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在个人信息权利行使的基础之上。个人在行使信息权时会与企业、国家发生私法和公法法律关系,公法和私法学者围绕保护和利用两个维度的平衡,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本书集中讨论“利用维度”中的个人信息权利的产权化行使,并在“利用维度”中提炼个人信息权利行使的平衡原理。
个人信息权利行使的平衡原理是以权利论、行使论、平衡论等三论为基础的统领性论域,承载着数字法学经历的个人信息权利和数据权利二权分置的规范需求,但始终贯穿着数据信息的平衡机制的治理架构。针对个人信息权利行使面对的现实困境,采取将散落在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个人信息权利之间连接起来,组成权利束,通过法益平衡贯通个人信息权利与数据权利的区隔。对个人信息权利的各类规范进行分析统合,将个人信息权利不同形态之间的区隔连接起来,将主观性权利和客观性权利之间的区隔连接起来,将公法和私法之间的区隔连接起来,形成本研究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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