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理论与实践》通过翔实的案例和相关理论分析深入研究了美国、欧盟、中国、日本、印度和巴西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和演变,揭示了行业反垄断中的特殊性。研究中重点关注了经济分析在航空运输业反垄断实践中的演进,有针对性地剖析了航空运输业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竞争分析、影响市场竞争的因素和补救措施等关键问题,为航空运输企业的合规经营和行业反垄断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填补了国内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研究的空白。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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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1章 反垄断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演变 1
1.1 哈佛学派SCP分析范式理论 1
1.2 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 6
1.3 后芝加哥学派产业组织理论 10
1.4 可竞争市场理论 12
1.5 新奥地利学派产业组织理论 14
第2章 美国反垄断立法和实践的发展 18
2.1 概述 18
2.2 **个阶段(形成时代,1880~1900年) 20
2.3 第二个阶段(进步时代的改革,1901~1929年) 23
2.4 第三个阶段(国家新政,1930年~20世纪60年代) 28
2.5 第四个阶段(芝加哥学派革命,20世纪7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 35
2.6 第五个阶段(后芝加哥学派和新进步运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 40
第3章 欧盟和中国等地区或国家反垄断立法和实践的演变 50
3.1 欧盟反垄断立法和实践的发展 50
3.2 中国反垄断立法和实践的发展 68
3.3 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立法和实践的发展 77
第4章 1984年前的美国航空运输业反垄断 84
4.1 扶持幼稚产业诱发行业垄断问题(1934及以前) 84
4.2 迅速转向行业高度规制(1935~1938年) 89
4.3 高度规制下行业反垄断进入休眠期(1939~1984年) 95
第5章 1984年后的美国航空运输业反垄断 126
5.1 行业反垄断立法的发展 126
5.2 反垄断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130
5.3 航空公司之间的并购控制 134
5.4 对航空公司市场行为的反垄断监管 154
5.5 行业反垄断跨越国界 167
5.6 行业反垄断中的私人诉讼 177
第6章 欧盟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184
6.1 欧盟竞争政策适用航空运输业的立法发展 184
6.2 欧盟对航空运输业并购的审查 189
6.3 欧盟对航空运输业卡特尔协议的监管 207
第7章 中国和日本等国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220
7.1 中国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220
7.2 日本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226
7.3 印度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231
7.4 巴西航空运输业反垄断的发展演变 239
第8章 影响航空运输市场竞争的因素 246
8.1 主要技术经济特征 246
8.2 市场营销体系 253
8.3 航空公司之间的合作 260
8.4 航班时刻、机场设施和政府政策 274
第9章 航空运输业反垄断中的相关市场界定 287
9.1 相关市场界定的发展 287
9.2 航空运输领域相关产品市场 290
9.3 航空运输领域相关地域市场 295
9.4 快递市场 303
9.5 其他市场 305
9.6 小结 307
参考文献 309
试读
第1章反垄断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演变
反垄断政策的发展在经济领域中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动态过程,反垄断政策是连接反垄断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桥梁。在分析航空运输业的反垄断政策时,不仅要评估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广泛影响,还需要考察其形成机制和动态演化过程。为此,本章将深入探讨这些政策背后的经济理论发展脉络,揭示经济理论基础、政策本身及其实践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互动模式。
反垄断的经济理论基础主要源于产业组织理论。要深入分析反垄断的产业经济学基础,*先需要梳理产业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产业组织理论自诞生以来,经历了从垄断竞争理论的初步探索到不同学派的深入研究,其发展过程体现了对市场理解、研究方法和核心目标的逐步深化。其次,本书将从理论体系的形成、主要观点与分析框架、政策建议以及理论的局限性等方面,对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演进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
1.1哈佛学派SCP①分析范式理论
1.1.1理论体系的形成
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垄断资本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使了1894~1901年的**次兼并浪潮的出现。美国的垄断现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Act),这是美国**部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法律。这一举措也促使学术界对垄断现象的利弊进行广泛讨论。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危机引发了部分学者对市场机制有效性的质疑,促使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实施国家政策来调控经济。在这一背景下,哈佛学派应运而生,成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和代表。哈佛学派的理论发展受到了马歇尔经济理论的深刻影响。
