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而文化传承靠的是传播。本书秉承“法律深处是人心”的理念,通过讲述中国古代的案例故事来介绍古代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这些案例的选择,上溯先秦,下洎明清,跨越两千多年的法治文明史,广泛涉及中国古代的家法文化、国法文化、道法文化。本书深入剖析所选案例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及文化理念的基础上,解读古代的法律制度,阐释古人的法律观念和道德思想,并进行必要的文化反思与诠释解读,探究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意义。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采用新方法、新语言来讲述史案。大胆跳出学术界固有的写作范式,不就法律而讲法律,不就文化而谈文化,而是借助历史案例,采用“三讲法”进行表达: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这样的写作方式,将冷峻无情的法律制度和抽象深奥的文化思想融入极富趣味的历史故事,可使读者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和精髓的过程,变得轻松愉快。本书旨在传承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展现了一幅生动而富有深度的中华法治文明画卷,不仅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学术著作,更是一部能够启迪人心的文化普及读物。
目录
目 录
先 秦 篇
国君打鱼无自由:里革断网谏君案
一、鲁宣公打鱼被阻拦
二、古代有哪些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
三、里革为什么敢犯颜谏君?
四、里革斩网谏君的结果
明德慎罚的价值:秦穆公亡马案
一、穆公丢马,“野人”吃肉
二、君子不以畜产害人
三、明德慎罚的意义
耐人寻味的嫡长子继承:郑伯克段于鄢案
一、兄弟之战
二、继承的原则
三、不争的哲学
亲亲相隐的意义:直躬证父案
一、“直躬者”的大义灭亲
二、“亲亲相隐”的理由
三、高尚还是腐败?
打仗不放水的规则:韩、魏临阵倒戈案
一、葵丘之盟的约定
二、韩国与魏国的叛变
三、智襄子被灭的启示
被误解的法家之“术”:韩昭侯奖罚官员案
一、因任而授官
二、循名而责实
三、人主之所执也
君子不麛不卵:大夫纵麂案
一、大夫放了小麂子
二、“不麛不卵”的政法意义
三、当代的反思
一诺千金是法魂:商鞅徙木立信案
一、诚信的文化典故
二、“徙木立信”的缘由
三、治国理政要以诚信为根本的文化奥秘
错位的契约精神:荆轲刺秦案
一、直击荆轲刺秦现场
二、荆轲刺秦失败是因为武功不高吗?
三、荆轲刺秦失败是因为准备不足吗?
四、荆轲刺秦失败是“必得约契”的法律意识错位造成的
秦 汉 篇
有权也不能任性:西汉刘贺被废案
一、海昏侯的兴与废
二、皇帝的丧礼
三、反思
兄弟不该打官司:韩延寿巧断争田案
一、巧断争田案的来龙去脉
二、韩延寿的治理之道
三、案例背后的文化意义
连环杀人当何罪?大侠郭解“狂彪”案
一、郭解的“狂”“彪”人生:放下屠刀、立地成侠
二、连环杀人案引发的法律适用冲突问题
三、中国古代调整法律冲突的文化智慧
四、案件结果与结语
汉代清官趣谈:杨震“四知”案
一、清廉之官
二、清明之官
三、清正之官
四、难能可贵的清官
法不阿贵:张释之劾太子案
一、拦住太子爷的车
二、古代的警卫之法
三、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举头三尺有神明:东海孝妇被杀案
一、守寡的周青与上吊的婆婆
二、孝妇被冤杀
三、半科学的“神”与“天”
《春秋》何以决狱?董仲舒决疑案
一、《春秋》经传的介绍
二、《春秋》决狱的基本思路
三、以案说法
四、“原心定罪”的当代思考
私奔不禁: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案
一、一见钟情的邂逅
二、古代结婚的壁垒
三、不太“封建”的封建婚姻
糟糠之妻不下堂:故剑情深案
一、“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法律依据
二、皇帝带头守法,故剑宣示情深
三、当代的传承
替天行道的女人:吕母起义案
一、状告无门的吕母
二、结义
三、山呼海啸般地报复
四、启示
罪疑惟轻之道:东汉孙章矫诏案
一、都是口误惹的祸
二、古人应对疑狱的智慧
三、疑狱奏谳制度的纠错功能
四、孙章案的结局与启示
古人是如何离婚的:李充分家案
一、李充分家闹离婚
二、无故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三、李充离婚又有什么效果呢?
