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以技术侦查措施为研究对象,以技术侦查取证法治化为主线,以合法、有效、文明为价值基础,构建科学的技术侦查取证措施体系。
在结构上,分上、中、下三编,共十四章。
上编包括第一章至第四章,分别为技术侦查导论、技术侦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技术侦查取证与技侦证据使用和技术侦查的法律伦理,主要是关于技术侦查的基本理论问题,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了规范分析,探讨了技术侦查取证及其证据使用以及技术侦查法律伦理问题。
中编共六章,即第五章至第十章,分别为通讯监听、网络监控、卧底侦查、诱惑侦查、线人制度和控制下交付。主是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专题研究,探讨了六种常用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各措施特点,提出规范和完善建议。
下编共四章,即第十一章至第十四章,选择四种常用技术侦查的典型犯罪案件,分别为职务犯罪、反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综合研究技术侦查措施在不同类型犯罪案件的实施情况及其问题。
目录
上编
第一章 技术侦查导论
一、技术侦查的概念
二、技术侦查的特征
三、技术侦查的性质
四、技术侦查的功能
五、技术侦查行为的无效问题
第二章 技术侦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一、我国关于技术侦查的立法探索
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技术侦查制度的确立
三、技术侦查措施的类型
四、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
第三章 技术侦查取证与技侦证据使用
一、技侦证据的收集、保管与移送
二、技侦材料的证据能力问题
三、非法技侦证据排除问题
四、技侦证据的质证与庭外核实
五、技侦证据的归档保存与销毁
第四章 技术侦查的法律伦理
一、法律伦理与刑事侦查
二、技术侦查引发的法律伦理问题
三、技术侦查伦理问题原因分析
四、重构技术侦查法律伦理
中 编
第五章 通信监听
一、通信监听的基本问题
二、通信监听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通信监听制度的运行现状
四、对我国通信监听制度的反思
五、完善我国通信监听制度的建议
第六章 网络监控
一、互联网时代下的隐私权
二、网络监控的法律定位
三、网络监控的法治意义
四、我国网络监控的现实样态
五、完善我国网络监控的路径
第七章 卧底侦查
一、卧底侦查及其功能
二、卧底侦查的实施
三、卧底侦查存在的问题
四、卧底侦查制度的优势与诱惑
五、卧底侦查的法律规制
……
下编
试读
《技术侦查措施研究:以侦查取证法治化为主线 张中 技术侦查取证法治化 技术侦查取证措施体系》:
(三)加强反恐案件技术侦查证人保护的初步思考
在总体思路上,为保护证人安全,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质证权、知情权等程序性权利,“应当适度缩减”。在反恐案件侦查中采取超出一般刑事案件的证人保护力度,特别是涉及技术侦查的有关证人,需要给予特殊保护。
1.保护范围。既然保护证人的目的是顺利开展刑事诉讼,那么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保护范围似乎并无必要,可以授权保护机关自主决定,同时赋予当事人申请权,这样更符合反恐案件侦查证人保护要求,也更能体现反恐案件技术侦查特点。在涉及技术侦查的证人保护大致范围上,可以参考域外规定,将进行技术侦查的警察证人、实施技术侦查的特情人员及其密切关系人列入保护范围。
2.保护机构。多机关负责很容易造成权责不明,从而使得规定难以实现。域外多数国家明确规定由某一个或某一类机构负责总体处理证人保护问题。考虑我国实际情况,公安机关在证人保护方面装备条件较好、人员力量充足、机构组织完善,而且在反恐案件侦查中涉及技术侦查的人员也主要来自公安机关或与公安机关打交道,因此公安机关有能力也有责任保护好技术侦查相关证人。
3.保护时间。如前所述,反恐案件侦查的危险性要求更为完备的保护措施。相比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反恐案件的证人保护应该包括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方面:①在庭审前,侦查机关与证人接触本身就存在暴露技术侦查证人身份的问题。因此,在庭审前就应该要求对涉及技术侦查的证人采取隐匿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办法,必要时给予24小时贴身保护。在很多警匪片中,警察对有组织犯罪的关键证人贴身保护,或者隔离在安全屋,就是这种措施的体现。②在庭审中,此时涉及证人保护与被告方质证权、法庭调查等之间的冲突,证人也将暴露出来,是证人保护的重点阶段。在价值平衡上应该更倾向于保护证人一方,对被告人的权利作出必要减损。可以参考域外一些规定,允许法官采取庭外核实证据、秘密听证程序等方式向技术侦查证人取证,也可以根据危险程度采取化名、遮挡相貌、技术变声、模糊身像、视频作证、屏风作证等方式。③在庭审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较少存在庭审后证人保护问题,但查办一起暴恐案件不可能完全消灭一个恐怖组织,证人存在被恐怖组织中的其他成员伤害的风险,因此,对反恐案件技术侦查证人的保护应该延伸到庭审后。域外保护措施包括改变相貌、改变有关文书等措施,我国可以进行借鉴,对庭审后依然有危险的技术侦查证人,采取隐姓埋名、异地安置等方式予以保护。
4.保护措施。考虑到反恐案件涉及的证人种类比较多,面临恐怖组织报复的风险也各不相同,对一般证人、目击者或报案者、警察证人、特情人员、污点证人等,可以根据案件特点和面临的危险分别规定不同的保护措施,同时可以根据证人提出的特殊需求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以全方位提升保护力度,尽力打消证人顾虑,提高反恐案件证据总量和证明力。比如,对于卧底侦查人员的真实身份,在暴恐案件处理全过程均予以严格保密,庭审中尽量不将此类证据的来源作为质证和辩论焦点,以免涉及卧底身份。确实需要讨论的,必须采取替代方式。由于卧底身份泄露将导致其本人及亲属生命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可以考虑将故意泄露卧底身份作为犯罪处理。比如,对于反恐案件侦查中较常见的“污点证人”、线人等,应当将其明确纳入证人保护范畴中,与卧底侦查人员、警察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等同等考虑。
5.保障机制。证人保护的机制主要涉及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在经费保障方面,美国等设置的证人保护基金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目前我国的证人保护没有单独的费用划拨,统归入部门的整体经费预算中,使用起来难免捉襟见肘。实际上,如果从维护法治的角度,从保证反恐案件审理效果的角度,对反恐案件技术侦查证人设置专门的保护费用完全必要。结合我国国情,有必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为证人保护工作配置专门的预算,同时可以考虑引入民间资本,共同为证人保护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在人员保障方面,主要问题不在于人员数量,而是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无论多么严密的规定都无法解决一个根本问题,那就是由于保护措施的决定者并非利益相关者,难以准确感受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到位,所以存在道德风险。应对这个问题,需要从正反两方面作出规定。从正面来说,不宜在法律中对保护措施规定过多限制,应该设置兜底条款,赋予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申请权。从反面来说,对保护不力的应该规定一定的惩戒措施,包括行政处理、刑事责任等。同时应该以国家赔偿作为必要的补充规定。