1933年,垄断竞争理论的提出标志着对市场认识的重大飞跃。这一理论*次明确了“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并深入探讨了企业在这种结构下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此外,它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从规范性分析到实证性分析的转变。垄断竞争理论不仅奠定了哈佛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也是现代产业组织理论的起源。
20世纪30年代,以哈佛大学的产业组织研究小组为核心,哈佛学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他们通过深入的实证研究,分析了美国各个产业的市场竞争过程、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通过应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工具,哈佛学派收集并分析了大量数据,为产业组织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实证基础。
在1940年,克拉克(Clark)*次阐述了“有效竞争”的理念,有效竞争指的是一种既能保持竞争的活力,又能充分利用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优势的市场状态。梅森(Mason)等学者在Clark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对“有效竞争”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定义了维持这种竞争所需的市场结构条件为“市场结构标准”,从绩效角度评估这些条件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并将之称为“市场绩效标准”。这些研究为哈佛学派的SCP理论框架奠定了基础。哈佛学派主张,只有当市场结构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促进企业间的竞争,提升市场效率,并*终实现社会福利的*大化。这一理论框架凸显了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重要作用,对后续的产业组织研究产生了显著影响。
1959年,贝恩(Bain)出版了他的著作《产业组织》,在这本书中,他*次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产业组织理论的框架,包括其研究目标、方法和领域。Bain通过对美国制造业中不同市场结构的各个产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了一个核心观点:市场结构是决定市场绩效的关键因素。
他认为,市场行为主要是市场结构的体现,对市场绩效的影响相对较小。Bain进一步提出了著名的“结构-绩效”假说,这一假说认为,市场结构越是倾向于垄断,企业就越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利润,从而实现更高的市场绩效。相反,如果市场结构更具有竞争性,企业的利润和市场绩效可能会相对较低。这一理论为理解市场结构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视角,并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
1970年,谢勒(Scherer)在Bain“结构-绩效”假说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他特别关注了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之间的联系,并得出了市场行为对市场绩效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结论。Scherer认为,市场行为是影响市场绩效的直接因素,而市场结构虽然重要,但它是通过影响市场行为来间接影响市场绩效的。他还强调了政府政策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的重要作用。他提出了“行为-绩效”假说,主张企业的市场竞争或合作策略会直接影响其利润水平和社会福利。随着Scherer和其他学者的研究,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逐渐发展并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分析范式,即SCP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被视为相互关联的三个要素,它们之间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共同影响着产业的运行和市场的整体表现。这一理论框架为理解和分析产业组织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工具,并在经济学和政策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1.2主要观点及分析框架
1.主要观点和经济目标
哈佛学派认为,当企业规模扩张到一定程度时,它们可能会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或构建市场壁垒来获得垄断利润。这种行为不仅限制了技术创新,还降低了资源分配的效率。该学派的经济目标是保持市场的竞争力,他们专注于研究如何通过政策来确保市场的竞争性,以及如何通过调整市场结构来促进竞争。他们的主要理论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有着直接影响,而市场行为又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整体绩效。在高集中度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倾向于提高价格以追求垄断利润。哈佛学派认为,通过改变市场结构中的不合理因素,可以有效遏制垄断力量的增长,从而实现更好的市场绩效(Bain,1959;Scherer and Ross,1990)。
第二,哈佛学派提出了“集中度-利润率”假设,认为在市场集中度高的行业中,大型企业可能会通过共谋或协调行为来剥夺消费者的剩余价值,以获取垄断利润。他们主张通过公共政策调整市场结构,如降低市场集中度、减少进入壁垒、弱化产品差别化趋势等,以优化市场表现和实现理想的经济效果。哈佛学派的这一观点强调了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和绩效的决定性作用,并认为通过适当的政策干预可以改善市场结构、促进有效竞争,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Bain,1951;Shepherd,1972)。
