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从迈向现代社会伊始,政治和社会理论家们即脱离了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传统,将人从本质上看做纯粹个体性存在,把人“自然”的行为过程理解为无须通过“社会”的个体行为过程,而社会则完全是从外部强加的“他者”,由此,人类只能在“个人自由”或“共同体”这两种价值之间作出选择。马克思批判地继承黑格尔的思想进路,结合价值取向上的“应然”和历史规定下的“实然”两个维度重新界定了人和社会的关系,为“自由的共同体”提供了逻辑上的可能。进而,又根据他从上述界定中得出的评判社会的标准,即作为人类实践展开所必需的形式,一个社会的合理性、正当性,一个社会是否具有共同体的性质,系赖于它在既有的客观历史条件所提供的现实可能性下,是帮助了还是限制人的自由实践,而从社会、政治、文化诸层面对“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下的现代性或者说现代性的“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进行了全面批判。最后,立基于这种批判,又超过于这种批判,着眼于现代性的解放潜能,马克思提出了重构现代性、迈向“自由的共同体”的积极的规范性理论。
目录
引言
自由抑或共同体
与亚里士多德的告别
第一章 非此即彼:经典社会理论中的自由与共同体
人是什么,人应该是什么?社会是什么,社会应该是什么?
黑格尔:自我确证与主奴辩证法
第二章 人与社会:应然与实然
第三章 必然性问题和批判的规范立场——马克思是历史决定论者吗?
第四章 他人是自己自由的限制——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
第一节 分裂的社会和异化的人:市民社会批判
虚幻的共同体和虚幻的自由:资产阶级国家批判
意识形态与拜物教:资本主义文化批判
第四节 马克思的全球视野和全球视野下的马克思
第五章 人类解放:迈向“自由的共同体”
第一节 超越现代性批判:释放现代性的解放潜能
迈向自由的共同体:行动战略与前提条件
附录1 现代化追求与现代性反思
附录2 国家、 市民社会与公民权利——兼评我国近年来的市民社会话语
附录3 现代性与环境问题——一种生态马克思主义的视角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后记
试读
“没有共同体的自由意味着疯狂,没有自由的共同体意味着奴役。”(鲍曼,2002a:142)人类理想的生活状态,无疑当属“自由的共同体”的状态。但是,当我们面向人类社会的实际历史,特别是现代社会的实际状况时,当代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ZygmuntBauman)的上述论断在很大程度上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窘迫与尴尬:自由与共同体,作为两种同等重要的价值,似乎不可能兼得,但极有可能兼失。
通常都认为,在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过渡中,人类社会以共同体的丧失为代价,换来了个人的独立自由。确实,现代社会是以传统共同体(community)的瓦解起步的。对此,许多经典社会理论家已从不同的立场、角度进行了分析描述。滕尼斯直接将作为(或者说更接近于)传统社会共同生活形态的“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现代“社会”(Gesellschaft)相对立。涂尔干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渡描述为“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转变过渡。而齐美尔则指出:“如果社会学想用一种简明的方式表达现代与中世纪的对立,它可以作如下尝试。中世纪的人被束缚在一个居住区或者一处地产上,从属于封建同盟或者法人团体;他的个性与真实的利益群体或社交的利益圈融合在一起,这些利益群体的特征又体现在直接构成这些群体的人们身上。现代摧毁了这种统一性。现代……使个性本身独立,给予它一种无与伦比的内在和外在的活动自由。”(齐美尔,2000:1)不管不同的理论家对原先的那种“共同体”具体怎么看,是看作事实上的奴役的渊薮,还是看作安全友爱温暖的故乡,但无论如何,现代人已不复生活在“共同体”之中。无论是说现代社会是一个由身份被拉平了的“原子化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托克维尔),是阶级分裂和斗争的社会(马克思),是由劳动分工的发展而形成的异质的、因缺乏充分的社会联系的纽带而松动的社会(涂尔干),还是由于货币这一“脱域”机制的作用而从传统的“封建同盟”或“法人团体”中脱离出来的陌生人社会(齐美尔),是上帝既死大道不存、从而在价值领域充斥着激烈的诸神之间的争斗的社会(韦伯),所有这些都表明,现代社会已不是原先意义上的共同体。正因此,尽管鲍曼认为,“共同体”(community)这个词总给人许多美好的感觉:温馨、安全感、友爱、理解、没有嫉恨、相互信任、彼此依靠等等,但是,遗憾的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共同体”所意味的,并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获得和享受的世界,而是一种我们将热切希望栖息、希望重新拥有的世界。共同体之值得注意的东西是:“它总是过去的事情”,或者,作为一种追求的价值,“它总是将来的事情”。“今天,‘共同体’成了失去的天堂——但它又是一个我们热切希望重归其中的天堂,因而我们在狂热地寻找着可以把我们带到那一天堂的道路——的别名。”