6.权利平衡。对反恐案件技术侦查证人的保护与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是一对冲突,需要加以平衡。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24条的规定,对证人身份或者住所可以保密,但前提是不影响被告人的正当程序等权利。值得警惕的是,不能以保护证人
前言/序言
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技术侦查取证规则研究”(批准号15BFX067)的最终研究成果。本项目获得批准立项后,按照既定研究方案和计划,课题组首先收集了大量的中外文资料,尤其是国内文献资料,包括学界对于技术侦查取证的研究成果,也包括学界和实务部门对于技术侦查取证的实证研究资料。这些资料虽然不是第一手资料,但对我们了解和把握技术侦查取证的实际情况具有重要帮助作用。通过对这些文献和资料的分析研究,基本上了解到了有关技术侦查取证的理论、规则和实践状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课题组负责人及部分成员先后赴北京、郑州、银川、威海等部分基层公安、司法机关就技术侦查取证及技侦证据运用情况进行实证调研,收集了大量实证资料;同时,课题组负责人还利用在杭州、长春、郑州等地的警察高级培训班讲课的机会与地方一线警察交流讨论技术侦查取证问题。此外,课题组负责人及部分成员还通过参加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侦查制度专业委员会年会的机会与从事侦查学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的专家进行交流,更全面地了解技术侦查取证情况。
在以上调研和学术交流中,重点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查机制,具体措施的实施是采取内部的自行审查机制还是外部审查机制;实施技术侦查取证的合理根据,侦查机关或部门启动技术侦查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尤其是证据方面是否足以达到必要性:技术侦查取证的授权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技术侦查取得材料的用途及其限制,包括对无关材料和他人犯罪材料的处理:技术侦查取证的配套规则,包括侦查人员、线人出庭作证、对秘密侦查方法的质证等:技术侦查获取证据的运用情况,包括技侦证据的法庭质证和庭外核实等。通过实证研究,掌握了技术侦查取证的实际情况,了解到司法实践对技术侦查取证的实际需要。
对于技术侦查取证的研究,本课题立足中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从实际问题出发,运用技术侦查基本原理,结合特殊犯罪类型,探讨技术侦查各项规定的适用情况及其问题,试图找出完善技术侦查措施的正确途径,提出技术侦查取证法治化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在研究范式上,实现了综合研究与专题研究相结合,既研究技术侦查取证共同适用的规则,也研究不同技术侦查取证措施的特殊规则;实现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注重技术侦查取证规则的自洽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注重技术侦查取证的价值分析和内在法理的研究。此外,本书还尝试了跨学科研究,涉及计算机技术与法学相互交叉的问题,诸如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等有关法律伦理问题,运用了多种学科理论知识研究技术侦查取证规则。在制度构建和完善方面,强调立足中国国情的同时,主张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本书的出版希望能够推动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法治化,提高技术侦查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取证行为的规范性,保障技术侦查获得证据的有效性。
在本课题研究期间,适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和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先后颁布,我国技术侦查制度发生重大变化。随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开始着手起草相关司法解释。2019年12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2020年7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技术侦查措施及技侦证据的使用问题均有规定,课题组充分吸收了有关规定,完成最终研究成果。本课题研究成果提交结项并顺利通过验收后,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和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监察法实施条例》)相继颁布,本书也及时反映了有关技术侦查的最新立法成果。
就结构和内容而言,本书以技术侦查取证法治化为主线,以合法、有效、文明为价值基础,构建科学的技术侦查取证措施体系。在结构上分为上、中、下三编,共十四章。上编包括第一章至第四章,分别为技术侦查导论、技术侦查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技术侦查取证与技侦证据使用和技术侦查的法律伦理,主要是关于技术侦查的基本理论问题,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了规范分析,探讨了技术侦查取证及其证据使用以及技术侦查法律伦理问题。中编共六章,即第五章至第十章,分别为通信监听、网络监控、卧底侦查、诱惑侦查、线人制度和控制下交付,主要是对技术侦查措施进行专题研究,探讨了六种常用技术侦查措施实施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各措施特点,提出规范和完善建议。下编共四章,即第十一章至第十四章,选择四种常用技术侦查的典型犯罪案件,分别为职务犯罪、反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综合研究技术侦查措施在不同类型犯罪案件中的实施情况及其问题。
本书是项目主持人张中教授与其指导的博士生共同合作撰写完成的研究成果。各章节撰写分工如下(按撰写章节先后为序):第一、二章(张中),第三、四章(黄亚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