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案件梳理,整合性地提出了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交警部门拒绝当事人查阅、复制涉案交通事故证据的行为和拒绝接收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书的行为是否可诉;住建局起诉低保户的租赁合同纠纷为什么会被驳回起诉;行政典型案例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同村凭空跳出争权属,权属人应如何护卫宅基地;等等问题。与此同时,明确地回答并阐述了强拆虽违法但被强拆的违法建筑不予赔偿,监管义务主体而非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如何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可诉性和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未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前置程序不能迳行提起政府信息公开之诉、违法建筑物是“拆”还是“不拆”、工伤认定中“三工原则”的合理延伸等问题,具有实际案件办案指导功能和作用,有利于代理律师、法官等针对同案、类案进行参考,依法、依理、依例回应案件处理和社会关切。更为难得的是,对公民将举报投诉权利作为工具滥用谋利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现象提出了抗议,且实践转化创新性地提炼出了重视调解机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妥善运用、以打促谈终成和解与借讼而不唯胜讼以解纷争的实操办案经验和心得,打通了行政案件办理通道的最后一米。
目录
目 录
一、政府信息公开
监管义务主体非信息公开义务主体的,应如何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未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前置程序,不能径行提起政府信息公开之诉
二、行政许可
同村人凭空跳出争权属,权属人应如何护卫宅基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纠纷
通过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规则判断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古某豪与某市自然资源局、古某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案
三、行政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行为违法案
办理撤销土地证案件的问题和启示
1米通道之争
涉不动产产权纠纷及行政登记纠纷的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交叉情况的诉讼策略
四、行政处罚
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违法建筑物是“拆”还是“不拆”?
肇事者隐瞒身份滞留现场构成肇事逃逸吗?
对投标文件相互混装视为串通投标的理解
五、不履行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可诉性和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
六、行政处理
旧村改造过程中能否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张某某诉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复议案
七、行政强制
某不动产经营公司与某区人民政府行政强拆决定案
八、行政确认
城市更新中物业权利人核实的法律挑战与司法资源优化
——李某某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确认案
九、行政决定
申请人才补贴时“在辖区内全职工作”的标准如何确定
王某等九人诉某街道办事处、某房产管理中心等撤销行政决定案
十、行政赔偿
强拆虽违法,但对被强拆的违法建筑不予赔偿
未经上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能否申请再审
——李某某诉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赔偿案
涉“行民交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案思路与方法
十一、行政补偿
郭某、何某不服某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案
征收部门变更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廖某某诉某土地开发中心责令退款行政处理案
十二、行政协议
住建局起诉低保户的租赁合同纠纷为什么会被驳回起诉?
依法保障行政协议相对人知情权和申辩权
——某公司与某镇政府行政协议案
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看土地“净地交付”与“现状交付”
以打促谈终成和解,借讼而不唯胜讼以解纷争
十三、行政复议
未消费,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梁某诉某区监管局、某区人民政府行政纠纷案
重视调解机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妥善运用
——以无偿收地复议经调解转换为有偿收地案为例
行政争议解决中“一事不再理”原则与司法最终原则的实务运用
——张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行政纠纷案
闲置土地认定中的程序权利保护
——某公司与某市自然资源局征缴土地闲置费案
举报投诉是公民权利,但不是牟利工具,更不能浪费司法资源
内部文件不可诉,公共利益共同定
用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案
某市A贸易有限公司诉B区财政局、某市财政局其他行政管理与行政复议案
十四、工伤认定
浅谈工伤认定的举证规则问题
——从一宗工伤案件引发不同断案思维的思考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视同工伤
——原告白某安、王某月、郎某君、白某宁、白某同诉被告某市社保局、第三人某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伤认定案
工伤认定中“三工原则”的合理延伸
十五、其他行政管理
廖某某诉某区人民政府、某区信访局其他行政管理纠纷案
交警部门拒绝当事人查阅、复制涉案交通事故证据的行为和拒绝接收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书的行为是否可诉
保险消费举报投诉答复案
前言/序言
序
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行政法案例,既是行政法理论和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和载体,也是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启示,是行政法向前发展不竭生命力之所在。通过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案例,阐明行政法原理以及其具体法条背后的法理,是研习行政法、深入了解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重要方法,也是沟通行政法理论与实践、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的桥梁。
行政法典型案例,不仅记录了行政案件律师代理、法院审理裁判以及行政纠纷化解等办案活动的过程,还能够反映代理律师等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以及由此产生的思路、对策等,具有生动性、鲜明性,非常有实践指导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从该书汇编的行政法案例来看,这些典型案例来源具有多样性:既有行政诉讼案件,也有行政复议案件;既关涉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也涉及行政协议、行政决定、行政登记、工伤认定。每一个案件的内容都具有完备性、层次性、体系性,分为七个部分,包括了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基本情况、基本案情的介绍,也囊括了对争议焦点和分歧、律师代理意见和各方观点的归纳,还涵盖了对案件代理的最终处理结果、办案心得体会以及案件评析等整体性总结。
该书通过案件梳理,整合性地提出了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交警部门拒绝当事人查阅、复制涉案交通事故证据的行为和拒绝接收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书的行为是否可诉;住建局起诉低保户的租赁合同纠纷为什么会被驳回起诉;行政典型案例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同村人凭空跳出争权属,权属人应如何护卫宅基地等问题。与此同时,该书明确地回答并阐述了强拆虽违法但对被强拆的违法建筑不予赔偿,监管义务主体而非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如何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可诉性和行政不作为认定标准;未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前置程序不能径行提起政府信息公开之诉;违法建筑物是“拆”还是“不拆”;工伤认定中“三工原则”的合理延伸等问题,具有对实际案件办案的指导功能,有利于代理律师、法官等针对同案、类案进行参考,依法、依理、依例回应案件处理和社会关切的问题。更为难得的是,该书对公民将举报投诉权利作为工具滥用谋利、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现象提出了抗议,且创新性地提炼出了重视调解机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妥善运用、以打促谈终成和解与借讼而不唯胜讼以解纷争的实操办案经验和心得,打通了行政案件办理通道的最后一米。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以案释法,通过讲述行政法治故事,表达行政法治公平正义的理念和理想,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公信力。通过行政法的典型案例回顾和还原案件事实,展现公民、律师、行政法官等不同角色在行政争议化解中不同的心路历程,阐释行政法治实践的法理、情理和道理,不断推动行政良法善治实现,生动绘就了一幅中国行政法治实践的斑斓画卷,正可谓行政法的“活教材”,亦是中国行政法治发展“活水来”的源头。
是为序。
谭宗泽
于西政渝北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