……
前言/序言
如果说,社会建设的目标是一个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好社会”,或者说,和谐社会,而这个和谐社会需要同时兼顾社会整合、社会团结(共同体的追求)和个人的自由和尊严,那么,我们必须首先对“自由”和“共同体”这两种价值的关系在理论上作出澄清和说明。从西方社会走出中世纪迈向现代社会伊始,政治和社会理论家们对自由和共同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思考即开始脱离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传统,即认为从人的内在本质可以自然地引申出共同体,也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人的本质、人的自由的思想传统。自由和共同体,是彼此对立的两极,而不是互为前提的双方。换言之,那些思想者们从根本上把人看作是就其自然本性而言彼此孤立的纯粹个体性存在,把人“自然”的行为过程理解为无需通过“社会”的个体单独行为过程,而社会则完全是从外部强加于上的“他者”。按照此种观点,则不仅“自由的共同体”纯属空想、纯属虚幻的“乌托邦”,而且一切想平衡、协调个体自由和共同体的追求这两种价值的社会建设努力也都至多只能取得一个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零和”结果,而不可能有任何真正积极的、正面的收获和实质性的进步。
在重新理解和界定人、人的自由和社会共同体的关系,从而为自由与共同体的兼顾共存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方面,假如从西方近现代社会思想和理论中去寻找资源,大体上,我们可以找到“弱”和“强”两种表述(参见拙文:《“自由”和‘‘共同体’’之间》,载《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从托克维尔、涂尔干一直到今天的社群主义和其他讨论社会资本的有关理论为自由和共同体的相互支持提供了一种相对较“弱”的表述。在他们力图论证,自由和共同体,虽然不完全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但至少不是彼此对立、彼此矛盾的双方。纯粹的个体性不是人性的全部,社会性是人性的一种基本属性;除了可能使人与人之间分离开来的利益,还存在着使人与人联合起来、团结起来的利益。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正如本书“自由抑或共同体”一章中所指出的那样,诸如涂尔干等人在其理论逻辑上是不彻底的,因而最终并没有真正走出在自由与共同体之问“非此即彼”的困境。而马克思,则为自由与共同体的互为前提、彼此支持提供了一种“强”表述:“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社会的最高成果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本书的主体,就是对这一“强”表述的梳理和重构。
本书的主旨是在“现代性批判和重构”的语境和视角下来诠释理解马克思有关自由和共同体的话语,为了凸显这一话语的价值,本书加了3篇附录,它们都曾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刊物上发表过。附录1大致勾勒了西方社会理论对于现代性问题的思考历程,特别是当代社会理论对现代性的不同反思姿态,可以与马克思现代性话语参比。附录2联系当代中国现实重温了马克思的有关理论,特别是其市民社会理论。附录3则以一种基本上属于“生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审视分析了作为重大现代性问题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探讨了走出环境危机的政治和文化前提。
光阴荏苒,犹记得12年前,我在职再度投入昔年的老师周晓虹教授门下攻渎博士学位,从此开始了对现代性社会理论的较系统的研读与思考,这本小书实际上是这种思考的一种继续。在此,我要感谢周老师对这本小书之出版的支持,更要感谢他多年来给我的亦师亦友的情谊。当然,还要感谢本书策划编辑宋义平先生以及责任编辑郦益先生所付出的辛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