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每个公民和组织对法律的学习都是十分必要的,对社区组织和社区内的居民来说,也是如此。只有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才能增强法制观念,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在遇到侵权事件时,也能利用法律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从而也能减少犯罪的发生。在此,为了配合社区居民与社区工作者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书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与社区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法律知识,内容实用全面,阅读起来方便快捷,可谓一看就明,一读就会,一学便知。
目录
第一章 宪法法律知识
1. 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随便搜查公民的住宅吗?
2. 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干涉他人信奉宗教吗?
3. 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吗?
4. 公民的言论自由有限制吗?
第二章 居民自治法律知识
5. 召开居民会议应当达到怎样的标准? 谁有权召集会议?
6. 居委会可以自行制定居民公约吗? /
7. 居委会开展公益项目的费用来自哪里?
第三章 社会救助与保障法律知识
8.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有哪些?
9. 低保条件中的 “共同生活” 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员?
10. 对拟批准的低保户应如何进行公示?
11. 在公示低保户时,是否可以将个人隐私进行公开?
12. 享受低保的人员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吗?
13. 可以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的人员包括哪些? 供养待遇的内容包括什么?
14. 街道办有责任发现特困供养人员吗?
15. 特困人员必须在供养服务机构集中生活吗?
16. 在社区服务工作中,残疾人可以优先就业吗?
17. 可以给予哪些人教育救助?
18. 聚众哄抢救灾物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第四章 人身人格权利保护法律知识
19. 高楼上坠落的物体伤到行人,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20. 帮助他人却使自己受损,可以要求受益人补偿吗?
21. 动物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22. 孩子被人教唆伤害了别人,谁来承担责任?
23. 为孩子取名时,夫妻俩可以选择他们姓氏之外的姓氏吗?
24. 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都构成侵权吗?
25. 哪些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第五章 房屋物业法律知识
26. 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业主共同决定吗?
27. 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参加业主大会吗?
28. 业主可以私自占用并出租楼梯间吗?
29. 物业公司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应该如何处理?
30. 将小区绿地改成室外健身区,应该经过多少业主的同意才可以?
31.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第六章 家庭关系法律知识
32. 妻子丧失劳动能力,而丈夫不闻不问,妻子能否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
33.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有何后果
34. 一方知道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在数年之后才选择申请撤销婚姻的,该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35.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子女的意愿是否重要?
36. 解除收养关系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养父母能否要求成年养子女支付一定的费用?
37. 继承权丧失后,还能否恢复?
38. 爸妈没有登记结婚,孩子拥有继承权吗?
39. 放弃继承之后还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
40. 将个人财产进行捐赠的遗书算公民遗嘱吗?
41. 自己一个人录视频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42. 居委会可以代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43. 居委会可以代替遭受家暴的孩子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吗?
44. 哪些人可以做老年人的监护人?
45. 子女能否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
46. 子女能否反对父母捐献器官?
第七章 公共卫生法律知识
47. 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能否进行检查监督?
48. 居委会在垃圾分类中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第八章 社区矫正法律知识
49. 居委会人员陪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时,是否有义务保守秘密?
50. 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接触被害人时,社区人员知晓后应该如何处理?
51. 在哪些情况下,社区人员可以上报申请对社区矫正对象使用电子定位装置?
52. 居委会有权决定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选举吗?
53. 社区矫正对象有财产继承权吗?
第九章 治安管理法律知识
54. 精神病人伤害他人是否会受到处罚?
55.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没有身份证的人,是否会受到处罚?
56.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57. 将被依法查封的车辆毁损,是否会受到处罚?
58. 店家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是否应受到处罚?
第十章 党纪与刑事法律知识
59. 社区党员干部办事时故意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将会受到怎样的处分?
60. 面对危急情况畏惧退缩的共产党员,会受到党纪处分吗?
61. 党员干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应受到什么处分?
62. 多次操办宴请收受大额礼金的行为,应当受到怎样的处分?
试读
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吗?
◆ 案例分析
国庆节期间,徐女士想让儿子小东了解我国的历史文化,就带着小东去了当地的博物馆。在参观某个书画厅的时候,徐女士和儿子听到旁边的游客在大声交谈,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观赏。于是,徐女士悄悄地提醒旁边的游客,在博物馆不应大声交谈,要有社会公德心、遵守公共秩序。那么,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吗?
公共秩序即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是维护公共生活稳定、有序进行所必需的秩序。良好的公共秩序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和维护,这不仅是对公民的道德要求,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根据《宪法》第53条之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也就是说,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遵守公共秩序,不但有违社会公德,也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例中,徐女士提醒游客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正确的,公民在公共场所遵守公共秩序也是必要的。
◆ 法律条文
《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小贴士
公共秩序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从微观上说,公共秩序影响着我们个人的生活质量;从宏观上讲,公共秩序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的体现。如果某个人不遵守公共秩序,小则影响自身形象,对他人造成影响;大则影响国家形象。因此,我们需要从自身做起,遵守公共秩序,承担起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前言/序言
出版说明
近些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全民法律意识得到了空前提高。法律所体现的公平与正义深入人心,大家在遇到纠纷、侵权等情形时,能够第一时间把“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作为指导原则,从而为建设法治大环境汇聚人民群众的坚实力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要坚持全民守法。其中,守法不仅是从其字面意思理解的“遵守法律规定”,更是在运用法律的层面上体现的“依法办事”“使用法律维权、解决问题”。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用法”呢?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
不得不说,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各界人士的学法积极性不断高涨,积极开展法律学习活动。特别是随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的出台,全民学法迎来了空前的高潮。为了帮助大家学习、运用法律,我们特别组织编写了本系列图书,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在这套丛书中,各分册的内容设置以读者对象为基础,如国家工作人员、农民、青少年、职工、社区工作者等,专门选取了与其工作和生活贴近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代入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每一章节,我们均制作了“法律知识思维导图”,能够让读者一目了然,快速学习法律知识。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购,相信总有一册是与您密切相关的。
最后,我们希望本套书能为全面依法治国大计贡献绵薄之力,能成为读者朋友学习法律知识的得力助手!同时,希望读者朋友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