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命案如何发生?举刀杀夫的詹周氏后来命运如何?一桩杀夫案如何演变为关于女性命运的社会大讨论?
民国奇案新解,一部聚焦1945年上海酱园弄杀夫案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作者基于上海市档案馆未刊档案,详细还原了詹周氏从受虐妻子到杀夫者、再到被舆论拯救的全过程。本书从司法档案中打捞案件细节,深入剖析了政权更迭如何影响司法审判与当事人的辩护策略,为读者呈现一个真实、复杂的历史现场。同时,书中细致梳理了这场舆论战中的各方声音,尤其是苏青、关露等女作家将此案推向关于“夫为妻纲”的集体声讨。透过这一奇案,本书生动呈现了变动时代下女性、司法与社会之间的复杂纠缠。
精彩书评
在喧嚣浮华的上海滩,大时代的运势转移背后,小人物的悲喜剧也在同步上演。本书不仅系统研究了詹周氏从案发、审讯到最终审判的完整过程,同时探讨了司法实践与公众舆论对女性的道德审判。本书不是一桩桃色奇案,而是一个底层女性生命与情感如何被时代裹挟的实录,在本书中我们能够充分观察到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大背景下性别与司法、社会互相纠缠的多元面相。
——付海晏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
当彭晗说要以民国时期发生在上海酱园弄的詹周氏杀夫案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我的评价是尚属可行。待她将论文写完,我却颇感惊艳。她的史学功底扎实,我素所深知,但没有想到,她讲故事的本领这么好。答辩的时候,老师们也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且一致评为优秀。毕业之后,她又对论文作了精心修改,遂成为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小书。她的笔触冷峻、客观,于不动声色之中,通过一个历史故事,展现了人类社会的某种荒诞。
——彭剑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
一桩骇人的血案、一对夫妻的悲惨命运。作者用大量档案和报章资料还原了那个并不遥远却渐被淡忘的生活场、司法场和舆论场。被杀的丈夫是失语者,杀夫妻子的诉说同样屡受质疑;对女性的窥探和道德审判纷纷扰扰,对法律和社会的反思、批判也没有停止。旧案重提的背后是对时代命运、性别困境和司法公正的拷问。
——杜正贞 浙江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本书以丰富的史料、克制的笔调及理解之同情,带领读者重新审视1945年上海酱园弄轰动一时的杀夫案。命案如何发生?在当时为何会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媒体、文化人与法律界如何看待这桩案件?舆论是否影响了最终判决?举刀杀夫的詹周氏后来命运如何?辨析不同时期众声喧哗的叙述,摆脱人们对女性案犯一以贯之的猎奇目光,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听见案件中心人物詹周氏的声音?作者在书中作出了精彩而富有说服力的尝试。
——苏枕书 青年作家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调查
一、惨案骤生
二、案发当日
三、警局介入
四、谁是帮凶?
五、良人不良
六、“凶妇”自供
七、舆论风波
第二章初审
一、检署初讯
二、再度侦讯
三、离婚假设
四、检署起讯
五、“杀人者死”
六、上诉再审
七、舆论之争
第三章重审
一、重新侦查
二、律师再辩
三、因奸杀夫?
四、预谋之刀
五、最终审判
六、舆论消退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试读
后记:档案、课堂与师友——我的“酱园弄”研究之旅
这本小书由我的硕士论文修改而成,然而硕论中并没有留下后记,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一个机会可以弥补当初的未竟之事。自2019年硕士毕业以后,关于詹周氏的故事渐渐淡出我的生活,每天忙于工作,学生时代的记忆逐渐被不断弹出的微信消息覆盖。直到回归校园,故事被重提,我仿佛又找回了当初踌躇选题以及撰写论文的记忆。