2.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
(1)分析框架哈佛学派采用了SCP的分析框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市场结构(structure)是分析的起点,它包括市场中的企业数量、企业的规模分布、产品差异化程度、市场进入和退出的难易程度等。哈佛学派认为,市场结构是决定市场行为的重要因素,它影响着企业可以采取的战略和政策。在测量市场结构时,哈佛学派主要将产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指标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 index,HHI)作为衡量工具,理想的市场结构标准为“集中度不太高,市场进入容易,没有极端的产品差别化”。
接着是市场行为(conduct),这涉及企业在市场中的各种战略决策,包括定价策略、广告和促销活动、研发投入、产品创新、产能扩张或收缩、进入或退出市场等。哈佛学派强调,市场行为是市场结构和市场绩效之间的桥梁,企业的行为模式会根据市场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后是市场绩效(performance),它反映了市场运行的效率和效果,包括价格、产量、成本、利润、产品质量、品种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哈佛学派认为,通过改善市场结构,可以引导市场行为,从而提高市场绩效。衡量市场绩效的标准包括:持续推动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改进,成本大幅下降时价格能够相应下调,企业与产业规模适宜,销售费用在总费用中占比合理,以及不存在长期的过剩生产能力等。我们通常从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利润水平、生产效率和技术进步等方面对市场绩效进行评估(Scherer and Ross,1990;Tirole,1988)。
该范式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行为,而市场行为又影响市场绩效。基于这种观点,哈佛学派主张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来调整市场结构,以确保市场的有效竞争和提升市场绩效。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并激励技术创新。
由于市场结构会影响市场行为,而市场行为又会影响市场绩效,哈佛学派的SCP分析范式正是理解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核心。通过对市场结构的精准测量和对市场绩效的仔细评估,在发现问题时,政府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来调整市场结构,确保市场维持竞争力并优化其绩效。这种政策调整的目的是提高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2)研究方法
在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中,哈佛学派特别强调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该学派重点分析了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以及市场进入壁垒等因素,这些因素被认为是塑造市场结构的关键(Bain,1959;Schmalensee,1989)。其核心研究手段包括收集特定产业的结构和绩效数据,然后通过实证分析这些数据来探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并据此得出结论。这种方法强调数据驱动的分析,以期更准确地理解市场运作和政策制定的影响。
1.1.3政策主张及实践
以美国为例,20世纪50~60年代,哈佛学派的理论占据了该国反垄断政策制定的主导地位,对当时的反垄断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Posner,1979;Kovacic and Shapiro,2000)。哈佛学派主张对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和寡占采取规制措施,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市场行为,保持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绩效,并同时主张实行严格的兼并控制,对长期存在的过度集中的大企业实行拆散政策。
哈佛学派观点的一个**案例是“美国诉美国电话电报公司①案”(United Statesv.American Tel.and Tel.Co)。这个案子*早可以追溯到1949年,当时美国司法部就发起了针对西部电气公司和AT&T的反垄断诉讼,指控被告垄断并合谋限制电话、电话设备、设备、材料和耗材的制造、分销、销售和安装贸易,要求AT&T剥离其在西部电气的股权、终止AT&T和西部电气之间的排他性合作关系、西部电气剥离其在贝尔电话实验室的50%的股权、将电话制造与电话服务分开,以及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强制许可AT&T拥有的专利①。*终双方在1956年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禁止AT&T从事除提供公用通信服务(common carrier communications services)以外的任何业务、禁止西部电气制造贝尔系统使用的设备以外的设备,并要求被告在支付适当的专利使用费后将其专利许可给所有申请人,但是并不包括原来的结构性补救措施②。
1974年美国司法部再次发起了针对AT&T的反垄断诉讼,指控被告在各种电信服务和设备上实行垄断,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2节,寻求从AT&T剥离贝尔运营公司以及剥离和解散西部电气公司③。法庭认可了政府对AT&T以多种方式垄断城际电信市场和电信产品市场的指控④。
1982年1月8日,美国司法部和AT&T达成和解协议(又被称为“改革之案”,Modification of Final Judgement⑤)。*先,司法部同意AT&T保留对西部电气公司和贝尔电话实验室的控制权,而AT&T则同意剥离其下属的22家运营公司。其次,司法部同意取消1956年对AT&T可以提供和进入的服务类型与市场的限制⑥。
*终,AT&T按照要求提交了重组计划,同意将其下属的22家运营公司拆分成7家*立运营的小贝尔公司(Baby Bells),以打破其垄断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T&T公司负责长途电话服务;贝尔南方(Bell South)公司负责南部地区的电话服务;贝尔大西洋(Bell Atlantic)公司负责东北地区的电话服务;贝尔西南(Southwestern Bell)公司负责西南地区的电话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