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1863年,德国萨克森王国对1851—1852年所拟之民法草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将其定名为《萨克森王国民法典》,于1865年施行。
《萨克森王国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债权家庭和监护继承五编,共2620条。该法是第一个设置总则的民法典,采用“公因式提取+事理集成”式的体例,兼顾了唯理化效应和司法实践考量,是罗马法的现代运用及早期潘德克顿法学一般理论的产物,被誉为“一部用条款编成的潘德克顿法学教程”。它同时也是《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先锋和重要借鉴形式,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维亚克尔评价说:“就概念与体系化的彻底而言,又是未来德意志法典的先锋与一般性实验;整体来说,它很配得上萨克森,这[个]在德意志私法文化中经常居于顶峰之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