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物业管理在我国是有朝阳产生,特别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具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新形势下保障物业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一个举措。为此,第五位从事业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希望通过执行考试,取得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但是根据以往经验,参加考试的人员拿到四本厚厚的教材之后就会产生一种恐惧感,不知道哪里是重点,往往是前面的内容很熟悉,越到后边越没有精力或者兴趣。为了帮助广大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我们编写了本书,为广大参考人员提供一部翔实的参考教材。
本书作者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经验,能够很好地把握考试的动态和方向。本书按照指导用书的四个部分,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组织编写全书内容,在内容安排上采用了每节要点和练习题相结合的形式,并在每章后给出了练习题的参考答案,便于学员及时准确地把握考试命题方向,有些考试几率大的知识点还从多个方面、多个视觉给出了不同的练习题,针对考生反映计算题难度大的问题,作者在书中给出了各种形式的计算题型,便于进行针对性训练。
目录
第一部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第一章 物业管理概述
第一节 物业管理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四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一节 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和内容
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三节 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节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三章 物业管理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业主大会制度
第二节 业主公约制度
第三节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第四节 物业承接查验制度
第五节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第六节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第七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第四章 房地产相关制度与政策
第一节 房地产与房地产业管理制度简介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第三节 房地产转让管理
第四节 商品房销售管理
第五节 房屋租赁管理
第六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七节 房地产抵押管理
第八节 房地产权属登记
第五章 国外及香港地区物业管理概况
第一节 英国物业管理
第二节 美国物业管理
第三节 日本物业管理
第四节 新加坡物业管理
第五节 香港物业管理
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实务
第一章 物业管理企业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物业管理企业的设立
第三节 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
第二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第一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内容与形式
第二节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策划与实施
第三节 物业管理方案的制订
第三章 物业管理合同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节
试读
第七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要点一]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规定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1)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以及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职工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存,属于业主所有;(2)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权属登记手续前,将首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收代管单位;(3)业主首次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一8%;(4)业主首次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代收代管;(5)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变更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代收代管单位,业主大会决定变更代收代管单位的,原代收代管单位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全部返还业主大会,并将有关账目等一并移交;(6)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储于当地的一家商业银行,按小区设总账,按幢设明细账,核算到户;(7)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次交存额30010的,业主应当及时续交;(8)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的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出售公有住宅维修资金:(1)出售公有住宅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售房单位共同交存,其中,业主交存的部分属于业主所有,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2)业主首次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3)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应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予代收代管单位;(4)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售房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由其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代收代管;
前言/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