑”不是商朝法律的总称
一、主流观点忽视了商朝其他时期的立法
二、主流观点忽视了与周朝“九刑”的对称
三、主流观点忽视了“刑”字的其他含义
第二章 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
一、从文本看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
二、以实例看唐律、令、格、式也都是刑法
第三章 唐律、令、格、式性质中的三个重要问题
一、关于《新唐书·刑法志》中“刑书”的真正含义问题
二、关于唐朝除了刑法以外有无其他部门法的问题
三、关于对《唐律疏议·杂律》“违令”条及其“疏议”的理解和相关的一些问题
第四章 唐朝法律是开放性法律
一、唐律回应了开放中遇到的问题并作了相应的规定
二、唐令、格、式和诏令在各自的范围内应对开放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并作了必要的规定
三、唐朝法律的开放性还表现为唐朝法律被外国所移植
四、唐朝法律的开放性受益于唐朝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开放
五、关于唐朝开放性法律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并从中得到启示
第五章 唐律内容不是疏而不漏
一、唐律要制裁违反唐令、格、式的行为
二、唐律要制裁违反礼、理而不违律的行为
三、唐律用比附制裁律无明文规定的行为
四、唐律加密法网的主要原因
第六章 唐律“化外人相犯”条不属于国际私法
一、唐律是唐朝的一部刑法典而非诸法合体的法典,其内容与国际私法无关
二、违反唐律后被适用的是刑事司法而非民事司法
三、被古今中外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刑法典的唐律不该有国际私法的内容
四、“化外人相犯”条是唐律的刑法原则,不属于国际私法
第七章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几点思考
一、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性
二、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与冤案没有必然联系
三、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在古代东方处于领先地位
四、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在20世纪初被全面禁止
第八章 也论中华法系
一、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一个特点
二、诸法合体不是中华法系的特点
三、东亚是中华法系生存的地域
第九章 清末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形成的影响
一、中国重视引进德国法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受德国法影响的直接途径
三、中国受德国法影响的间接途径
四、中国受到德国法影响所产生的效果
第十章 中国租界法制性质论
一、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领土上的中国法制
二、中国租界法制是在20世纪初清末法制改革前就建立起来的近代法制
三、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特殊的近代法制
四、中国租界法制是中国近代的区域法制
第十一章 中国的租界与法制近代化
一、中国租界及其近代法制的诞生
二、中国租界近代法制的主要表现
三、值得关注的一些方面
第十二章 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再认识
一、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始于19世纪中叶
二、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的“自下而上”过程及其特殊性
三、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有一个“由点到面”的过程
四、与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关联的其他问题
第十三章 成文法是中国租界法制的一个共性
一、中国租界设立了成文法的立法主体
二、中国租界的法律渊源是成文法
三、中国租界实施的是成文法
四、中国租界采用成文法的原因
五、中国租界采纳成文法的历史启示
第十四章 会审公廨是中国的审判机关异议
一、会审公廨与华界的审判机关不具统一性
二、会审公廨与租界里的中国审判机关不具统一性
三、值得关注的与会审公廨相关的一些问题
四、设立会审公廨背后的真正原因
第十五章 领事公堂性质辨正
一、领事公堂是中国租界自己的审判机关
二、领事公堂不是外国的审判机关
三、辨正领事公堂性质的意义
第十六章 复兴中华法系的再思考
一、复兴中华法系的现代意义
二、复兴的中华法系的性质
三、复兴中华法系的母国中国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复兴的中华法系中成员国形成的途径
五、复兴中华法系的努力方向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