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梳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自近代,尤其是1979年以来的发展状况。中国刑事诉讼法律史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在清末民国时期经历了萌芽、确立与初步发展时期。1949年以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可分为1949年至1979年与1979年之后两个阶段,1979以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本书共包括四编十五章,第一编为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诉讼法学史,第二编为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争鸣与发展,第三编为刑事诉讼制度理论的争鸣与发展,第四编为刑事诉讼程序理论的争鸣与发展。本书的研究重点在于1979年以后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除以刑事诉讼制度为基本研究对象外,还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争议进行回溯性研究,以期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试读
前 言
刑事诉讼法关涉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隐私等宪法基本权利的保障,其制定、实施及修改完善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清末修律大臣沈家本曾言,查诸律中,以刑事诉讼律尤为切要。西人有言曰: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而作为一门研究如何平衡公权力运行与公民权利保障的“艺术”,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产生了诸多传世之作,刑事诉讼中的很多价值理念已然成为法学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价值。
我国刑事诉讼法治的现代化肇始于清末变法修律,当时引入诸多现代化的刑事诉讼原则、制度与规则,如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制度、禁止刑讯逼供等。新中国成立之后,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六法全书”,建立起新中国的人民司法制度,由此开启了新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法治建设。1954年《宪法》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8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颁布,确立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框架。之后,《刑事诉讼法》历经1996年、2012年、2018年三次修改,刑事诉讼程序规范不断发展完善,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和法治理念的发展。
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刑事诉讼程序的法治化与现代化,为我国刑事程序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回首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法治百余年的发展,法学研究对于推动刑事诉讼程序法治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也实现了自身的升华,逐渐形成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科的自主知识体系。因此,回顾并梳理过往研究,对于完善刑事诉讼法学科体系以及推动刑事诉讼程序法治现代化都大有裨益。
本书是部学术史研究著作,呈现的是清末变法修律至今百余年来中国刑事诉讼学术研究的理论脉络,我们希望本书能给读者带来一场有意义的“学术之旅”。本书的定位主要有如下三个:(1)寻根之旅。法律不是凭空产生的,程序和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都有赖于其存在的现实与制度土壤。①但随着研究的推进与精细化,部分研究越来越不关注建立程序与制度的本源,失去了对塑造制度因素的“记忆”,这也使很多讨论忘记了“初心”。故而,本书致力于寻找学术研究与讨论的理论源头,带领读者完成一场学术研究的“寻根之旅”。(2)致敬之旅。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刑事程序法治发展不过百余年,但我们需要经历很多法治发达国家几百年才能经历之事,这对于立法者、司法者以及学术研究人员来说都是极为艰难的。幸运的是,我们成功跨越了很多制度、理论上的障碍,当前的刑事诉讼程序法治也焕发勃勃生机。我们在搜集相关资料时,深刻感受到代代学人的拳拳报国之心和赤子之情。故而,本书也是一部致敬的著作。(3)未来之旅。部门法学的学术史研究与单纯的法制史研究还存在一些不同,部门法学研究面对的是当下的社会生活,这使部门法学的学术史研究大概率要面向当下和未来,否则会使其学术意义大打折扣。本书在写作伊始就定下“学术研究梳理―研究分析―未来展望”的研究思路,希冀通过梳理过往研究,为学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镜鉴。故而,本书也是一部关于刑事诉讼程序法治未来发展的著作,希冀能和读者一起开启一场“未来之旅”。
清末至今的学人们对刑事诉讼程序的研究纷繁复杂,涉及的主题多种多样,讨论的制度语境也存在很大差异,将其融入一本著作中并不容易。考虑到本书的定位,我们将研究重点放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上。故而,在篇章体例上,本书将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统一归入第一编中,依据研究内容,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分为三编。具体来说:第一编为“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诉讼法学史”,以时间为节点分别介绍了清末、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刑事诉讼程序法制和理论的发展情况。第二编至第四编分析1979年《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情况,依次对基础理论、诉讼制度、诉讼程序展开论述。其中,第二编为“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争鸣与发展”,主要分析了新中国关于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研究,包括刑事诉讼公正理论、刑事诉讼目的理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结构中法律性质理论以及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理论、无罪推定原则等内容。第三编为“刑事诉讼制度理论的争鸣与发展”,主要分析了我国关于刑事诉讼制度的研究,包括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