我在硕士论文的开头写道,这个选题对我而言“既有机缘又是巧合”。因为原计划的研究对象是1928年轰动上海的主仆情奔案,也就是黄慧如与陆根荣案。那是在2017年“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课堂上,我在搜集整理关于“婚姻改良”的相关资料时,在报纸上发现了黄陆的爱情故事,于是便生出将其作为学年选题的想法。只是在完成课程论文之后,沿着黄陆故事这条线,詹周氏的故事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当时网络上已有关于陈可辛导演准备翻拍电影的新闻,但遗憾的是,翻拍的计划因种种原因被暂时搁置。直到去年,詹周氏的故事被搬上大银幕,这个案件再次进入大众视野,开始被人们反复提起议论。当初被案件吸引的我,不满足于网络上粗略的故事以及报刊中模糊的案件细节,于是我决定去上海,去档案馆,去找寻真实的案件。
说来也巧,我的本科室友们都在上海工作或者读研。这也为当初还是穷学生的我提供了诸多便利,帮助我解决了住宿这一大难题。在此非常感谢江洁和王蕊。彼时王蕊要外出访学交流,我幸而再续与江洁的“宿舍奇缘”,每天早上她奔赴实习公司,我则前往外滩的档案馆。晚上回到宿舍,两人又如本科时那般,开启一轮轮新的宿舍卧谈。当我再次回想查档的那段经历时,出现在我脑海的不仅仅是感觉永远也敲不完字的电脑,还有每晚睡前点亮的香薰灯、楼下餐厅里的拌饭,以及周末同游的上海街道。她的相伴,令我在上海的日子着实增色不少。
这本小书大体上不曾脱离原有硕论的框架,内容方面有删减,亦有增补。随着近年来数据库的更新,以及更多专业书籍的出版,从中又汲取了不少新的知识。感谢湖北省图书馆,它的便利我后知后觉。多年前我还需要去上海图书馆等地实地翻阅相关报刊,如今在电脑上就可以搜到大量相关资料,书籍也好,报刊也罢,让我可以校正原有内容中的一些错误,也解决了当初因资料受限未能谈及的疑惑。
在着手修改书稿时,我仍有某些担心,时常问自己,我到底要写什么?我带着疑惑去找我的导师彭剑老师。我从本科阶段便受彭老师指导,从本科的学年论文到硕士的毕业论文,每一篇成稿都离不开彭老师的关心和帮助。彭老师知晓我对女性与婚姻方面比较感兴趣,即便和自己的研究方向大相径庭,他也支持学生自己去探索、去成长,然后再提供他所有的帮助。
只是愚钝的我并没有在此做出什么成果。彭老师在我每次自我怀疑的时候,都告诉我要相信自己,给了我非常大的认可。他说要讲好故事。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女性议题热度的高涨,我们对这个故事又有了新的看法,但我还是保留了自己最初的想法。希望我至少讲好了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还曾在付海晏老师的课堂上做过分享。往前追溯,我对法律社会史兴趣的萌生便来自付老师“中国近代法律社会史”这门课,也是那时我开始重新思考法律之于社会的意义。在本书修改过程中,付老师也曾为我指点迷津,在一些关键问题的思考上帮助很大。在这里,要特别感谢两位老师的支持和鼓励。
这个故事能够从我的电脑文档成为书架上的书籍,非常感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社科分社社长刘隆进老师的接纳,并将本书列入学界知名的“大学问”系列,给予还是学生的我以最大的出版支持,让我感到既荣幸又惶恐。当时奶奶的葬礼刚刚结束不久,亲人逝世的悲痛仍未消解,刘老师的认可对我而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让我的注意力暂时性地从苦痛中抽离出来。只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书稿一直拖延,也非常感谢编辑王佳睿老师,不曾给我压力,一直耐心沟通,书籍能够顺利出版,离不开他的认真负责。
节选自彭晗《酱园弄凶案:变动时代的女性、司法与社会》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8月
前言/序言
前言:杀夫案背后的时代与女性命运
酱园弄凶案是一个关于妻子杀害丈夫的故事,世人称之为“詹周氏杀夫案”。
1945年初春,有个被称作詹周氏的女子用切菜刀杀死了熟睡中的丈夫詹云影,死者的尸体甚至被肢解数段装在皮箱内。这一桩惨事被住在同一寓所的二房东王燮阳夫妇发觉,并通知警局前来,詹周氏也被当场逮捕。詹周氏对杀夫之事供认不讳,不过案件还牵扯出两个犯罪嫌疑人,即何宝玉和贺贤惠,据说他们都是詹周氏的“奸夫”。对于詹周氏的司法审判,最初伪上海地方法院判决詹周氏杀人处死刑,未待判决执行,抗战迎来胜利。战后经过重新审理,最终改判詹周氏杀人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由此故事演变的,更为有名的是中国台湾女作家李昂笔下的杀夫故事。1977年,李昂注意到陈定山编写的《春申旧闻》中有一则关于“詹周氏杀夫”案件的社会新闻,1983年以此为灵感创作了中篇小说《杀夫》。詹周氏杀夫案原本的发生地是处于日伪统治时期的上海,李昂将这一故事移植到台湾的小镇鹿港,主角化名为林市。李昂笔下的林市是悲惨的。幼年要忍受饥饿与父母的离去,成年后,叔叔将她嫁给屠夫陈江水以换得猪肉,由是开始了她暗无天日的婚姻生活:被殴打、被凌辱,还要忍受周围的闲言碎语。最终林市在长期的精神折磨之下,用陈江水杀猪的屠刀,像杀猪那般肢解了他。李昂讲述的妇人杀夫故事,在女性书写史上意义重大。
