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的定位是 “民法理论卷”? 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的全部知识的 汇集? 已经融入了2021年1月1日 «民法典» 生效前后? 最高院所有关于 «民法典» 物权、 合同总则、 建设工程合同、 担保、 侵权、 婚姻、 继承等方面的司法解释规定? 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系列用书中? 本书所涵盖的知识最为全面? 对知识的讲 解也最为细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民法部分的考查? 一直存在着 “有限的考题” 与 “众多的考点” 之间的冲突? 这一冲突? 导致 “单位考点得分率低” 成了民法部分 考试的显著特征? 在此背景下? 尽可能全面地掌握民法部分的知识? 是平稳应对民法 部分考试最为可靠的方法? 所以? 将本书的知识作为 “功底”? 是我们一直以来对考 生应对民法部分考试的建议? 本书的定位是 “法考用书”? 以帮助考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法部分为写 作目的? 作为一本 “法考用书”? 本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 本书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要的知识为内容? 包括基本概念、 基本原理、 我国民法与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以及对条文规定的逻辑演绎? 相应地? 与法律职业资 格考试内容关联性不大的其他问题? 如制度的历史沿革、 国内外理论学说、 国内外立 法模式的比较分析等? 则被屏蔽于本书之外? 需要说明的是? 无论是以往的司法考试? 还是现在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都会时 常出现 “观点展示” 的考题? 即超越基本原理和条文规定的、 以理论学说为答案的考 题? 在历年的考试中? 此类考题所占分值不超过民法分值的百分之五六? 对民法部分 考试的成败无足轻重? 反之? 如果要主动关注此类考题? 就不得不对民法中的每一个 2026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理论争议加以展开? 从而增加考生百分之五六十的学习工作量? 性价比过低? 因此? 本书对这类考题的应对方法是? 将已经出现过的 “观点展示” 考题? 收录于本书内容 之中? 对尚未考过且存在理论争议的问题? 则不予关注? 第二? 本书以 “成品呈现” 为写作方法? 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所需要的 知识中? “交织” 二字为其最大的特点: 基本原理和条文交织、 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条文交织、 考点之间逻辑关系交织、 大纲范围和超纲考题交织? 针对这一特点? 本书 的写作所采取的对策是? 对于理论与条文之间、 条文与条文之间相互交织的知识点进 行讲解? 追求 “成品呈现” 的效果? 在书中直接呈现梳理、 归纳完成后的 “成品”? 而将梳理、 归纳的过程隐去? 借此削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学习内容的繁杂性? 并使得本书中的知识内容得以清晰明了? 第三? 本书以 “以面代点” 为写作方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题? 所蕴含的要 素有二: 一是考点? 二是考法? 无论是考点? 还是考法? 均是 “点” 状的? 与此同 时? 法律知识的讲述? 则必须以制度为单位来进行? 即是 “面” 状的? 为了在 “面” 的讲解中突显 “点” 的存在? 本书在知识的讲述过程中? 插入了大量的 “总结” “提 示” 以及 “注意”? 对所讲述的知识不断加以总结? 对考点及考法不断加以提示? 从 而避免考生在学习中发生 “眉毛胡子一把抓” 而不得要领的情况? 第四? 本书以 “原理与示例相结合” 为写作方法? 显而易见? 法律职业资格考 试? 最终摆在考生面前的是考题? 而知识、 考点、 考法不过是做出考题的工具? 这就 要求考生在知识的学习过程中? 不能将知识作为抽象的逻辑来学习? 而必须始终将所 学知识具体化为生活事实? 为此? 与本书知识讲解同步的? 是作者精心安排的大量的、 具体表现知识点的示例 (即本书 “试一试” )? 反过来讲? 如果考生直接阅读知识点 下面的 “试一试” 亦可对知识点加以掌握?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 本书若有不足、 疏漏、 错误之处? 敬请读者、 同仁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