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目录
**章 绪论 001
**节 法医物证 001
第二节 法医物证鉴定的任务与技术 002
第三节 法医物证的司法鉴定 005
第二章 个体识别 007
**节 回顾与展望 007
第二节 生物检材的发现与收集 010
第三节 个体识别基本理论 016
第四节 微量与降解生物检材的个体识别 025
第五节 典型案例点评 042
第三章 亲子鉴定 051
**节 亲子鉴定回顾与展望 051
第二节 亲子鉴定基本原理 052
第三节 亲子鉴定标准 059
第四节 亲子鉴定中特殊情形 067
第五节 典型案例点评 072
第四章 亲缘鉴定 077
**节 现状与展望 077
第二节 基本理论 078
第三节 全同胞关系鉴定 084
第四节 半同胞关系鉴定 089
第五节 祖孙关系鉴定 096
第六节 同卵双生子鉴定 103
第七节 其他亲缘关系鉴定 107
第八节 典型案例点评 109
第五章 生物检材种属和组织来源鉴定 117
**节 回顾与展望 117
第二节 基本理论 118
第三节 血痕检验 121
第四节 精液斑检验 131
第五节 体液斑来源鉴定 137
第六节 典型案例点评 144
第六章 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 151
**节 基本概念与理论 151
第二节 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分子遗传标记 155
第三节 检测分析平台 157
第四节 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数据分析 161
第五节 人工智能算法在生物地理溯源中的应用 167
第六节 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研究实例 171
第七章 生物检材来源个体表型推断 193
**节 回顾与展望 193
第二节 面部特征推断 197
第三节 色素特征推断 201
第四节 身高推断 202
第五节 典型案例点评 203
第八章 生物检材来源个体年龄推断 207
**节 年龄相关生物标记 207
第二节 DNA甲基化与个体年龄推断 211
第九章 与非人源生物检材相关的其他法医物证鉴定 233
**节 与非人源生物检材相关的法医学研究及应用概述 233
第二节 生物检材的种属鉴定 234
第三节 非人源生物检材的个体识别 239
第四节 昆虫DNA物证鉴定 240
第五节 昆虫体内人源DNA的分子鉴定 243
第六节 典型案例 244
第十章 法医物证鉴定能力验证典型错误解析 254
**节 三联体亲子鉴定能力验证 254
第二节 二联体亲子鉴定能力验证 291
第三节 个体识别能力验证(血斑和唾液斑) 315
第四节 个体识别能力验证(血斑和精斑) 323
第五节 亲缘鉴定能力验证(全同胞) 339
第六节 亲缘鉴定能力验证(祖孙) 356
第十一章 法医物证鉴定质量控制 369
**节 法医物证实验室管理 369
第二节 法医物证实验室污染防控 373
第三节 法医物证实验室标准品DNA使用与管理 378
第十二章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化 380
**节 基本理论 380
第二节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综述 381
第三节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管理和使用 388
第四节 法医物证鉴定标准展望 389
目录
**章绪论
法医物证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物证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各类生物检材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法医物证鉴定包括个体识别、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亲缘关系鉴定、生物检材种属和组织来源鉴定、生物检材来源生物地理溯源、生物检材来源个体表型推断、生物检材来源个体年龄推断以及与非人源生物检材相关的其他法医物证鉴定等。
法医物证鉴定适用范围广泛,不仅可应用在各种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也可应用在各种非诉讼事件中,如重大灾难事故遇难者遗骸的鉴定。
法医物证学是因法律的需要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门交叉学科。随着该学科的不断发展与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法医物证鉴定技术日臻完善,理论知识日趋丰富,解决鉴定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基于毛细管电泳技术平台的STR分析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法医物证鉴定手段,但是新一代测序技术以及微单倍型、RNA等新技术新型遗传标记也已经被逐渐认可并开始应用。十多年来,法医物证鉴定的标准体系也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覆盖了法医物证鉴定的方方面面。
目前,国内外对于法医物证学科的命名尚未得到共识。国外称为法医血清学(Forensic Serology)、法医血型血清学(Forensic Blood Group Serology)、法医血液遗传学(Forensic Hematogenetics)、法医遗传学(Forensic Genetics)及法医生物学(Forensic Biology),而我国法医专业目录则定名为法医物证学。
