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从宙斯的审断到朱熹的诉状如雨,从蒙田的法官阅历到马可·奥勒留的葡萄藤之喻,从城邦的构想到禅学之公案——十五讲法文化史,游走于神话与历史、文学与律法、东方与西方之间。
本书是一部生动好读的法文化史随笔集,以历史人物及经典文本为切入点,在故事中寻味法文化的幽微细节。作者将法律观念置于哲学、神话、文学等多重语境中加以考察,梳理了法律观念形成的诸多文化要素,并以人物与叙事为经纬,揭示了法律观念形成所依托的深层文化土壤与思想源流,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展现法律观念的不同侧面。
目录
上编 神话与历史
第一讲 神话学与修补术
第二讲 游戏的人
第三讲 我们如何想像城邦?
第四讲 公案的世界
中编 讲故事的人
第五讲 本雅明
第六讲 雷蒙德·卡佛
第七讲 法官蒙田
第八讲 奥古斯丁的遗产
第九讲 圣方济各的悖论
第十讲 马基雅维利之梦
第十一讲 主薄朱熹
下编 文本的世界
第十二讲 《王阳明年谱长编》读后
第十三讲 《沉思录》读后
第十四讲 《脚注》中的箴言与律法
第十五讲 《王氏之死》读后
试读
蒙田的法官阅历
蒙田生活在“美好的十六世纪”,自15岁起便经历盐乱、内战、瘟疫、司法不公、圣巴托罗缪大屠杀等血腥事件。对蒙田而言,每过一年,他的时代就变得愈难理解。在一篇名为“阅历”的随笔中,我们看到他对艰难时世的见闻与思考:
有几个农民刚才匆匆过来告诉我,他们把一个人留在了我的树林里。他伤得很重,挨了上百刀,还有气,他求他们可怜给些水喝,把他扶起来。他们说他们不敢走近他,都溜了。害怕法院的人会抓住他们跟这事牵连起来。就像以前有过这种事,有几个人被撞见在一个被杀的人身边,由于没有证据、没有钱打官司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就要对这件事故负责,弄得倾家荡产为止。我能说什么呢? 肯定的是这种人道援助会使他们陷入困境。
从1556年到1570年的15年间,蒙田的法律生涯在蒙田庄园东北方向的佩里戈尔法院展开,之后他又到波尔多高等法院任职。他的大部分工作是研读案情细节,做出摘要,给出法律见解和司法评释。为此,他像那些16世纪的法律从业人员一样,终日被卷帙浩繁的案牍与文书包裹着。他的灵魂受到繁重公务的搅扰,常常忘记了家的甜蜜滋味。
蒙田在这份工作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公职经验,也收获了大量《随笔集》的写作素材,他试着从多种不同角度来观看人类处境,提出一些独创且影响深远的观点。对他而言,当时司法最大的问题是未考虑到根本的人性弱点:人会犯错。
司法不公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司法与人性事实之间的巨大鸿沟。人人都会犯错,法官也不例外。有时候,法官受自身偏见的影响甚于证据,就连午餐吃得好不好也会影响他的判决。比如,我们在下面一起畸形的案件中体会到了讽刺意味:几名被告因杀人指控入狱,法官们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判处几人死刑,但判决书还未宣布。此时有下级法院的报告称,另外几个不法之徒承认上述凶案正是他们所为。此案无可置疑地出现了转机,按理说应该中止或延缓死刑判决。法官们重新进行了讨论,“大家考虑到这件案子重审,其后果会拖延判决。既然定罪已经法庭通过,法官也就无悔无愧”。于是,法院宣布,本院不愿立下判决被推翻的恶例,所以必须继续行刑。
1532年,也就是蒙田出生的前一年,拉伯雷的《巨人传》在里昂出版。这位人文主义前辈对堆积如山的案牍大加讽刺,我们都知道他笔下的那位著名人物——勃里德瓦法官(Judge Bridlegoose),他的名字直译为“马勒鹅”法官更为形象,即一只被缰绳捆缚住的大笨鹅。他精通法律,却把审判比作孩童喜爱的“捉苍蝇”(捉迷藏)游戏。
面对极其复杂的案情与法规,勃里德瓦法官会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来阅读和思考,结果在最后时刻却以掷骰子的方式决定审判结果,他说,占卜和碰运气的审判更能赢得公正与信服。据说,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甘心情愿苦亦甜(Portatur leviter quod portat quisque lebenter),因此勃里德瓦法官认为自古以来,捉苍蝇和掷骰子都是法律所允许的。用司法界的话来说,“药物以治病,司法以理案”,要获得疗愈的效果,就得接受药物带来的毒副作用。我们来看这位“马勒鹅”法官对“骰子理论”的古怪辩解:
我和在座诸公一样,认为在衙门里边,没有比清理案卷、翻阅公文、记录簿册、塞满纸篓、察看诉讼更有益的游戏了……我认为时间可以使一切事物成熟;时间一久,一切都越来越清楚;时间不愧是真实之父……所以,正和在座诸公一样,我把判决拖延、推迟、耽搁下来,希望经过翻阅、考察和争论之后,日子一久,自然会成熟,被判的人承担骰子掷出来的命运也就不那么难受了……在不成熟、还没到时间的时候马上就开始宣判,便会产生医生所说的疮未熟就开刀的危险,也像人身上的一块病还没有发作就想把它除掉那样,是不合理的。
