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聚焦当前数字产业发展中具有普遍性、争议性的法律难题,重点对数字内容版权、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安全与互联互通、平台竞争与新型行为规制、人工智能治理等前沿法律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本书立足我国数字产业发展实际,结合法律法规和最新的司法案例、监管政策与行业实践,梳理新科技革命时代数字经济法律规则的适用逻辑,剖析各类新型法律纠纷的裁判思路, 探索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路径,以期为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与行业合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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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二创”短视频的类型与法律性质001
第二章 “二创”短视频的替代性使用与非替代性使用009
第三章 短视频平台版权过滤问题分析015
第四章 热播剧“二创”短视频诉前禁令适用标准分析024
第五章 “二创”短视频使用在先视频的可犯罪性分析031
第六章 短视频平台版权帮助侵权赔偿责任分析038
第七章 人工智能使用已发表作品的版权责任分析049
第八章 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问题分析072
第九章 网络游戏直播行为保全问题分析083
第十章 手机浏览器提供者版权责任分析096
第十一章 手机App内容搜索的著作权问题分析106
第十二章 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120
第十三章 互联网平台个人数据迁移131
第十四章 平台用户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的权益归属136
第十五章 大数据法律保护问题分析144
第十六章 网络安全审查的概念、内容与程序152
第十七章 数据安全基本原则、制度体系与平台义务160
第十八章 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法律分析170
第十九章 数字平台反垄断的目的与趋势178
第二十章 数字音乐版权独占许可的反垄断分析185
第二十一章 双轮垄断的成因、影响与规制201
第二十二章 人工智能手机助手代客选货行为法律问题分析207
参考文献217
前言/序言
网络数字与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正以不可逆转之势重塑和改变着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互联网平台已成为连接人与服务、人与数据、人与市场的核心枢纽,深刻改变着信息传播、商业交易、社交互动的底层逻辑。从短视频产业的高速发展到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从网络游戏直播的流量爆发到大数据的广泛赋能,数字平台在释放巨大经济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新型法律纠纷与治理难题:“二创”短视频的版权边界如何界定,平台的版权过滤义务与赔偿责任如何划分,个人信息与数据权益的保护边界在哪里,数字平台的垄断行为与安全义务如何规制。这些问题既关乎数字产业的健康发展,更考验着法律体系对数字时代新场景、新问题的回应能力。
在网络数字与人工智能快速重塑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范式的当今世界,国家法律和司法适用政策尤其需要以发展的观点审视和对待新科技、新应用、新产业对原有经济与社会格局所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本书聚焦当前数字产业发展中具有普遍性、争议性的法律难题,立足我国数字产业发展实际,结合法律法规和最新的司法案例、监管政策与行业实践,以“问题导向、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理念,重点对数字内容版权、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安全与互联互通、平台竞争与新型行为规制等前沿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以厘清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逻辑,并深入剖析各类新型法律纠纷的裁判思路,探索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路径,以期为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与行业合规提供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参考。
在写作思路的构建上,本书遵循“从具体到抽象、从单一到体系、从问题到对策”的逻辑脉络,将全书内容划分为四大核心板块,各板块之间层层递进、有机衔接,形成完整的数字平台法律治理体系。首先,以“数字内容传播的版权治理”为基础板块,聚焦短视频、网络游戏直播、手机浏览器与App搜索等核心数字内容场景,梳理版权保护中的核心争议点,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与责任边界;其次,以“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为核心板块,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迁移、用户权益归属、大数据保护等关键问题,解读数据安全法律制度的适用规则,平衡数据利用与权益保护的关系;再次,以“平台安全与互联互通”为重要板块,探讨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安全义务、平台互联互通等核心议题,筑牢数字平台安全发展的法律底线;最后,以“平台竞争与新型行为规制”为延伸板块,聚焦数字平台反垄断、人工智能新型行为的法律规制等前沿问题,回应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竞争秩序与创新保护需求。四大板块相互支撑、逻辑闭环,既覆盖了数字平台法律治理的核心领域,也兼顾了理论深度与实践需求,确保内容的系统性与完整性。
从各章之间的主要关系来看,全书二十二章既相对独立、各有侧重,又紧密关联、形成体系,共同围绕“数字平台法律治理”这一核心主题展开。其中,第一章至第六章是数字内容版权治理的核心内容,形成“基础界定—行为分析—平台责任”的逻辑链条。第一章明确“二创”短视频的类型与法律性质,为后续分析奠定基础;第二章区分“二创”短视频的替代性使用与非替代性使用,厘清版权侵权的核心判断标准;第三章聚焦短视频平台的版权过滤义务,探讨平台在版权保护中的前置责任;第四章针对热播剧“二创”短视频这一典型场景,分析诉前禁令的适用标准,回应司法实践中的救济需求;第五章从刑事视角切入,分析“二创”短视频使用在先视频的可犯罪性,完善版权保护的法律责任体系;第六章则进一步明确短视频平台的版权帮助侵权赔偿责任,界定平台与用户的责任划分。这六章层层递进,从民事到刑事、从行为界定到责任承担,全面覆盖“二创”短视频领域的版权法律问题,同时为后续其他数字内容场景的版权分析提供参考范式。第七章至第十一章是数字内容版权治理的延伸与拓展,将版权保护的场景从短视频延伸至人工智能、网络游戏直播、手机浏览器与App搜索等领域。第七章聚焦人工智能使用已发表作品的版权责任,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版权新挑战;第八章与第九章围绕网络游戏直播展开,分别分析其著作权归属与行为保全问题,贴合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需求,回应司法实践中关于游戏直播维权的核心争议;第十章与第十一章则针对手机浏览器提供者、手机App内容搜索的版权责任进行分析,讨论相关场景下的法律治理路径,完善数字内容传播全链条的版权保护规则。这五章与前六章形成呼应,共同构建起数字内容版权治理的完整体系,覆盖不同数字内容场景的版权核心问题,体现了版权保护在数字时代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构成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板块,形成“权益保护—数据流转—权属界定—综合保护”的逻辑脉络。第十二章聚焦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解读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边界与平台义务;第十三章探讨互联网平台个人数据迁移问题,回应数据主体的权利实现与数据利用的平衡需求;第十四章明确平台用户昵称、头像及朋友关系的权益归属,解决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用户权益与平台权益的冲突问题;第十五章对大数据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涵盖大数据的权属界定、利用规则与保护路径,适应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需求。