**节法医物证
法医物证学研究的对象是与案件有关的生物物证,通常称为法医物证。法医物证以生物成分和其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通常包括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唾液、鼻涕、尿液、羊水及其斑痕,毛发、指甲、骨骼和牙齿等人体各种组织器官及其碎块,以及非人源生物检材等。如上所述,法医物证往往需要借助检验与鉴定来发现上述生物物证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因此在检验之前,它们常被称为法医物证检材。
一、法医物证的特点
1.法医物证的稳定性受环境条件影响
案件过程的多样性和犯罪现场的复杂性使法医物证检材不可避免地受到环境的影响。法医物证的检验与鉴定即使对一个非常有经验的鉴定人来说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以血液为例,血液一旦从身体流出,便迅速开始变质。死亡意味着生命活动停止,尸体内部的变质即刻开始,尸体中的血液也同时经历不可逆的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可由于温暖和潮湿的环境而加速。鉴定人不能预测血痕被收集前所经历的环境条件与时间,也难以控制血痕从收集到送达实验室的整个过程中的保存条件。血痕收集自现场,现场也可能有类似血痕的其他生物性斑痕,在没有进行实验分析之前,鉴定人甚至不知道检材是否是血痕。因此,法医物证检材不同于临床实验室使用的医学样本,它的主要特点在于环境条件的作用使其具有某些不确定性。法医物证学的重点之一,正是针对法医物证检材的特点,设计合理的分析策略,选择正确的实验方法,减少不确定性,实现对生物物证的鉴定。
2.法医物证属于“科学证据”
法医物证鉴定对科学技术有很强的依赖性。法医物证的发现、提取和检验需要运用科学技术来完成,法医物证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来解读。例如,对于血痕分析,无论是血型鉴定还是DNA分型均必须在法医物证专业实验室进行,有严格的操作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体系。对于鉴定意见的解释需要严格的逻辑推理和科学理论。因此,法医物证属于“科学证据”的范畴。
二、法医物证的意义
在案件调查和审判中,法医物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医物证是侦破刑事案件的向导
刑事案件中,特别是在凶杀、抢劫、盗窃、殴斗、强奸等案件中,常会出现人身伤害与死亡。由于个体与个体间,或个体与环境物品间发生接触,常遗留有血液、毛发、皮肤、指甲、牙齿、精液或唾液等,这些法医物证检材通常细小而且分布范围广,罪犯很难彻底将其毁掉。侦破工作往往是从一点一滴的法医物证收集开始,并经分析鉴定,能为侦查提供线索,是侦破刑事案件的向导。
2.法医物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件是过去发生的事件,办案人员无法直接感知那些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只能通过各种证据来查明或“重建”案件事实。在许多案件中,法医物证都是这种“案件重建”的主要依据。它能帮助办案人员查明案件的性质,发案的时间和地点、过程和原因,以及案件中涉及的人和物。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原则,包含了与案件有关的物证及其鉴定意见对重建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
3.法医物证是审查其他证据的手段
法医物证属于“科学证据”。法医物证的证据价值是经过严密的科学检验所确认的,具有高度客观性和可靠性,被誉为“无声的证人”。美国学者赫伯特?麦克唐奈曾经形象地指出:“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会遗忘,物证不会像人那样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会说谎,证人会说谎,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会说谎,甚至法官也会说谎。唯有物证不会说谎”。所以法医物证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审查和鉴别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等其他证据的有效手段。
第二节法医物证鉴定的任务与技术
法医物证学的基本任务是解决案件中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鉴定问题, 其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自然科学公认的理论与技术。
一、基本任务
法医物证学主要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个体识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及亲子鉴定(parentage testing)问题。许多民事或刑事案件需进行法医物证鉴定,诸如下列情况:
1)斗殴、伤害、谋杀及碎尸案件,常在犯罪现场或可疑凶器上遗留有血痕或可疑血痕,需鉴定是否为人血,是被害人还是作案人所遗留。
2)强奸或强奸杀人案,常在现场床上、地上、被害人衣裤或阴道中遗留有作案人的精液或精液与阴道分泌液的混合斑,需鉴定可疑精液斑或混合斑中的精液是否是犯罪嫌疑人所遗留。
3)道路交通事故中,需鉴定嫌疑车辆上的血痕、毛发与组织碎片是否来自死者。
4)灾害事故、空难事件造成的尸体离断,需鉴定是否同属一人;纵火杀人、焚尸灭迹、火灾遇难或集体被屠杀情况下需进行尸源鉴定。
5)可疑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无血缘关系,诸如私生子、调错婴儿、拐骗儿童、财产继承、移民及强奸致孕等民事与刑事案件中,需进行亲子鉴定。
