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在框架安排上,本书沿用了具体法律制度研究的一般范式:界定基本概念——分析该制度产生的宏观背景——深入理解现行制度的具体设计——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反思现行相关国内立法规定。具体而言,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论述下列相关内容:
第一章是“绪论”。本章旨在阐明水下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和与之相关的若干理念。无论是国际社会上目前出现的以“海难救助”为名义的捞宝热潮,还是其他一些合法活动,都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对文化遗产特性的认识,将之简单地视为普通财产乃至可以随意处理的破烂。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并不单单和国际海洋法相关,还牵涉到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第一章主要是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立法出发,分析若干基本概念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一些理念,是本书论证的出发点。
第二章是“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本章主要在于梳理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之前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以及一些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文件,试图从中发现支配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规则,分析它的有效性,并发现它的发展趋势,力图从整体上把握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出台的大背景原因。
第三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是公约出台的背景分析。公约草案文本曾数易其稿,形成的文本已经和原稿有了很大不同,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谈判过程中争论的三个问题的处理不同。本章即通过弄清这三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把握公约条款中的若干重要规定。
第四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内容分析”,则就公约的具体条文进行分析,详细介绍公约的内容,并由此澄清公约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
第五章“我国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和法律问题”,则从我国实践出发,通过对比《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反思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并试图为“是否应当加入公约、如果加入公约应当采取哪些行动”这个问题,找出一个较为满意的答案。
最后的“结语”部分则对本书的内容予以扼要概括和总结。
目录
序言
自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一、从“文化财产”到“文化遗产”
二、水下文化遗产的定义
三、水下文化遗产的分类
第二节 水下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一、文化遗产的特性
二、文化遗产的价值
三、水下文化遗产的价值和相关的利益考量
四、水下文化遗产的民族性与全球性
第二章 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律
第一节 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一、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
二、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三、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第二节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一、概述
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的规定
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3条的规定
四、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其他海域內的海洋考古和历史文物
五、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评价
第三节 其他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
一、1978年欧洲理事会的《水下文化遗产报告》和第848号建议书
二、1985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欧洲公约》(草案)
三、1992年修订后的《保护考古遗产欧洲公约》
四、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五、相关的国际建议
第四节 相关的国际习惯法
第三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嵌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
第一节 公约产生的背景
一、国际法协会的积极推动和1994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布宜诺斯艾利斯公约》(草案)
二、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出台
第二节 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公约的保护对象
一、水下文化遗产的界定
二、国家船舶和飞行器问题
第三节 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二救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