这四章紧密围绕数据与个人信息的核心权益,从具体权益保护到综合制度构建,层层深入,既回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实施需求,也解决了实践中突出的数据相关法律纠纷,为数据治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第十六章至第十八章属于平台安全与互联互通板块,聚焦数字平台的安全义务与发展边界:第十六章明确网络安全审查的概念、内容与程序,筑牢数字平台安全的前置防线;第十七章梳理数据安全的基本原则、制度体系与平台义务,完善数据安全的全流程保护规则;第十八章对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平台壁垒、数据封锁等问题,促进数字平台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这三章相互关联,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到平台互联互通,构建起数字平台安全发展的法律框架,既保障国家网络安全与公共利益,也兼顾平台发展与用户权益,体现了“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治理理念。
第十九章至第二十二章构成平台竞争与新型行为规制板块,聚焦数字平台竞争秩序与人工智能新型行为的法律规制。第十九章明确数字平台反垄断的目的与趋势,奠定平台反垄断的理论基础;第二十章针对数字音乐版权独占许可这一典型场景,分析其反垄断问题,回应版权保护与市场竞争的平衡需求;第二十一章深入剖析双轮垄断的成因、影响与规制路径,应对数字平台垄断的新型形态;第二十二章聚焦人工智能手机助手代客选货行为的法律问题,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在商业领域应用带来的法律新挑战。这四章立足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既关注传统垄断行为的新型表现,也回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难题,完善数字平台竞争秩序的规制体系,为数字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本书旨在抛砖引玉,通过本书的撰写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数字平台的法律治理从理论、实践和行业等层面进一步深入思考。从理论层面而言,本书立足我国数字平台法律治理的实践,系统梳理数字平台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逻辑,剖析新型法律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可以丰富和促进数字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竞争法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为后续相关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与思路。从实践层面而言,本书聚焦司法实践中突出的数字平台法律纠纷,结合最新的司法案例与监管政策,明确各类法律问题的解决路径与裁判标准,为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司法实践部门处理相关案件提供参考,有助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效率。同时,本书还梳理了数字平台、内容创作者、用户等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与合规要求,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规范自身行为,减少法律纠纷,推动数字产业的规范化发展。从行业层面而言,本书着眼数字产业的发展需求,深入分析数字平台法律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提出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路径,有助于平衡数字产业发展与法律保护的关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数字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短视频、网络游戏、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活力不断释放,但也面临着版权侵权、数据泄露、垄断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书通过系统梳理相关法律规则,明确行业发展的法律边界,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防范行业风险,推动数字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本书还关注数字平台的互联互通、反垄断等问题,有助于打破平台壁垒,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推动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数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数字平台的法律治理问题也在不断演变,新的法律纠纷与治理难题层出不穷。本书所探讨的各类问题,均基于当前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与行业现状,随着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数字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与治理路径也将不断优化。因此,本书的撰写并非终点,而是对数字平台法律治理前沿问题的阶段性梳理与总结,希望能够为相关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与行业合规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以法为纲,循法而行。
在本书撰写过程中,笔者参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案例、学术文献与行业报告,借鉴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力求保障内容的准确性、专业性与实用性。同时,笔者也深刻认识到,数字平台法律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理论界、司法界、行业界与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探索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治理路径。在此,衷心感谢所有为数字平台法律治理研究与实践作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司法工作者与行业从业者。
“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本书内容的研究和出版得益于众多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支持。首先,感谢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方新、穆荣平、潘教峰、马一德、闫文军、罗先觉、唐素琴、刘朝、李玲娟、张亚峰等领导和同志,感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刘海波、段异兵、宋河发等同志,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龚卫女士。同时,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的肖尤丹老师、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艳老师,李野、阎涵、麦迪娜、赵旖鑫、崔华、齐劲沣、王晓卉、蔡榕、杨国帆、肖凌、凌清源、江薇、李东洋、马文超等同学对本书的撰写提供了大量的支持和智力贡献,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另外,还要对虽未提及尊名但曾在学术或教学上给我提供帮助和支持的各位领导和学者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撰写过程虽力求完善,仍有疏漏与待商之处,恳请读者与学界悉心雅教、批评指正,以便后续研究不断完善与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