二、基本技术
法医物证学中采用遗传标记进行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分析人类多态性遗传标记是法医物证学技术的核心,而检材的处理策略和实验结果的科学解释是法医物证技术的两个关键环节,其具体方法涉及多种学科。由于法医物证学应用了许多相关学科的新方法与新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
1.DNA分析方法
1985年,英国科学家亚历克?杰弗里斯(Alec John Jeffreys)研究人类肌红蛋白基因结构时,在**内含子中发现一段由33bp串联重复构成的小卫星序列。以33bp为核心序列(core sequence)串联重复的单链DNA作为RFLP分析的探针,杂交结果表明可在4~23kb范围内检出20~30条多态片段,多态性信息量极大,个体的条带模式*一无二,类似**的指纹,故称DNA指纹。DNA指纹的高度个体特异性克服了传统法医遗传标记鉴别能力低的缺陷,使法医个人识别和亲子鉴定实现了从仅能排除到高概率认定的飞跃,被誉为法医物证分析的里程碑。1993年,国际法医遗传学会推广了以STR为核心的第二代DNA指纹或DNA纹印技术。不仅实现了法医物证检验高概率的认定,也为法医DNA分型技术的标准化铺平了道路。目前为止,世界各国的DNA分型技术平台仍然以毛细管电泳(capillary electrophoresis, CE)为主流,但是新一代测序技术的发展和成熟,也在法医物证学的科学研究和鉴定实践中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和重要备选方法。与传统测序技术相比,新一代测序技术无论是测序原理、测序过程、适用范围,还是测序结果都存在本质的不同。新一代测序技术可以对多种遗传标记并行检测,节约检测样本量及检测时间;与Barcode技术相结合,可以对多样本并行检测;文库构建时可依赖PCR技术,但无须电泳及荧光标记,可将引物设计得尽可能短,提高降解检材的分型成功率;可以对序列内部碱基进行深度读取,提高混合物分析能力;新序列等位基因的发现,可大幅提升遗传标记系统效能。基于这些优势,国内外学者对第二代测序技术在法医学中的应用给予了高度关注,近年来我国也先后颁布了一些新一代测序技术的法医学应用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部分生物公司已经针对法医学应用研发了适当通量的二代测序分析平台及商品化检测试剂盒。法医物证学采用DNA遗传标记是因为它有足够的多态性,理论上可以通过DNA分型,而不必通过测定全基因组序列来进行个人识别。DNA分型的优点还在于能从任何含有细胞的体液或组织中得到相同的结果,能够对陈旧斑痕和极微量的检材进行DNA分型,分析结果能够成为计算机可查询的数据形式。快速分型的能力还可保证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能尽快被排除,使鉴定工作不至于延误案件调查。
2.RNA方法
相比于DNA遗传标记,长期以来,广泛接受的观点认为RNA分子结构不稳定且可被无处不在的核糖核酸酶快速降解。因此,RNA一直未能得到法医学的关注。近年来,RNA领域的研究发现在特定的条件下,例如在干燥条件下某些RNA分子表现出高度的稳定性,这吸引着法医学者开始关注RNA分子。RNA检测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逆转录PCR(reverse transcription PCR, RTPCR)技术的出现则推动了法医学者探索RNA分子法医学应用潜力的进程。自2011年起,欧洲DNA分型工作组(the European DNA Profiling Group, EDNAP)联合多家法医学实验室开展信使核糖核酸(messenger RNA, mRNA)在体液斑中表达的稳定性和体液鉴定应用潜力的探索与研究。一系列研究成果表明mRNA在法医体液斑中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且筛选出的mRNA标记可根据表达水平的差异区分法医学常见体液类型。自此,法医学领域对RNA分子的兴趣与日俱增,相关研究及论文数量开始大幅增加。随着对RNA分子生物学特征和功能的研究日渐深入,RNA由于其*特的分子生物学特征和表达特点逐渐成为法医学新的研究热点,也将应用于法医物证鉴定实践中。
3.遗传学方法
亲子鉴定应用遗传学原理对假设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进行分析。人类的遗传标记,包括各种血型、红细胞酶型及DNA多态性,均按照孟德尔定律遗传。不同遗传标记的表型不同,遗传规律亦不完全相同,因此亲子鉴定必须具备基本的遗传学知识。凡计算各种遗传标记否定父权的概率、父权指数等量化指标均需遗传标记的基因频率,后者可从群体遗传学调查结果获得,理论基础是群体遗传学。
4.化学方法
在鉴别斑痕的类别时,多采用传统的化学方法,如血痕检验的联苯胺、血色原结晶及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精斑检验的碘化碘钾结晶试验,唾液斑检验的碘淀粉试验等。这些方法尽管不特异,但操作简单有效,有的非常灵敏,故一直沿用至今。
5.物理学方法
相对其他方法而言,以往采用物理学方法解决法医物证检验问题较少,常用的有作为预试验在紫外光下检测精斑,用分光光度法检测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确证血痕等。近年来,应用物理学的技术解决法医物证检验问题逐渐增多,如用磁共振法测定血痕的陈旧度,有些酶型测定及DNA分析需在紫外光下阅读酶谱及DNA扩增产物片段。
6.形态学方法
形态学方法是法医物证学的基本方法之一,有的形态学检验结果可作为证据保存。主要形态学检验方法是显微技术及扫描电镜技术,如用显微镜技术区别人类与鸟类红细胞,即区别人血与鸟血;根据血痕中发现不同形态的细胞,推断出血部位,
前言/序言
法医物证鉴定人、鉴定助理、科研工作者以及相关教师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