蒙田说,在他的家乡佩里戈尔,人们用方言形容这种文人病——“打印在脑子里的文字”(Lettre-ferits)。农夫和鞋匠说他们知道的东西,简单朴实地过自己的生活。而这些小文人好像经常没有常识,他们靠着脑海中漂浮着的一些知识抬高自己,不断陷入尴尬境地,并且,他们说出来的漂亮话全要由别人来做。有时候,灵魂染病或许是对某些历史人物乖戾言行的唯一合理解释。当然,这种怪病并没有传染给蒙田,他始终与试图吞没他的荒谬司法保持着距离。
在著名的《雷蒙·塞邦赞》一文中,蒙田将怀疑哲学与野性思维融汇成“我知道什么”的质朴一问。为了说明人类理智的骄纵之害,他用以谦逊著称的圣保罗来劝慰世人:“纯朴的人和无知的人上升到天国,我们带着我们的学问沉入黑暗的地狱。”人类社会存续下去的主要支柱是纯朴的美德与良善的心灵,而智慧与学问令人生出骄傲之心。长此以往,文明势必与教条的枷锁一同生长,慢慢跌入迷信的深渊。
蒙田写道:“在我们祖辈那个时代,西班牙人发现了新大陆,从那里回来的人可以向我们作证,那里的国家没有官僚,没有法律,却比我们的国家更守法,更有秩序;我们这里官员比老百姓还多,法律比事务还琐碎。”如果蒙田或拉伯雷能释读汉代律法,他们对“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的语境不会生出陌生之感: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网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第三》)
前言/序言
序 言
历史是一场推心置腹的交谈。本书描绘的一组法文化人物群像,类似于读史札记与思想传记的混合物。生气勃勃的作品往往因袭单纯,律法有家谱,文化也有家谱,交汇而成法之神话。神话是凡人的倒影,其结构背后隐藏着各种寻求救赎的细节符号,好在不强求,亦不拘于概念。当神话慢慢地被纳入历史的阵营,人类也学会以立法为自己赢得尊严。历史是一种复活的力量,它的潜意识是无神,纯粹以人文精神走向至安之道——将人道放在第一位。
精神血统愈远愈好,一味对抗,势不两立,总是幼稚的。神话与历史创造出一种笼罩人的氛围,律法的圣殿有神圣感的一面,也有俯就人性的一面。在古典语境中,争讼被描绘成“鼠牙雀角”的尖刻模样,人称鸡犬不宁,法律决疑术用公正的眼光让它们宁静下来。讲历史就是讲命运,这本文化小史以人物和故事为主线,尝试从法律史的角度梳理法律观念形成的诸文化要素。本书主要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神话思维与公民理想的互文关系,前苏格拉底哲学对城邦法的影响,古典世界晚期的法治观,《塔木德》中的箴言与律法,本雅明的细节力场,朱子学与宋代法律思维,斯多葛、禅思想与公案学,阳明心学之谜……
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法律的效能绝不仅仅止于法律,还体现在维系社会与文化生活的诸多要素中。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十五讲,从不同的侧面描绘法文化的诸构成要素与历史图景。
上编名为“神话与历史”,分为四讲,第一讲谈神话中的规则、结构、野性思维特质,以及其中蕴藏的理智修补术;第二讲谈文化的游戏要素,从神话思维的角度来看,法律决疑术具有诉讼游戏的特征,释法者在其中施展解纷绝技;第三讲回到古典城邦世界,探讨影响公民生活的地中海诸文化与哲学要素;第四讲走入公案的世界,尝试在禅思维的物境锋芒中探讨其意趣与宗旨,并思考道法自然思想与禅经验之间的交互性。
中编名为“讲故事的人”,意在回溯人类关注历史与法度的独特视角,其中涉及诸多具有影响力的关键人物与关键时刻。比如,以历史为技术世界祛魅的本雅明、寻求沟通的新现实主义作家雷蒙德·卡佛、法官蒙田的司法阅历与文化随笔、奥古斯丁的古典晚期遗产、圣方济各塑造的极简风格与文化悖论、马基雅维利的法治之梦、朱熹眼中的法秩序与历史语境。
在下编“文本的世界”中,我尝试着与读者分享阅读体验,内容涉及四个颇具历史文化个性的文本:《王阳明年谱长编》、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电影《脚注》,以及汉学家史景迁先生的《王氏之死: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
宋玉在《风赋》中说:“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法语中用风土(terroir)一词描述葡萄生长的微气候环境。两者都有见微知著之意。佳酿是风土的印记,推而广之,细节即文化之印,这便是本书书名“青萍之印”的来历。是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