故事移植的异化与她的灵感来源不无关系。《春申旧闻》中,小说家陈定山对詹周氏杀夫一案加入了文学创作,“业旧货”的詹云影变成了一身肥肉的屠夫,其名“詹云影”被改为颇具文雅气质的“詹子安”。詹周氏这一可怜的屠夫之妻,在被压迫之后对丈夫进行反击,用屠刀杀死了自己的丈夫。这个故事自然与真实的案件有很大出入。
在辛子牛主编的《申城旧狱:上海滩十大名案》中,詹周氏杀夫案是作为一个悲情故事被讲述的,该故事的重点在于突出当时女性可悲的时代命运。除此之外,后续作品中不乏以
民国“大案”“特大刑事案”等词语来形容这一案件,虽说也使该案件的关注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但这些作品内容的核心意涵基本趋于一致,主要为了展示故事“奇”在何处。此外,在一些学者的著作中亦可见詹周氏杀夫案的模糊身影。苏青、关露等女性知识精英自发为詹周氏进行辩护,使得此案又有了不一样的声音,但终究他们的重点并不在于詹周氏杀夫案本身。因此,还原詹周氏杀夫这一故事本身是本书的一大重点。
本书另外一个关注点则是关于因何杀夫的讨论。在儒家伦理思想占主导地位的中国传统社会里,讲求的是“夫主妇从”,妻子跨越伦理道德杀害丈夫,是“天理难容,罪无可恕”。可是妻子为何杀夫?原本应当相濡以沫的枕边人,为何会置对方于死地?依照一般的情理揣度,其间定有奸情作祟,本案也的确自始至终不曾脱离对“奸情”的怀疑。观历史上有名的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和疑案“春阿氏杀夫案”,皆充斥着关于奸情的想象与猜测。詹周氏杀夫案自然也不会例外。案件调查之初还牵扯出两个疑似“奸夫”的帮凶,在整个调查和审理阶段,司法对她的道德审判自始至终未曾消退。
美国学者凯特·米利特在著作《性政治》中将“政治”定义为“一群人用于支配另一群人的权力结构关系和组合”,认为两性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支配与从属的关系”。在两性关系中,夫与妻的地位从来都不平等。瞿同祖指出,“从夫妻相殴杀的法律中我们更可以看出夫尊妻卑,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在法律上“完全根据尊卑相犯的原理来处理”。尽管在近代法律中,国家赋予女性同男性一样的权利,主张男女平等,但在社会惯习和性别观念的制约下,女性依然未能完全脱离家庭的桎梏与社会的道德约束。
杀夫背后是否存在无奈的反抗亦是值得斟酌的因素。自从施耐庵奠定潘金莲杀夫的基础,再经过兰陵笑笑生的渲染,潘金莲便背负了“放荡”“恶毒”的骂名,之后对于潘金莲的论述都是丑化和谴责。直到20世纪20年代欧阳予倩创作话剧《潘金莲》,将潘金莲塑造为一个“为自我而存在”的“女英雄”,人们才开始为“潘金莲杀夫”这一行为寻求其他解释。20世纪80年代中期魏明伦创作《潘金莲——一个女人的沉沦史》,站在潘金莲的立场思考弱小女性在强大的男权势力下是如何生存的。在他们的表达中,潘金莲杀夫实为无奈之举。从“淫妇”“祸水”到“女英雄”“弱女子”,潘金莲杀夫的故事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演绎。这种变化与詹周氏杀夫案中为其辩护的声音不谋而合,詹周氏的形象也从“毒妇”蜕变成“平凡可怜的女人”。
在一个政权变动的时代,在“杀人者死”的法律氛围中,詹周氏这一小人物的命运随着政权的更迭有了改变,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呢?如詹周氏一般千千万万的小人物,他们在时代的洪流中,或随之生,或随之死,他们的故事本真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是以笔者欲借此案观察变动时代下詹周氏这一小人物的命运沉浮。本书将以时间为脉络对詹周氏杀夫案进行梳理,分别以警局调查、汪伪审理、战后重审为界,并辅以不同阶段社会舆论的反应,以期发现政权更迭之下的司法变动对小人物命运的影响,以及观察司法实践和社会舆论对女性的道德期许与审判。
节选自彭晗《酱园弄凶案:变动时代的女性、司法与社会》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8月




