四、古代女性可不可以提出离婚?离婚后能不能再婚呢?
五、结局与启示
清官可断家务事:陈元顶撞老母案
一、基本案情
二、顶撞父母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三、案件结果与启示
魏晋南北朝篇
剃头也算刑罚吗:曹操割发代首案
一、主公犯错如何收场
二、割发算刑罚吗?
三、“刑无等级”的法律精神
不养父母是犯罪:庾纯供养有阙案
一、庾纯供养有阙案
二、供养有阙的制度传统
三、庾纯案的处理情况
四、“不孝罪”的现代启示
家和万事兴:刘辉殴主伤胎案
一、一地鸡毛的皇室联姻
二、失败的离婚
三、和为贵
传统司法角落里的医学伦理:唐赐被肢解案
一、南朝人唐赐被解剖
二、唐赐妻儿被判重刑的法律依据
古人中的法盲:乙龙虎“冒哀求仕”案
一、基本案情
二、“冒哀求仕”的法律实践与文化追问
三、乙龙虎“冒哀求仕”案的症结何在?
隋 唐 篇
隋文帝的败家子:杨坚“别制五儿律”案
一、从皇子犯法说起
二、隋文帝严惩败家子
三、隋文帝为什么会坚持严惩自己的儿子呢?
四、“别制五儿律”案背后的法律文化
唐朝也有无赖:赵和智断地契案
一、古代也有无赖
二、“依法办事”还是“拔刀相助”?
三、案件处理不可“缺德”
罚当其罪:长孙无忌带刀入阁案
一、长孙无忌带刀入阁
二、监门校尉该当何罪?
三、罚当其罪由来已久
法信于民:戴胄审断诈伪案
一、依法违令的戴胄
二、戴胄断案背后的法理
三、法信于民的现代启示
情理法的平衡之道:徐元庆复仇案
一、千年以前的复仇事件
二、复仇中的法理
宋元明清篇
在商言商重诚信:陶四翁烧假紫草案
一、陶四翁烧假紫草案的来龙去脉
二、案例的法律分析
三、我国古代的诚信文化
法律人不相信眼泪:宋江哭父案
一、真假哭戏:法律人不相信眼泪
二、违反孝道的犯罪
三、传统的孝道文化
神探之“神”:包拯巧断牛舌案
一、牛舌被割,包拯破案
二、古老的“钩距”之法
三、“钩距”之法的普及
四、“钩距”之法是把“双刃剑”
“铁面”为何能“无私”:包青天的判案风格
一、包公真的很黑吗?
二、铁面清官的品格
三、铁面文化的启示
惟当守法:阿云杀夫案
一、啼笑皆非的谋杀
二、该当何罪?
三、礼与法的对峙
司法中立:李福达之狱
一、从隐姓埋名到东窗事发
二、矛盾性质的升级
三、彻底翻案
“无讼”的智慧:张英礼让叶秀才地基案
一、“六尺巷”的来龙去脉
二、法律视角的解读
三、故事深处的文化基因
清官智断争财案:陆陇其的审判艺术
一、智断争财案的来龙去脉
二、陆陇其的治理之道
三、情、理、法交融的司法智慧
亲属相犯当何罪:郭立桢枪杀堂兄案
一、基本案情
二、从案件两次改判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三、从案件两次改判看中国古代“情理法”的衡平艺术
与众共决疑: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一、真假难辨的“羊吃白菜”
二、幸运的转折
三、反思
微服私访的妙用:粤东疑案
一、新婚夜新郎自杀
二、新县令私访破案
三、微服私访的意义
前言/序言
自序 法律深处是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而传统法文化犹如一坛坛尘封千年的老酒,如果没有人为之鼓与呼,恐怕有些人就会忘记它的存在;即便能意识到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也难以懂得其个中真味。
历史本是沉默的,需要一代代的后人来为它诉说。你讲得有趣,则听者众;讲得无味,则闻者稀。当下研究法律文化最通常的方法,就是写论文。这种“学术”的方法,对于保存传统法律文化固然重要,但其程式化的表达,几乎让同行以外的大众不堪卒读,油然生出“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感慨,欲其广泛传播,何其难哉!
