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分上、中、下三编,结合新时代背景下国内外局势变迁,就中国法治进程与国际法前沿问题展开研究。上编侧重论述中国法治进程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突出中国法治进程的鲜明特色及其对多边国际造法、国际法学理论重构、涉外法治建设等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的重大意义;中编在聚焦中国法治进程蕴涵的时代精神、理论精髓、实践要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代国际法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疆域”问题,“新疆域”既是当前国际立法、执法和司法亟待完善的领域,又是中国深度参加国际治理、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舞台:下编从学理及战略发展的角度阐释了中国法治进程与国际法的互动协调,突出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法治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创新性地提出了中国推动国际法发展完善的战略方向及实践指引。
目录
目 录
绪论 /1
上 编
中国法治进程与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
第一章 国际法视野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9
引言 /9
第一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分析 /10
一、国际法治概念的界定 /11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国际法治创新 /14
三、结论 /16
第二节 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际法合法性及其完善 /17
一、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内涵及其对国际法发展的意义 /19
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际法合法性 /23
三、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国际法制度之困境 /34
四、完善建议 /39
第三节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问题 /43
一、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基础 /44
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价值 /46
三、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践意义 /49
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50
第二章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基础理论问题 /52
引言 /52
第一节 涉外法治概念的时代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53
一、涉外法治概念的时代逻辑 /53
二、涉外法治概念的理论逻辑 /55
三、涉外法治概念的实践逻辑 /58
第二节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统筹”的基本要义 /59
一、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论 /59
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统筹”的对象 /61
三、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路径 /72
第三节 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 /77
一、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 /77
二、国内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 /79
三、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81
中 编
中国法治进程与国际法中的“新疆域”问题
第一章 BBNJ谈判中的国际法问题 /87
引言 /87
第一节 BBNJ国际造法中的“一揽子交易”:作用与局限 /88
一、BBNJ国际造法中“一揽子交易”的提出过程与原因分析 /89
二、BBNJ国际造法中“一揽子交易”的作用 /95
三、BBNJ国际造法中“一揽子交易”的局限 /100
四、BBNJ国际造法中“一揽子交易”的完善建议 /106
五、结论 /109
第二节 BBNJ协定中公海保护区宜采取全球管理模式 /110
一、区域模式的局限性分析 /111
二、反对全球模式的理由之回应 /118
三、全球模式的优势 /124
四、中国的应对策略 /132
第二章 公海治理的国际法问题 /135
引言 /135
第一节 公海环境治理中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适用 /136
一、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实施困境 /137
二、成因分析 /149
三、促进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中实施的建议 /160
第二节 公海保护区对于公海自由合理限制的问题 /171
一、公海自由原则及其合理限制的规定 /173
二、BBNJ谈判中与合理限制有关的主要争议点 /175
三、既有的公海保护区实践对公海自由合理限制的做法及
启示 /178
四、公海保护区合理限制公海自由原则的总体思路 /185
五、公海保护区合理限制公海自由的具体方法 /190
第三节 公海保护区对于捕鱼自由合理限制的问题 /193
一、合理限制公海捕鱼措施的一般国际法规定述评 /195
二、公海保护区内限制捕鱼措施的实践述评 /200
三、与BBNJ协定的协调问题 /206
四、国际法视角下公海保护区合理限制捕鱼自由的完善建议 /209
五、对中国的启示 /215
第三章 外空治理的国际法问题 /217
引言 /217
第一节 外空资源开发的国际法规则研究 /218
一、外空资源开发的重要性 /218
二、外空资源开发的相关国际法 /219
三、外空资源开发的国际法问题 /223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外空资源开发国际法律规制 /224
第二节 外空商业化的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225
一、外空活动商业化的概述 /225
二、外空活动商业化对国际外空法的挑战 /226
三、外空活动商业化的责任制度 /227
第三节 外空交通管理规则的方案研究 /230
一、外空交通管理制度概述 /230
二、相关国际条约 /231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外空交通管理国际法律规制 /233
第四章 网络治理的国际法问题 /235
引言 /235
第一节 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博弈的发展趋向及中国方案 /236
一、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博弈的现状与发展趋向 /236
二、影响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博弈走向的主要因素 /243
三、全球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 /246
四、结论 /251
第二节 网络空间主权适用的国际法问题 /252
一、网络空间主权适用问题概述 /252
前言/序言
绪 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其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国际法治的系列论述博大精深、兼收并蓄,既包括国际法治建设总体要求、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宏观论述,也涵盖国际执法合作、反腐败追逃追赃、全球经济治理、国际争端解决、海洋外空极地网络新疆域国际秩序、应对气候变化等国际治理领域的系列主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深入推进国际法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此背景下,编写与之相关的国际法前沿问题研究的教材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必要性、理论必要性和实践必要性。
一、 编写本书的必要性
第一,本书体现了中国坚持、维护和推进国际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凌行径明显抬头,多边主义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法的权威和国际秩序受到冲击。稳定的国际秩序是全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法在稳定国际秩序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中国将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本书立足于当前相关的国际法前沿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尝试提炼并总结解决国际法前沿问题的中国方案,为国际法治的发展完善贡献中国智慧。
第二,本书凸显了促进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
2014年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指出,观察和规划改革发展,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国际国内两类规则。统筹两个大局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根本目标在于更好地运用国内和国际两级法治维护我国的合法利益,为中国的繁荣富强、持续稳定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中国法治建设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法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并促进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融合与合作,展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我国改革发展及世界和平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良性互动贯穿始终,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仅注重分析和讨论国际法前沿问题中国际法规则、原则和制度对中国国内法治的影响,也注重运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方式推进国际法治的进步。
第三,本书明确了中国深度参与并逐步引领国际法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在国际立法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我国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上升的机遇,主动参与规则重构,为我国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国际法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基石,中国尊重和维护基于正当国际立法程序建立的国际法律秩序,履行国际法律义务。在国际执法与司法领域,中国要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和跨国组织犯罪,深化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深度参与并逐步引领国际立法、执法和司法合作,本书不仅关
注当前国际立法的前沿议题,而且也积极关注国际执法和司法合作过程中面
临的重要问题,为中国更好地参与及应对国际立法、执法和司法合作建言
献策。
第四,本书体现了中国积极参与推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性挑战的加剧,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大势所趋。各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进而推动国际法律秩序的进步和完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成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目标,引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回答了加强全球治理的原因、目标和路径等问题,而且要求变革全球治理体系以克服全球性困难和挑战,同时还强调通过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改革全球治理体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国外交的基本纲领与行动指南。本书以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基本价值导向,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分析国际法前沿问题,详细梳理国际法前沿问题中存在的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相适应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及完善的方案建议。
第五,本书是中国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适应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历史进程,在国际争议“司法化”风险的应对上严重不足。在深化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海外利益保护也特别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