为了让更多的人愿意去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寻其奥秘、感悟其魅力、汲取其智慧,我们拟采用一种新方法进行诉说,大胆跳出学术界固有的写作范式,不是就法律而讲法律,不是就文化而谈文化,而是选取大量典型的历史案例,采用“三讲法”进行表达: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文化、以文化讲人性。无论是在历史长河中,还是现实生活里,法律制度总是冷峻无情的,文化思想则是抽象难懂的,这世上愿意主动去学习这些内容的角色,自然是令人佩服万状的,但绝不会是多数人;如果一开篇就讲硬邦邦的法律,或高大上的思想,估计大多数读者就会掩卷而逃。但先讲案例就不一样了,能产生吸引眼球的功效。因为任何案例都是有故事的,而天下似乎没有不爱听故事的人。从案例入手讲法律文化,无疑是通俗读物写作的不二法门。
比如,“法不阿贵”的思想理念,作为中国传统法律中最优秀的文化元素之一,如果用学术的方法进行表达,就要按照“概念定义—内涵外延—实践状况—积极作用—消极影响—当代启示”的范式,亦步亦趋地写下来;再使用“质言之”“换言之”“进言之”“总而言之”“在我看来”之类的转承词语;再祭出几句“型构”“可欲”“允当”“判准”之类的学术话语,无人读懂方显得高深莫测。然则,徘徊在这种千回万转的语言迷宫里,读者能不迷糊者,几希?进而对传统文化变得兴趣索然,变得“望而生寐”。“寐”者,睡梦也。这样的书籍文章,足以作为催眠的法宝,而难以成为传播文化的工具。
呜呼!文化传承靠的是传播。有文化而无传播,或有传播而缺乏有效果的传播,那与空气振动何异?人们难以关注它、接近它,进而习用它,谈何传承?所以,我们必须反思文化传承、传播的方法。同样是讲“法不阿贵”的思想,如果换成“三讲法”来叙事行文,或许效果就会更好。不信用《张释之弹劾太子》一案来做示范瞧瞧。
首先,“以案例讲制度”:张释之是汉文帝时期的公车令,相当于看守宫殿大门的卫士。史书记载:“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太子刘启(后来的汉景帝)和他弟弟梁王刘武一起进宫开会,经过司马门时没有下车,直接一骑绝尘冲卡而过。结果张释之硬是追上去将两位小爷给拦住了,不让进,还到太子的皇帝爸爸汉文帝那里告了一状。张释之为什么敢这样不给面子呢?那是因为国家有规定,由此就引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即西汉的《宫卫令》:“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凡是坐马车出入宫殿司马门的人,必须下车步行,否则罚金四两。
其次,“以制度讲文化”:虽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但宫殿是人老刘家的,太子爷在自家门口飚个车,你何必去管呢?张释之之所以坚定不移地去阻拦,是因为自先秦以来就有“法不阿贵”的思想,就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念,由此又引出了优秀的法律文化。
最后,“以文化讲人性”:虽然王子与庶民在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上有着天壤之别,但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大家在物理意义上都是人,是人就会有同样的心理预期和价值判断,在法律面前,彼此都是同一地位。即便是贵族,一旦违法犯罪,只说声“对不起”是没有用的,而应受到相应惩罚。法律必须具备这样的特性,才能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与遵守。这就是人们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心理诉求,也是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人性基础。
像以上这样的案例,本书共选取43个,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5个篇目编排,用“三讲法”进行解读述说,力求做到趣味性、知识性、思想性三结合,由案例故事而法律制度,由法律制度而思想文化,由思想文化追问到最深层的情理人性。任何法律故事,只有讲到人的心灵中去,从深处挖、从根儿上刨,才能扣动读者的心弦,产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鸣。
古人曰:“律设大法,礼顺人情。”西人云:“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古往今来,法律莫不是为维护人的常情常理而设,亦莫不是为惩治逆情悖理的行为而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之所以优秀,其内在奥秘就在于:它在绝大多数时候能够体现和维护历代中国人最基本的情理人心。《诗经》有言:“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反复思考与探索,本书作者想用一句话来表达共同的体会,那就是“法律深处是人心”。
是为序。
龙大轩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